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27 发布时间: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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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11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甘(2021)永靖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173号

权利人:何春梅

不动产权利类型:抵押权

不动产单元号:622923100203GB00090F00040050

不动产坐落:永靖县刘家峡镇金德花苑4号楼2单元9层2091室

永靖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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