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8-31
字号:
收藏

编号:2026-17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公告作废。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永集体(1991)字第19816号

权利人:张生德

不动产坐落:小岭乡土门村阴山社

永靖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