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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9〕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现将《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委、州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州委发〔2019〕41号),决定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76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附件1-9)。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主要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上岗;往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时间按时上岗。
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毕业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国家公费师范生报考县市教育岗位时可不受名额限制。
三、引进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到临夏工作。
(二)符合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本科生要求199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要求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上岗时须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往届生,报名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应届生,上岗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临夏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项目人员);
2.临夏州各类招聘招录考试拟聘人员;
3.报考临夏州引进人才公示后放弃、辞职未满三年的;
4.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到相关处分;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9.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时间及行程安排
此次引才采取现场引进的方式进行,对符合引进条件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国家公费师范生,赴外引才招聘会上根据各场次安排进行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现场签约或登记。其他符合引进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最后一站(兰州市)统一面试后签约。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15日 9:00 西南大学2024届毕业生春季巡回招聘会
(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生就业处一楼招聘大厅,仅宣讲登记,不面试签约)
3月16日 9:30 清华大学2024届毕业生大型就业洽谈会
(清华大学职业发展中心,仅宣讲登记,不面试签约)
3月19日 9:00 陕西师范大学2024届毕业生春季巡回招聘会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东面,仅宣讲登记,不面试签约)
3月26日 14:30 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春季大型双选会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仅宣讲登记,不面试签约)
3月29日 9:00 武汉大学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双选会
(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星湖体育馆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仅宣讲登记,不面试签约)
4月13日 9:00 陕西师范大学陕西高校2024届毕业研究生联盟双选会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体育场,“双一流”高校本科和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有岗位现场面试后签约)
4月18日 9:00 西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
(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剩余的所有岗位面试签约)
行程如有变化,将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五、引进程序
(一)现场报名
高校就业网站提前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具体招聘会地点以各高校就业网站发布信息为准。现场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仅研究生提供)、就业推荐书、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和工作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须填写《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场次报考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
赴外引才组对现场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对报名人员进行评价打分,最终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评价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评价内容包括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学科成绩、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和个人表现等。
(三)面试考核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形式,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量化评分。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和思想政治表现等。分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70%,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引进。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确定名次。
1.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10分钟。
2.教育类岗位。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讲课内容以教育部门指定课文为准,未按指定课文准备教案和讲课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计零分。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讲课内容自备教案教具进行讲课,讲课以板书授课方式开展;面试点仅提供粉笔、黑板,不提供多媒体教学设备;应聘人员若需其他乐器或设备请自备;应聘人员携带的教具、乐器和各类设备须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带入面试考场。所有应聘人员讲课教案必须手写,教案不得表述自己的姓名、家庭背景等个人信息,否则按面试违纪处理,面试成绩计零分。教案按要求复印,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后将教案复印件交由工作人员审查无违纪现象后,由工作人员分发至各考官。
(四)现场签约
经面试确定的拟引进人员,现场进行签约,应届生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往届生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需在学校就业网站申请后签订《三方协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在下一场招聘会前签订协议。已签约岗位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接受报名。
(五)体检
对面试通过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考察
根据引进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材料弄虚作假、个人经历不实等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者,经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或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体检和考察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引进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的国家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6年;教育类其他岗位人才最低服务年限5年;综合、卫生类岗位人才最低服务年限3年。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安排到岗工作,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六、优惠政策
(一)职称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原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聘任到原专业技术岗位职称等级,不受引进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数额限制。
(二)生活保障待遇
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刚性引进签约3年以上人员,同级财政按不同层次落实5-28万元不等的安家补贴和安置费。具体按照《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执行。
(三)人事关系
通过调入(聘用)方式引进的人才,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辞职(辞退、解聘)后来我州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核准认定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及时调档,确定相应职称职级,并享受同类人才的同等待遇。
(四)户口关系
凡引进人才愿落户临夏的,由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五)子女入学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初次择校(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由州教育局或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
七、其他事宜
1.本次引才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此次引才工作坚持向积石山县倾斜支持原则,州直相关单位引进人才试用期内在积石山县服务一年,期间各项服务保障由州直单位负责落实,具体服务岗位由积石山县委组织部统筹安排。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216227、13884005295
中共临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310889、15349307505
中共和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521056、15346801209
中共广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627463、17793013757
中共东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932820、15009305000
中共康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4421310、13993039677
中共永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8833035、13993064270
中共临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3222080、18993013552
中共积石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7721911、18093040008
附件:
1.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州直单位).pdf
2.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临夏市).pdf
3.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和政县).pdf
4.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广河县).pdf
5.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东乡县).pdf
6.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康乐县).pdf
7.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永靖县).pdf
8.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临夏县).pdf
9.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积石山县).pdf
11.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小程序二维码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为做好2024年度甘肃省支持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办实事项目,现面向全县征集岗位,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资格及申报方式
1.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我县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有企业均可参与项目。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与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注: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2.用人单位向永靖县人社部门申请项目指标,提交岗位需求,申请项目指标时用人单位需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进入项目毕业生资格及参与方式
1.永靖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有愿意在永靖县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2.高校毕业生必须是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补贴发放方式
用人单位安排项目招聘人员上岗时,与招聘毕业生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障卡并依法缴纳社保,支付不低于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每月向人社部门上报项目人员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县人社部门于次月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至项目招聘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
四、联系方式
各用人单位于3月31日前将申请资料上报至人社局3楼303办公室。
联系人:林霞 联系电话:0930-8838406
附件: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临夏州2024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试临近,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完成考试,特提示如下:
一、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3月9日9∶30至3月17日9∶3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参加考试前,务必检查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二、笔试地点设在临夏市市区,共6个考点,分别为:临夏中学考点、临夏回民中学考点、临夏市一中考点、临夏市二中考点、临夏市三中考点、临夏现代职业学院考点。考生本人具体所在考点地址及考场详见《准考证》。
三、考生参加笔试所需的文具由临夏州考录办统一提供,考场内悬挂钟表。除“两证”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自备的文具进入考场,凡携带考试文具、书籍、笔记、稿纸、包、手机、手表、钥匙、饮料及其它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通讯器材和考试工具等用品带至座位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上午考试结束后,不得将配备文具带离考场,因考生自身携带文具离开考场,影响后续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各类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轻信各类虚假广告和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五、此次考试在国家指定的标准化考点进行,所有考场都有电子摄像设备全程监控摄像、手机信号屏蔽设施屏蔽信号,同时对考场周边可疑无线信号进行监测、跟踪。我国《刑法》将组织作弊、提供答案、代替考试等行为明确定性为违法犯罪行为。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切勿以身试法。
六、请各位考生在参加笔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有关要求,提前了解考点考场及周边环境,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防止因交通、天气等原因耽误考试。
七、考生入场前必须按规定寄存物品并进行安检,为有效压减因安检带来的排队时间,请于考试前90分钟到达考点,建议考生不要佩戴首饰等金属制品。考生进入考点学校后需按照考场示意图,沿固定路线进入考场所在区域,在规定时间内及早进入考场。
八、注意饮食卫生和天气变化,合理用餐着衣,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临夏州考录办
2024年3月11日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我省市(州)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省市(州)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在甘单位市(州)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省直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2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4年2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2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甘肃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职位表》),可通过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下载。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公开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8:30至2月27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点击“甘肃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模块,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人员注册完成后,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3.报考人员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职位,下载打印《甘肃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4.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选调生须经所在单位及市(州)、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以电子图片形式上传报名系统。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限报1个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的遴选职位,多报无效;选调生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外,还可选报1个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的遴选职位,具体报名步骤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2月22日8:30至3月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遴选机关对资格审查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报考人员按遴选机关要求办理。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2月27日18:00至2月28日18:00报名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月28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2月28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1。资格审查结束后,未达到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甘肃组工网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4年3月1日8:30至18:00改报其他职位。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遴选机关同意,由毕业院校出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3月9日8:30至3月17日9:30登录甘肃组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案例分析一科,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上午9:00至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3月下旬登录甘肃组工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比例一般为4: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后仍达不到2:1的,通过核减计划、合并职位的方式达到2: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甘肃组工网予以公布。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机关应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报考2个公开遴选职位的选调生,如均入围,只能参加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另一职位的测试人选依次递补。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结束后应试人员可通过甘肃组工网查询本人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照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2:1的,可通过核减计划、合并职位的方式达到2:1;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在75分以上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题本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甘肃组工网予以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查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二)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计划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凡发现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六、公示、审批备案及任职
(一)公示
拟遴选对象分别在遴选机关和拟遴选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审批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由遴选机关按有关要求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并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三)任职
遴选机关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可以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未设置试用期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人员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任职。
附件:甘肃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24年2月21日
甘肃省2024年拟录用选调生已确定,请各位考生于1月29日09:00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选调生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拟录用结果。后续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补录等工作另行通知。自愿放弃选调的人员,请于2024年3月15日18:00前将手写签名并加盖手印的放弃选调资格声明,发至传真0931—8733379。特此公告。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24年1月28日
因永靖县人民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根据《永靖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临聘人员35名,招聘专业及人数:临床医学(西医学)14人,中医学(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专业)2人,医学影像学4人,护理12人,救护车司机2人,财务1人,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详见《永靖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良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1日之后出生者)。其中临床医学(西医学)、中医学(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学影像学持有中级及以上资格证的可宽限到35岁(1988年11月1日之后出生者),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
三、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处罚的,或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相关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现役军人、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笔试成绩公示、面试、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示、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2023年10月30日08:00至11月3日12:00(5个工作日),登录网站(http://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578)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永靖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1.考生按照招聘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务必正位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应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红或蓝色背景,JPG格式,文件100KB以下,大于295*413像素。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08:00至11月3日12:00。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查询原因进行对应的修改重新提报。应聘人员在最后时间段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报名失败,后果自负。
(三)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资质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11月3日12:00至2023年11月4日09:00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578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考试
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公开招录,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占70% )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一律用汉语作答,考生自带文具(中性笔、2B铅笔、橡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综合医学知识》。
2.面试(占30%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若出现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0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3.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09:00—11:00。
笔试地点:暂定为永靖县刘家峡中学(以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为准)。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09:00开始。
面试地点:暂定为永靖县刘家峡中学,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携带证件
报考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15分钟进场)参加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蓝牙手表等电子设备。
5.确定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综合成绩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6.招聘结果公示
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公示期分别为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为永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syongjing.gov.cn/)、永靖融媒公众号、甘肃河州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
7.体检与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和体检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复查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人员空缺,按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录用。
8.公示及聘用
对通过考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缺人员按总成绩依序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甘肃河州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1个月试用期,同时签订拟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永靖县人民医院考核合格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永靖县人民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明确单位与受聘人员的权、责、利关系,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甘肃河州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永靖县人民医院对聘用人员工作德、才等表现和工作业绩签订聘用合同;对聘用期间违反医疗操作规范发生严重医疗事故的或发生严重违纪违规等行为的予以解聘。
五、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甘肃河州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永靖县人民医院临聘人员工资发放标准执行。
六、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由永靖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必须公开公正、严肃透明、严谨细致、有序高效地进行,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严肃考试纪律。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报名政策咨询:19993010665 13028787777
监督部门电话:0930-8888101
附件:永靖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甘肃河州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