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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9〕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现将《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57号)、《临夏州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临州办发〔2023〕55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对《永靖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永靖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实施;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永靖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严格在县级清单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除因自然(地理)条件限制外,对纳入县级清单并已明确实施机关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编入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随意增减行政许可事项。各相关部门要及时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接收省、州部门下发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做好本级实施工作。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完成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富民兴陇公司弃渣综合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2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8835148(传真)
邮箱:yongjinghuanbao25@1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邮编:731600
甘肃富民兴陇公司弃渣综合再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 |||
项目名称: | 甘肃富民兴陇公司弃渣综合再利用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4年4月29日 |
建设地点: | 永靖县徐顶乡火烧台348米 | ||
建设单位: | 甘肃富民兴陇绿色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编制单位: | 甘肃恒信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建1条生产线,主要是将兰合铁路、沟道治理、隧道、场地平整等项目弃渣废料进行破碎、筛分、水洗,加工成4种规格的砂石料,不涉及采矿工程。建成实施后年生产砂石料20万方,初步设计服务年限为6年,服务期满后该砂石料加工厂将拆除并进行生态恢复。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①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抑尘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 ②洒水抑尘:扬尘量与粉尘的含水率有关,粉尘含水率越高,扬尘量越小,增加洒水次数; ③限制车速:施工场地的扬尘,大部分来自施工车辆。在同样清洁程度的条件下, 车速越慢,扬尘量越小,通过限制车速减少道路扬尘; ④采用施工围挡:建筑施工时,用围挡将施工工地与人们活动区域分开,使挖掘出的泥土不进入行车道路,避免人为扰动产生扬尘; ⑤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粉状物料的装卸作业,散装物料装卸应尽可能降低落差、轻装慢卸,车辆上应覆盖篷布。散装易起尘物料应尽可能避免露天堆放,若露天堆放应加以覆盖。 ⑥运输水泥、土方、施工垃圾等易扬尘车辆要严密苫盖;进出工地的车辆要清洗或清扫车轮,避免把泥土带入城市道路; ⑦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护原则,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施工程序,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并做好苫盖工作。 (2)施工机械尾气 ①加强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使车辆工作在正常状况下。 ②合理安排行车路线,减少道路制约和交通不畅造成的高排放。 ③使用含铅低的燃油,提高使用燃油的质量。 ④合理安排项目区平面布置,减少车辆运行距离。 采取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机械废气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使用环保防渗旱厕,运营期延续使用,盥洗废水用于洒水抑尘,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2)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等,施工废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施工中必须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夜间不施工。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使施工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③加强施工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 ④加强车辆管理,多种措施防治施工交通噪声,减少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包括废建材、土石方及废包装材料。 (1)项目场地现状原有地貌分三台,本次拟因地制宜,沿着现状沟道进行布置,不进行大的土石方开挖,实现场地内土石方平衡,无弃方产生。产生的钢筋头、金属碎片、塑料碎片、抛弃在现场的破损工具等废建材及废包装材料收集后能综合利用的回收综合利用,其他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集中处置,不得随意乱放,垃圾运输车辆要加盖篷布,避免沿途抛撒。 (2)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场内指定的垃圾桶内,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卫生处置。 (3)施工时做到文明施工,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4)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整洁”。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只要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在厂外扩大施工范围和新增施工临时占地,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原料装卸、储存 设雾炮机洒水抑尘。 (2)投料、破碎筛分 项目设置封闭式生产车间,使用挖掘机将原料直接送入给料机,在投料口设高压水冲洗,先洗后破,采用湿法工艺,并在破碎、筛分等设备进、出料口设置喷淋装置进行洒水抑尘。 (3)产品输送 项目破碎筛分后的4个粒径产品通过皮带机输送至产品堆场进行储存,皮带输送采用封闭式皮带机,减少颗粒物的产生。 (4)产品装卸、储存 项目产品设置封闭式堆棚储存,产品装卸及储存过程中设雾炮机洒水抑尘。 (5)道路运输 对运输道路路面铺设砂石料、定期清扫、洒水抑尘。 本项目的非正常工况主要是未开启污染物治理措施如雾炮机、喷淋设施等,造成颗粒物大量排放的情况。为防止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施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施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系统正常运行; ②应定期维护、检修雾炮机及喷淋装置,定期更换喷淋头,以保持其正常运行。 2、废水 项目工作人员生活使用环保防渗旱厕,盥洗废水用于洒水抑尘,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砂废水经导流渠收集后,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清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建设单位拟采用下列措施进行噪声控制: (1)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基座安装减振装置,运营期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加强设备养护管理,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功能。 (3)合理布局,将高噪声生产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央。 (4)制定行车管理制度,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运输噪声。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徐顶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卫生处置。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沉淀池泥砂经压滤机脱水后,在沉淀池旁边设置封闭式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0m2,设置一般固废管理台账,产生的沉淀池泥砂经压滤机脱水后用于路基填筑料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废油使用桶等专用容器盛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 本项目对地下水的污染途径主要为危废暂存间、沉淀池、清水池、一般固废暂存间防渗层破裂,废油或废水泄漏下渗,因此只要采取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防渗、定期检维修等措施后,可避免废油及废水下渗,正常工况下基本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6、土壤环境 ①大气沉降: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很小。 ②地面漫流:项目厂区地面铺设了砂石料,正常情况下,地面漫流土壤污染途径基本可以杜绝,基本不会对厂区及附近土壤造成污染。 ③垂直入渗:项目生产车间、沉淀池、清水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废暂存间等均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不存在垂直入渗途径。 7、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涉及风险物质为废油,在风险事故状况下,本项目废油泄漏,有害物质非甲烷总烃向大气环境排放,但历时较短,所造成大气环境中污染物高浓度持续时间也短,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油为液态,贮存量很少,当出现泄漏时,基本控制在危废暂存间内,同时项目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了防渗处理,因此项目废油泄漏基本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7.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危废暂存间做防渗处理; (2)定期对危废间专用容器等进行检查维护;定期检查车间地面及危废间地面防渗情况,发现有破损时立即修补; (3)指定专人负责巡视,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做好巡视记录; (4)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严防操作事故的发生。加强全厂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和环境意识教育,增强环境意识。 8、服务期满后 本项目为临时工程,初步设计服务年限为6年,待服务期满后,该砂石料加工厂将拆除并进行生态恢复,具体为:拆除车间、堆棚及生产设备等设施,进行土地整治,回覆表土,采取撒草籽等措施恢复植被,拆除垃圾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交由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 电话: | 0930-8835148(传真) |
邮箱: | yongjinghuanbao25@163.com | 邮编: | 731600 |
通讯地址: |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4年4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永靖县兴芮药品销售大药店实施现场检查验收,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序 号 | 企 业 名 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仓库地址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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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刘家峡镇古城新区锦山路阳光嘉苑5#102号商铺 | 张永康 | 冯春兄 | 冯春兄 | 零 售 | ****** |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仅限精装),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物制品,(以上范围不含冷藏、冷冻品种和注射剂) |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4月15日
公示期:2024年4月16日—4月20日
现场检查员:陈旭红 张守恒 焦文果
监督电话(传真):0930—8832574
通讯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川北路84号
邮编:731600
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靖县回民中学灾后易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永靖县回民中学灾后易地新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 |||
项目名称: | 永靖县回民中学灾后易地新建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4-4-12 |
建设地点: | 永靖县太极镇 | ||
建设单位: | 永靖县教育局 | 编制单位: | 甘肃环洲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5.8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5100.94平方米,新建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计算机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1)施工扬尘 ①施工现场周围应设1.8米以上的围墙; ②建设工地上所有裸露地面应经常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使得在车辆进出或刮风时不致形成大量扬尘; ③施工期间的料堆、土堆等应加强防起尘措施,在施工场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应覆盖防尘布、防尘网等; ④对挖出的弃土及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到指定的渣土堆场,清运车辆覆盖帆布,以防扬尘污染; ⑤在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沉淀池,应定时洒水降尘,对场地内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和清扫,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落实以上防尘措施后,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将大大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施工机械废气 ①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所有燃油的车辆和施工设备应安装尾气处理器,按环保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②设计合理的施工流程,进行合理的施工组织安排,减少重复作业等; ③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与合理操作,减少其废气的排放。 综上所述,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运输车辆扬尘 ①施工场周围修建围墙,在建筑过程中采取外围密目网封闭施工方式进行施工; ②定期对施工场地和道路及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阶段喷洒水,降低扬尘浓度; ③工程建筑施工使用商品预拌混凝土,可有效减少粉扬尘的产生; ④废土石方及时清运,不宜堆放于施工现场; ⑤运输材料前,车辆车厢内垫防漏布,建料覆盖帆布等,运输车辆不可装载过满,车辆运行过程中适当减速,并及时清扫进出场路面落土,避免材料运输过程中洒落,污染区域环境; ⑥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 ⑦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储或设置围挡、堆砌围墙、防尘布苫盖等措施。 (4)装修废气 项目所用材料涂料要采用符合国家相关绿色环保标准的产品,合理安排喷涂作业量,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涂料异味,并做好通排风工作。 2、废水治理措施 (1)生活污水 采取化粪池对施工期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靖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施工废水 在施工场地设一个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可循环使用,回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水以及混凝土养护水,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1)施工噪声 ①严格遵守并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②选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入工区,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 ③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他噪声; ④施工场地进行围挡,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可配备、使用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⑤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和夜间不施工; ⑥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局,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图和外环境关系图,为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将加工场地产生高噪声的作业点布置于场地中部。 (2)运输车辆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规划行车路线。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输车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为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针对项目固体废物产生特点,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应采取如下措施: (1)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碎石、碎砖等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及时清运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在暂时堆存期间,应定时洒水和加强管理,以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建筑材料应按用量进行调配,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统一处置。 (4)场地地基挖掘产生的土石方,尽量用于回填,剩余的弃土应运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在暂时堆存期间,设置临时堆存点,定时洒水和加强管理,以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固体废物的运输必须加盖篷布,避免发生垃圾洒落。 5、生态环境 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水土流失情况: ①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在既保证主体工程顺利施工的条件下,同时兼顾水土保持的要求; ②规范施工程序,优化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适时开挖,减轻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增加土石方移动学校过程中临时处理措施,完善边坡挡土工程,将水土流失尽量控制在项目区内进行防治,既有利于学校阻挡水、土外流,防止对四周造成危害,又有利于施工管理; ③增加临时排水措施和沉沙池工程,本工程全面扰动地表,施工建设期土体裸露面积大、裸露学校时间较长,雨季易产生严重水土流失,因此在采取永久性防治措施之前,应采取临时性措施,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 ④项目建设应满足消防及交通要求,项目道路及给排水管网一次敷设到位,学校避免改沟改路,学校尤其应防止沟渠受截而使水流冲刷改道,造成水土流失; ⑤对植被应尽量保护,应按要求制定施工操作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坚决制止乱挖乱堆,将土壤和植被的破坏控制在最低水平。对施工过程中毁坏的树木和植被,工程施工后应尽量予以恢复、加强绿化,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1锅炉废气 本项目锅炉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锅炉烟气脱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技术,即低氮燃烧技术,并从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1.2实验室废气 中学实验室规模较小,使用的化学品较少,产生的实验废气少,产生时间短。项目拟在实验室设置通风橱(收集率为90%)收集后,使用挥发性化学品的实验操作都在实验室的通风橱内进行,引出至楼顶经1根排气筒(高出楼顶5米)排放。 1.3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建筑外排放,高效油烟净化器为处理效率按85%,处理后浓度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4机动车尾气 地上停车场机动车尾气由于排入开放性的空间,浓度积累小,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1.5垃圾收集点恶臭 垃圾每天由环卫清运,保持公厕清洁卫生。垃圾收集点封闭性较好,恶臭气体溢出量较小,且位于区域主导风学校的下风向,对周边环境以及学校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①项目生活污水 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实验室废水 本项目实验废水成分主要为酸碱废水,需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环评要求项目方建设一个容积为0.1m3/d的中和池,通过添加酸或碱将实验室废水中pH值处理至6-9后排入化粪池,最终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源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广播噪声、锅炉房以及水泵设备等,针对不同噪声源,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治措施: ⑴各类高噪设备均采取必要的减振措施,同时为加强建筑隔声效果,教学用房全部采用中空隔声玻璃。 ⑵在选用设备时应选用低噪声型号,并在安装时采取行之有效的隔声、消声(锅炉房安装消声器)、吸声和减振等措施。并加强日常的设备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⑶该项目投入使用后,管理部门应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造成的噪声污染。 ⑷加强对学校内的交通管理和人员活动管理,对进出学校的线路进行规定,设立禁鸣标志,确保交通畅通和安全,严禁轰鸣;禁止人员大声喧哗,控制人员活动噪声。 ⑸学校的广播尽量降低音量,并做到规律播放,早上、中午播放时,尽量避免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并控制广播播放时间和时段,不可太长、太乱,尽量使学校广播噪声在居民可接受的范围内。学校也要定期访民,征求居民的意见,以求得到居民的谅解。 ⑹有针对性地对广播点的位置进行优化设置,尽量避免用高音喇叭,尽量采取多点低噪声、全覆盖的声响装置,既满足学校的正常使用,又能极大限度减少学校范围噪声分贝。 ⑺建议在学校的四周布置立体绿化,形成隔音与景观于一体的学校绿化带,以减少周边道路对学校的影响,以及学校活动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②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存放于专门加盖的容器中,收集后委托特许经营单位集中处理。 ③废动植物油 废动植物油交由特许经营单位清运处置。 ④废离子交换树脂 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暂存、不处理,由厂家回收处理。 ⑤废旧电脑、教学电视、体育器材 产生后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废旧日光灯管可按照一般固废进行外售处理。 ⑥化粪池污泥 化粪池每半年清掏一次,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危险废物 ①实验废液 分类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②废药品 废药品暂存于实验室设置的危废暂存处,由学校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置。 ③废电池 集中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3)相关要求,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应设有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建设1座占地15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用于储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做好相应防渗措施,设置防渗层,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要防风、防雨、防晒。同时要求临时贮存、运输直至安全处置全过程必须符合《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要求以及规定。 5、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5.1源头上控制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 项目废水由学校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实验试剂存储于药品柜。学校应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危废间按要求做防渗处理,避免风险物质通过下渗影响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含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投入运营后,水土流失将远小于现状水平。 7、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及危险物质的危害识别如下: 天然气、柴油、盐酸、硝酸、硫酸、氯酸钾、白磷、硫酸铵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属于I级,进行简单分析。 项目运营期天然气在使用过程中,管道破裂发生泄漏,泄露的主要成分为甲烷,可能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污染,但随时间推移,其浓度逐渐变小,影响逐渐消失;泄漏的天然气遇热源和明火将会引发火灾,从而导致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由于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均属空气的组成成分,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且事故发生的概率很小,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本项目实验用化学试剂包括有机试剂和无机试剂等有毒和腐蚀性化学品。由于实验室内所用药品数量较小,只要运营期加强管理,对药品定期进行检查,按实验室规范要求进行药品摆放等,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影响可降至最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燃气使用风险防范措施 ①加强管理、提高防范意识。在燃气输送和使用过程中要运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岗位职责,对预防燃气泄漏十分必要。 ②规范操作、加强检查和维修,防止操作失误和违章作业,减少或杜绝人为操作所致的泄漏事故;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以保证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③安装先进的泄漏检测设备和仪器,定期检查燃气管道等是否老化,是否被尖利物品或老鼠咬坏,接口是否松动,如发生上述现象应立即与燃气公司联系。 ④燃气使用过程中如遇突发供气中断,应及时关闭天然气管道和设施开关,防止空气混入管道内,当恢复供气时应将管道内的空气排放后方可使用。 ⑤加强日常管理,禁止在内存放易燃及易爆物品,并经常保持通风换气,保持良好的空气流通;禁止自行变更燃气管道走向或私接燃气设施。 ⑥加强自我管理,及时查改车间用电及其他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强职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懂得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 (2)燃气锅炉风险防范措施 燃气锅炉的点火和灭火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锅炉运行人员也应加强责任心,不可过分依赖自控保护装置,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人工监控并做好记录。此外,燃气还应当采取以下有效的防范措施: 内设立灵敏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设置喷水灭火装置;内及附近严禁易燃物堆集和储存;室内装修尽量采用非燃烧材料;电源进线处安装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熔断器,并加强用电用气管理,对使用时间长的电气设备要及时更换或维修。 学校应定期对及其配套的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进行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设置应急电源,并应经常检查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现象;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化验室风险防范措施 各化学试剂储存在化学药品专用柜,采用专用的存储瓶或容器保存,各化学实验装置及操作均在老师的规范指导下进行,实验室配备灭火器、灭火栓等消防措施以及通风换气措施。 (4)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灭火战术: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对可能发生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品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 综上所述,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要求企业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预防环境风险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减少环境影响及经济损失。建设单位应严格安全生产制度,严格管理,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同时制定应急方案,使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 电话: | 0930-8835148(传真) |
邮箱: | yongjinghuanbao25@163.com | 邮编: | 731600 |
通讯地址: |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
公示期:2024年4月1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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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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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