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引领 优服务 提质效 促发展
——“十四五”时期我州税务工作综述
税费收入累计完成452.4亿元,较“十三五”增长近三成;
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6.8亿元,有效滋养市场主体;
全州9个县级税务局全面建成“大中台”,实现征管效能迭代升级;
累计为5149户守信纳税人授信195.51亿元,以“税动力”破解融资难题……
税收,是经济的“晴雨表”也是发展的“稳定器”。回望“十四五”,州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省税务局党委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扛起主责主业,以强化政治机关建设为根本,以深化税收改革为动力,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为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税务答卷”。
强化政治引领 在忠诚履职中擦亮底色
五年来,州税务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累计组织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200余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0余次,在知行合一中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始终以“党建红”引领“税务蓝”,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推行“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州局机关及多县市局成功创建“模范机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1个党支部获评“甘肃省标准化先进党支部”,多个党支部获州级表彰。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巩固。
狠抓主责主业 在服务大局中筑牢根基
州税务局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征税收费,科学谋划、精准调度,确保税费收入平稳运行和量与质的协调统一。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452.4亿元,年均增长10.1%,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27亿元,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
牢牢守住组织收入底线,在依法征收与落实优惠中寻求最佳平衡。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建立起社保费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和征缴争议处理协作机制,2024年4月1日,全州“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系统按期上线。顺利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6项非税收入划转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系列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建立“政策找人”机制,确保红利直达快享,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6.8亿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围绕全州打造“五个地”、建设“五个百亿级产业”等目标,深入开展税收经济分析,五年累计撰写报告349篇,获得州、县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141篇次,以税咨政作用显著发挥,服务发展的根基越筑越牢。
深化改革创新 在转型升级中积蓄动能
州税务局始终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效能,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治理方式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深刻转变。
以实施“强基工程”为突破口,推动征管模式迭代升级。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金税四期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任务顺利完成,数电票覆盖率超99%,新电子税务局平稳上线,纳税人网上申报率持续保持93%以上。稳妥有序推进水资源税申报征收。
针对日常征管中存在的力量不足、条线协同不够等问题,在全州9个县级局全面建成“大中台”一体化税费监管服务机制,全面开展扁平化业务办理、数据治理和风险应对,不断提升税费监管服务专业化管理水平。构建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3+3+2”税费风险监管机制,组建专业化风险应对团队,行业税收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税收监管,加大稽查打击力度,严肃查处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骗享税费优惠、成品油和黄金零售业等领域偷逃税违法行为,建立税务、公安、法院和检察院等7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机制,稽查打虚打骗成效显著。五年来,累计立案检查251户,查处虚开发票企业70户,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2户,查处骗取出口退税企业1户。
优化营商环境 在便民服务中提升效能
州税务局始终以便民利民为导向,连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先后推出83类、282项服务举措,在2022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广河县税务局在全国排名第101位,省内排名第一。
全面推广应用征纳互动平台,全州建立9个县级运营中心,月均处理线上咨询2046条,征纳互动成功率达96%以上。持续优化线下服务,8个县市局办税厅整体入驻政务中心,严格落实“好差评”制度,累计接收评价超百万次,满意率保持100%。打造“十分钟便民办税缴费圈”,在3个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构建“自助办税+金融服务”一站式“云办税”新模式。
“银税互动”范围持续扩大,五年累计为5000余户守信纳税人提供贷款198.06亿元,助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落实“税路通·丝路行”品牌建设,开展“走出去”“引进来”企业定制化政策辅导。做好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工作,全州8县市均实现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一窗办事”,共为23168套房屋办理契税申报。治理方式更智能、服务体验更便捷,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持续增强。
一项项举措、一组组数据,勾勒出临夏税务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的发展轨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州税务局将持续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强化政治机关建设为首要责任,以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临夏税务实践为主线,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在强引领、优服务、提质效、促发展上再加力、再突破,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夏实践新篇章贡献更坚实的税务力量。
黄河穿行丹霞间,炳灵湖如镶嵌在甘肃永靖群山间的“高原蓝宝石”。这片清澈富氧的冷水域,正是虹鳟、金鳟等高品质鱼类的天然牧场。十月开渔季,湖面灯火次第亮起,映照出渔民丰收的笑脸,也照亮了乡村振兴的新路径。
甘肃文祥生态渔业公司是这片水域的产业标杆。72个抗风浪网箱、100亩养殖面积,年产三文鱼超3000吨,产品获绿色A级认证并远销全国。“税收红利是我们高原养鱼的底气!”负责人来德才算了一笔账:今年公司累计享受税费优惠198.4万元,这些资金已投入设备更新与新品研发,助力企业斩获“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
永靖县税务局以“开渔季”为契机,推出个性化税收服务,深化“政策找人”机制,主动上门问需,提供涉税辅导、风险提醒、政策解读一站式服务,传递合规经营理念,护航企业全周期发展。如今,炳灵湖不仅孕育着鲜美的冷水鱼,更承载着百户渔家的致富希望,在政策活水与自然碧波的交响中,奏响乡村振兴的丰收乐章。
9月1日,县委书记李登旭先后到县金融监管支局、信用联社、税务局调研指导工作,与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座谈交流,听取机构运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就做好下一阶段金融、税收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在县金融监管支局,李登旭详细了解了机构改革和金融监管工作情况。他强调,金融监管对于维护金融秩序、保障经济社会稳定至关重要,要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主线,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持续加力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金融机构健全内控机制、优化金融产品供给,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加快推动全县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县信用联社,李登旭详细了解了业务经营、金融服务等情况,对信用联社在服务“三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深入分析研判当前经济形势,创新开发贴合县域经济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强化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产业培育等领域的融资支持,着力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金融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建立健全长效化政银协作对接机制,加大金融风险化解处置力度,促进金融业务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在县税务局,李登旭听取了税费征管、智慧税务建设、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工作汇报。他强调,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征管,深挖增收潜力,精准落实各项税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税费收入稳定增长。要坚持税费监管和纳税服务并重,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打造更优税收营商环境,切实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为持续优化中小微经营主体税费服务,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近日,永靖县工商联联合税务局共同开展了“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培训会。
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认真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等7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 2025 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
培训邀请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范效奎进行培训。范效奎围绕企业财税合规管控的思维和方法,从财税合规管控的必要性、内涵、缘由、税务风险基本应对策略等方面,为全县120余名中小微企业财税人员带来了一堂精彩详实的税法课。培训内容干货满满,不仅为企业充分运用财税政策红利送上了“及时雨”,更极大地增强了企业创新发展的信心与动力。
据了解,自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以来,我县积极响应,推出一系列服务举措。通过精准施策,为小微企业注入政策“活水”,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及时惠及小微经营主体,帮助其稳定预期、增强信心、焕发生机。县工商联与县税务局将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主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紧密围绕中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致力于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为精准、高效的服务。以更扎实的举措、更优质的服务,推动各项税费政策实现精准“滴灌”,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助力民营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切实推动我县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壮大,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在黄河之滨的永靖县,一抹“税务蓝”正成为文明新风的亮丽注脚。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永靖县税务局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也是多年来我县第一家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这支扎根在永靖的税务铁军,用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在永靖这片热土上书写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暖心答卷。
初夏时节的永靖县,仿佛一幅色彩斑斓的画卷,充满了生机与活力。黄河两岸绿意盎然,炳灵湖畔碧波荡漾,在这片充满希望的热土上,国家税务总局永靖县税务局传来振奋人心的消息——该局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成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
国家税务总局永靖县税务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郭雅楠 这份荣誉是对全局117名干部职工的最高褒奖。我们既要在服务发展中体现税务担当,更要在为民办实事中传递城市温度。
走进永靖县税务局,各职能办公室里,税务干部们正在忙碌工作;窗明几净的办税大厅里,业务工作人员以“微笑服务”认真接待每一位前来办理业务的纳税人。
在自助服务区,永靖县三峡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刘婷婷正在办理增值税减免业务,回忆起以前的报税场景她仍感慨万千。
永靖县三峡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刘婷婷 以前我们到税务大厅办理业务,办理人员也比较多,耗费时间也比较长,有时候一早上也办不完。现在通过电子税务局功能的越来越强大和完善,像我们平常的纳税申报、发票申领很多业务上的问题都能线上办理。有些打个电话发个信息都能解决,大大节省了时间和人力成本,服务效率和态度上也特别好,值得让人点赞。
如今,永靖县三峡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已发展成为年收入突破3.6亿元的县域龙头企业,带动就业180余人,近三年累计缴纳税费超2000万元。这份亮眼的成绩单背后,也是永靖税务人将文明创建转化为服务效能的生动实践。
永靖县三峡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刘婷婷 平时我们与税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遇到复杂税务问题,税务人员都会耐心解答、上门指导。税务干部就像自家亲戚,有什么新的政策一出台,他们就第一时间上门为我们指导办理,通过他们的宣传和指导,我们公司2024年享受了约164万元税收减免。这份温暖,就是我们企业发展的底气!
翻开永靖税务的文明创建台账,连续多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一系列利企便民服务举措;组建“党员突击队”深入98个村社开展政策宣讲,“面对面”为群众解答涉税疑难;在办税服务厅,构建起“智能应答+人工交互+远程帮办”的全周期服务链;从政策咨询到业务办理,征纳互动平台让每一个涉税疑问都能得到专业回应;在乡村振兴一线,税务干部成为“爱心妈妈”连续7年结对帮扶留守儿童的事迹传为佳话。
国家税务总局永靖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 赵学芬 我们始终秉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扎实推进税费服务新体系建设,依托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优化线上及窗口纳税服务,加强政策精准推送辅导,助推办税服务提质增效,全力答好高效办事、智慧服务的新答卷。看到纳税人、缴费人从急匆匆变成笑盈盈,就是最幸福的时刻。
永靖税务人将“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化作具体实践,先后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组建“青年突击队”,设立“党员示范岗”,完善“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流程等服务措施。用税务人的“辛苦指数”换取纳税人的“满意指数”,让中国税务精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绽放光芒。
国家税务总局永靖县税务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郭雅楠 精神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接下来我们将更加坚定文化自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税务精神,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把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我们持之以恒的事业、永不止步的追求。把精神文明建设做得更加完善、更加和谐,为永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永靖县税务局宛如一艘扬起文明风帆的航船,将“全国文明单位”这一至高荣誉化作指引前行的明亮路标,在税收事业的浩瀚海洋中破浪前行,向着更优质的服务、更辉煌的成就奋勇进发。
●为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状况,金融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
●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向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重点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
●对于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的小微企业,加大融资对接力度,强化信贷资源倾斜,保持信贷投放力度。
●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法人类贷款、民营类贷款投放。
●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规范成长后到北交所上市,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向创新型中小企业聚集,带动同行业、上下游小微企业共同成长。
●指导银行加强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加强对重点领域企业的金融支持,对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若干措施》着重发挥监管、货币、财税、产业等各项政策合力,从增加融资供给、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提高支持精准性、落实监管政策、强化风险管理、完善政策保障、做好组织实施等8个方面,提出23项工作措施。
一是增加融资供给。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向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重点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法人类贷款、民营类贷款投放。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融资。
二是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指导银行加强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贷款附加费用,指导银行清理违规收费,规范与第三方合作。坚决整治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
三是提高融资效率。稳妥发展线上贷款,指导银行利用科技手段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及时完善反欺诈模型规则和技术手段。提高线下贷款办理效率,合理精简申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指导大中型商业银行合理下放授信审批权限。
四是提高支持精准性。加强对重点领域企业的金融支持,对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组织开展“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活动。加大对外贸新业态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五是落实监管政策。定期对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开展监管评价、评估。抓实尽职免责工作,督促银行细化尽职标准和免责情形,与不良容忍度有效结合。健全普惠金融事业部机制,落实绩效考核权重、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优惠等要求。
六是强化风险管理。修订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制定差异化标准,简化分类方法。引导银行向小微企业贷款倾斜核销空间和资源。以试点方式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营用途的信用贷款清单式核销上限,提升不良贷款处置效率。
七是完善政策保障。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有序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强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
八是做好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工作分工,抓紧制定出台政策细则。指导银行抓好政策落实,制定实施方案。
一起来看文件原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状况,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5月19日
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就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小微企业融资取得了量增、面扩、价降的积极成效。当前,小微企业融资仍然面临一些困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发挥监管、货币、财税、产业等各项政策合力,拿出更加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解决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制定以下措施。
一、增加小微企业融资供给
(一)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进一步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各省、市、区县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全面摸排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推荐给银行,实现银行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在融资对接基础上,注重协调解决小微企业实际经营困难,激发小微企业经营活力。鼓励向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重点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加大支持力度。(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强化小微企业贷款监管引领。落实落细小微企业贷款差异化监管政策,统筹做好信贷投放、结构优化和风险防范。指导大型商业银行持续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压舱石作用,引导中小银行专注主业充分发挥地缘人缘优势,积极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提升服务质量和可持续性。对于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的小微企业,加大融资对接力度,强化信贷资源倾斜,保持信贷投放力度。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法人类贷款、民营类贷款投放,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结构,提升服务精准度。(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负责)
(三)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中国人民银行负责)
(四)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指导银行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金规〔2024〕13号)要求,优化续贷产品,畅通办理渠道,扩大续贷政策惠及面。鼓励银行统筹运用无还本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做好小微企业贷款到期接续支持,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周转难题。(金融监管总局负责)
(五)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规范成长后到北交所上市,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向创新型中小企业聚集,带动同行业、上下游小微企业共同成长。支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指导辖内区域性股权市场不断提升面向小微企业的规范培育、股权融资等服务能力。支持创投基金加大对初创期、成长型小微企业的股权投资。探索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考核机制,拉长考核评价周期,提高风险容忍度,发挥好投早投小的引导作用。(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二、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六)加强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指导银行结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身资金成本和小微企业客群特征,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将政策红利及时传导至小微企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负责)
(七)降低贷款附加费用。指导银行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定价管理,清理违规收费,严格落实“七不准”规定,规范与第三方合作。指导银行改进风险管理技术,科学合理确定风险缓释措施,在现有措施可有效覆盖风险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追加增信手段,避免推高综合融资成本。制定工作方案,坚决整治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开展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负责)
三、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
(八)稳妥发展线上贷款业务。指导银行利用科技手段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独立自主地对贷款进行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密切监测欺诈风险变化情况,及时完善反欺诈模型规则和技术手段,加强多维度数据交叉核验,提高预警识别能力。对于线上自动化审批的贷款,建立人工复审机制,并合理设定触发条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负责)
(九)提高线下贷款办理效率。指导银行合理精简申贷材料清单,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指导大中型商业银行向分支机构合理下放授信审批权限,压缩线下贷款办理时间。(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负责)
四、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精准性
(十)加强对重点领域企业的金融支持。用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等结果,引导银行主动对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积极服务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内中小企业,针对性提供金融支持。探索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结果应用于助企融资。发挥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全国“一张网”作用,组织开展“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活动。加大对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开展跨境人民币“首办户”拓展行动,满足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需求。(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十一)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提升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精准性提供基础。(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
五、督促落实监管政策
(十二)定期开展监管评价。定期对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开展监管评价、评估,激励引导银行强化小微金融战略导向,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负责)
(十三)抓实尽职免责工作。督促银行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金规〔2024〕11号),制定内部实施细则,细化尽职标准和免责情形,并与不良容忍度有效结合,定期开展免责效果评价,切实保护尽职信贷人员敢贷、愿贷的积极性。(金融监管总局负责)
(十四)健全普惠金融事业部机制。指导大中型商业银行优化条线管理模式,健全一级、二级分行的部门设置,对分支机构普惠金融业务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10%,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实施不低于50BP的优惠。(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负责)
六、强化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管理
(十五)修订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结合小微企业贷款特点,制定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的差异化标准,简化分类方法。(金融监管总局负责)
(十六)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引导银行向小微企业贷款倾斜核销空间和资源,释放更多信贷资源。研究优化小微企业贷款核销政策,以试点方式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营用途的信用贷款清单式核销上限,提升不良贷款处置效率。(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负责)
七、完善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保障
(十七)优化风险分担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财金〔2025〕11号),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在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综合运用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业务奖补、资本金补充、绩效考核等方式,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拓展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稳步扩大业务规模,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积极向小微企业降费让利。(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负责)
(十八)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落实好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用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助力小微企业融资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负责)
(十九)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巩固“信易贷”工作成效,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持续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提升共享信息质量。加强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共享,为银行提供高质量专业化征信服务。引导银行加强信用信息在贷前、贷中、贷后中的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负责)
(二十)有序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依法依规为小微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失信记录提供服务和帮助,支持小微企业便捷重塑信用,推动修复结果共享互认。(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负责)
(二十一)强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发挥地方政府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企业培育,深化信息共享,改善信用环境,通过各省(区、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等予以激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八、做好组织实施
(二十二)细化政策举措。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抓紧制定出台政策细则,发挥监管、货币、财政、产业等政策合力,协同解决好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二十三)抓好政策落实。指导银行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内部协同,及时向基层传导政策,切实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