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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靖县人民医院服务及闭环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8835148(传真)
邮箱:yongjinghuanbao25@1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邮编:731600
永靖县人民医院服务及闭环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拟审批公示 | |||
项目名称: | 永靖县人民医院服务及闭环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5-9-19 |
建设地点: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人民医院院区内 | ||
建设单位: | 甘肃省永靖县人民医院 | 编制单位: | 甘肃宇合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投资8500万元。本次建设用地面积14251.58m²,约合21.38亩。位于医院北侧,由东向西依次设置后勤综合保障楼,传染病楼,建筑层数均为地上三层,局部夹层,地下一层。本次拆除原有太平间(1F),结合原传染病楼(2F)在西侧加建局部地下1层、地上3层的传染病楼。拆除原有锅炉房(1F)、1#后勤楼(2F)及2#后勤楼(2F)结合拆除完的场地条件新建后勤综合保障楼。新建后勤综合保障楼的地下1层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池控制室,锅炉房,地上1层设置高低压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洗衣房、药品库、资料库、业务用房门厅,后厨,食堂,多功能厅门厅等功能,2层为业务用房,3层为闭环保障用房,多功能厅等建筑功能,3层局部设置多功能厅的控制室。拆除原有太平间库房建筑面积为180.50平方米;加建传染病楼建筑面积为891.9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49.4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42.57平方米;现有传染病楼建筑面积为1356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对施工区域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并进行洒水降尘,对裸露地表进行覆盖,焊接工程区域及时通风,装修作业采取水性环保涂料,禁止使用不合规的高污染、高挥发、有毒涂料,对施工场内的土石方、散装物料采取临时拦挡及临时覆盖措施,施工车辆密封运输物料,从而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和含泥沙废水就地收集后,经1座20m3的钢制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最终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卫生间,不在施工场地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维修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产噪较大的施工设备应采取必要的减振降噪措施,对高噪声设备加装硬质隔声围挡;使用角磨机、运石机等高噪声设备时,应在室内操作,在窗户等开口部位加装隔声挡板;运输车辆途经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杜绝人为因素导致的噪声污染,项目夜间不施工。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建材边角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材边角料单独收集后回收利用,拆除的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规范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现永靖县人民医院院区内,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本项目施工界限,不得擅自越界或外扩施工场界,施工期重点做好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确保施工场界和周边地界保持合理的防护距离,对临时开挖堆置的土方和裸露地表及时进行覆盖,做好施工期的水土保持,施工过程中加强对院区的绿化带保护,对施工期破坏的植被在施工期结束后进行补种和养护。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本项目工程施工不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锅炉烟气、污水处理站排放恶臭气体和厨房油烟,其中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烟气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对污水处理站各产臭单元加盖封闭,对产生的臭气进行捕集,经光氧化催化除臭设施处理后从4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经净化效率不低于8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专用烟道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锅炉房废水、后勤综合保障楼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院区内产生的废污水收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靖县刘家峡畅源供水有限公司古城新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活水泵机泵噪声、风机和锅炉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安装至室内,噪声设备安装时加装减震垫,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项目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医疗废物、废紫外线灯管、可回收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生活垃圾、隔油池油脂及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的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项目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换下来的废旧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直接带走,不在院区内贮存;医疗废物单独收集后转运至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紫外线灯管单独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可回收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收集后单独存放在医院专门的可回收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贮存间内,由登记备案的合规企业定期清运处置;隔油池油脂及餐厨垃圾经专用容器单独收集后,由有相应处置能力的单位集中清运,不在医院内贮存。 5.环境风险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污水事故排放的防范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和管理,关键设备及配件应一备一用,易损部件要有备用件,在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更换。 ②二氧化氯泄漏防范措施:根据二氧化氯消毒粉投加情况定期采购,少量存放,定期配置消毒液,二氧化氯消毒粉应单独放置在专门的房间内,有专人加锁管理,建立台账记录,有防雨淋、防风、防晒和防水措施。 ③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发电机房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套消防安全设施,对柴油储罐加强巡查管理,一旦发现异常,须及时进行维修。对柴油贮存区应设置有围堰的设施,有防泄漏和防扩散设施,对柴油储存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④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风险防范措施:对除臭设备按时进行巡检,确保除臭设备运行正常,及时维护、保养,站内配备应急通风设施,在进行检修维修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封闭空间内进行检修时,应提前通风。 (2)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 电话: | 0930-8835148(传真) |
邮箱: | yongjinghuanbao25@163.com | 邮编: | 731600 |
通讯地址: |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 ||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5年9月1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12日我局对永靖县2025年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0-8835148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公示期:2025年9月12日起(7日)
审批文号 | 批复 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报告 类型 | |
1 | 永环评字〔2025〕13号 | 2025年9月12日 | 永靖县2025年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城区 | 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甘肃奥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附 件:1.关于永靖县2025年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关于永靖县2025年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5年9月12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万元)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受理 时间 |
1 | 永靖县泽阳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 | 50 | 永靖县太极镇四沟村尕子沟 | 永靖县泽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甘肃奥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5年8月28日 |
一、公示期:2025年8月28日起(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30-8835148
三、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附件:《永靖县泽阳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版).pdf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5年8月28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2023年第53号令)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永靖润泽•君悦府等1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 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1 | 永靖润泽•君悦府项目 | 永靖县润泽房地产有限公司 | 91622923566432478N | 甘肃鑫茂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5/4/17 |
2 | 永靖工业园区西沟防洪治理工程 | 永靖县兴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91622923MA7C7P6N3H | 甘肃正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5/6/4 |
3 | 永靖县刘家峡库区堤防灾后重建工程(6度区) | 永靖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 12622923MB1190678G | 甘肃农山源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 2025/6/12 |
4 | 永靖县太极镇上古村折达黄河大桥至绿岛公园段生态修复工程 | 永靖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 12622923MB1190678G | 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25/6/23 |
5 | 永靖县向阳村旅游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 永靖县黄河三峡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916229233514127441 | 甘肃绿科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5/6/27 |
6 | 永靖县6度区川塬区人饮灾后重建工程--三塬区域供水设施 | 永靖县三塬区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 12622923690357874K | 定西市亿博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5/6/30 |
7 | 永靖县7度区西山片区人饮灾后原址重建工程 | 永靖县小岭区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 12622923MB1D59495Y | 甘肃创正工程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 2025/6/30 |
8 | 永靖县环城南路(折达公路)延伸段拓宽改造工程 | 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162292301395839XE | 甘肃雍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025/6/30 |
9 | 永靖县关山乡南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1号停车场 | 永靖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11622923MB1585856D | 甘肃泽沐耘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2025/7/7 |
10 | 永靖县新寺光伏发电项目 | 永靖国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91622923MA71PGAY2A | 甘肃洮珠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025/7/8 |
11 | 永靖县黄河三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一期民宿及乡村振兴学堂、二期民宿) | 永靖县黄河三峡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916229233514127441 | 甘肃诚信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5/7/24 |
12 | 永靖县太极北路至中环路延伸工程 | 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162292301395839XE | 甘肃树桥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5/7/30 |
13 | 永靖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 | 永靖县妇幼保健院 | 126229234392230832 | 甘肃天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025/7/29 |
一、公示期:2025年8月19日起(20个工作日)
二、公示监督电话:0930-8851224
三、通讯地址:永靖县太极镇中庄村222号永靖县水保局
2.永靖工业园区西沟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3.永靖县刘家峡库区堤防灾后重建工程(6度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4.永靖县太极镇上古村折达黄河大桥至绿岛公园段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5.永靖县向阳村旅游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6.永靖县6度区川塬区人饮灾后重建工程--三塬区域供水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7.永靖县7度区西山片区人饮灾后原址重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8.永靖县环城南路(折达公路)延伸段拓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9.永靖县关山乡南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1号停车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11.永靖县黄河三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一期民宿及乡村振兴学堂、二期民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12.永靖县太极北路至中环路延伸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13.永靖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永靖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2023年第53号令)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兰合铁路项目永靖县红岘子灌区四级泵站迁改工程等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1 | 兰合铁路项目永靖县红岘子灌区四级泵站迁改工程 | 永靖县红岘子电力提灌管理所 | 12622923439220034A | 甘肃北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5/1/23 |
2 | 永靖县太极镇中庄村三马台至杏树台产业路硬化工程 | 永靖县库区移民服务中心 | 12622923794896135K | 甘肃中凯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5/3/4 |
3 | 永靖县塔坪灌区灾后重建工程(7度区) | 永靖县塔坪电力提灌管理所 | 12622923439220157B | 甘肃智通凯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25/3/5 |
4 | 永靖县三塬镇白塔木雕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 11622923MB18995996 | 定西市亿博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5/3/26 |
5 | 永靖县 6 度区川塬区人饮灾后重建工程--三塬库区沿线供水设施 | 永靖县三塬区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 12622923690357874K | 甘肃坤兴荣世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025/4/1 |
6 | 永靖县6度区川塬区人饮灾后重建工程--盐锅峡区域 | 永靖县盐锅峡区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 126229230606281749 | 甘肃沥雄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25/4/14 |
一、公示期:2025年6月26日起(20个工作日)
二、公示监督电话:0930-8851224
三、通讯地址:永靖县太极镇中庄村222号永靖县水保局
附件:
1.兰合铁路项目永靖县红岘子灌区四级泵站迁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2.永靖县太极镇中庄村三马台至杏树台产业路硬化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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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对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一体化管理平台抽取的2025年6月份“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4日
监督电话:0930—8835148
地 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
附 件:永靖分局2025年6月份“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企业名单.xlsx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