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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山东相关院校提供的在校证明,拟对以下“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现将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6年10月13日起(公示期10天)
监督电话:0930-8832543
地址: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家峡镇多旺路1号)
附件:永靖县就读山东技工院校“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生活补贴拟发放花名册(一般户)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3日
按照东西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山东相关院校提供的在校证明,拟对以下“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现将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6年10月13日起(公示期10天)
监督电话:0930-8832543
地址: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家峡镇多旺路1号)
附件:永靖县就读山东技工院校“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生活补贴拟发放花名册(脱贫户(含监测对象))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3日
按照《甘肃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会议研究,对下列人员发放10月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现将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 示 期: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31日
监督电话:0930-8832286
地 址:永靖县民政局(中庄村中庄222号)
附件:1、2026年10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花名.xlsx
2、2026年10月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花名.xlsx
永靖县民政局
2026年10月10日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做好 “一老一小” 关爱服务,是落实国家养老育幼政策、夯实民生福祉、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9月24日,永靖县盐锅峡镇抚河村互助幸福院正式揭牌营业,崭新的功能室、暖心的便民餐、贴心的养老服务,为当地农村老人搭建起了家门口的幸福港湾。这既是永靖县纵深推进“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落实全省养老服务提质增效部署的生动实践,也是该县坚持从“一餐热饭”的小切口破题,统筹解决养老、育幼民生难题,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基层 “一老一小” 服务模式的生动实践。
抚河村互助幸福院总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配套爱心食堂、娱乐室、休息室、多功能活动室等功能区域。开院当天,食堂饭菜飘香,老人们围坐就餐、闲话家常;娱乐室内棋牌相伴,处处洋溢着老有所乐的温馨氛围。 “这里环境干净,离家近,饭菜也合胃口,我打算经常过来。” 抚河村村民冯自刚说。 抚河村党支部副书记孔对平介绍,互助幸福院投运后,将持续完善设施、丰富服务内容,全力打造 “生活有保障、娱乐有场所、精神有依托” 的幸福家园,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老年群众身边,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抚河村互助幸福院的投用,不是单点民生项目,而是永靖县全域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节点。立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要求,永靖县坚持因地制宜,盘活闲置公共资源,以互助幸福院、幸福食堂为载体,构建多元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盐锅峡镇上铨村互助幸福院是县域养老服务的样板。该村利用闲置校舍改造,仅150平方米空间就配套厨房、餐厅、阅览室、棋牌室等功能室,秉持 “就地取材、小微整改” 原则,节约建设成本。食堂主打烩菜、花卷、臊子面等家常饭菜,食材多取自村产业园和村民自家菜园,菜品软烂、新鲜实惠。针对高龄、独居、行动不便老人,村里推行 “集中就餐 + 上门送餐” 模式,送餐员在配送热饭的同时,同步观察老人健康和生活状况,实现送餐与巡访关爱一体推进。 77岁独居老人孔繁财感慨:“幸福院饭菜花样多,不用自己生火做饭,饭送到家里,这是实实的温暖。”上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赵立青介绍,目前幸福院常态化服务56名老人,其中18人享受上门送餐。村里还依托幸福院开展义诊、普法宣传、文体活动,既解决老人吃饭难、照料难问题,也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涵养孝老爱亲的乡村风气。
截至目前,永靖县建成1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常态化运营6个互助幸福院,今年新建盐锅峡镇抚河村、党川村2个互助幸福院。各养老站点实行差异化运营,采取项目补贴、慈善资金、群众自费相结合的多元经费保障机制,破解养老站点长效运营难题。同时,在城区忆江南、九号院、君悦府、假日花城等小区配套便民食堂,并将便民食堂列为新建小区必备配套服务,推动城乡养老服务一体推进。
在守护老年群体“夕阳红”的同时,永靖县聚焦少年儿童“朝阳”成长,将“一餐热饭”延伸至校园育幼领域,精准破解乡村孩子就餐难题,全方位护航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针对山区学校山大沟深、村落分散、学生家校距离远、午间就餐难、膳食营养不均衡、留守儿童照料薄弱等民生痛点,永靖县着力推进“免费午餐”项目,让川城、新寺两个山区学区和城北新村就学的山区搬迁家庭的600多名小学生告别“冷馍咸菜”、简单就餐的现状,吃上了安全、营养、热乎的免费午餐。
校园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全流程管控,严把食材采购、清洗加工、烹饪制作、餐具消杀、食品留样各道关口,科学定制营养食谱,坚持荤素搭配、品类多样、口味适宜,全方位守护小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免费午餐很好吃,不用中午来回赶路,可以安心上课。”川城学校五年级学生马妍开心地说。
“免费午餐”项目的落地,不仅补齐了乡村教育后勤保障短板,优化了乡村小学生膳食结构、提升了学生身体素质和课堂专注力,更极大减轻了农村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的照料压力和经济负担,有效稳住乡村生源、夯实乡村教育根基。川城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罗祖鹏表示,“免费午餐”项目让家长安心务工务农,让孩子安心就学,为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民生保障底线。
从乡村养老餐桌守护晚年幸福,到校园暖心午餐护航少年成长,永靖县围绕“一老一小”最迫切的吃饭问题,总结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民生经验。一是低成本盘活资源,改造闲置校舍、村集体用房,以小微改造代替大拆大建,降低项目投入;二是分类精准服务,针对老人、儿童不同需求,推行集中服务加上门配送,重点兜底失能、独居、留守等特殊群体;三是多元筹措资金,构建财政项目补贴、慈善帮扶、群众合理缴费的经费机制,保障项目长久运行;四是拓展服务内涵,以餐桌服务为支点,叠加健康义诊、文化活动、政策宣讲等服务,兼顾物质保障与精神关爱;五是城乡统筹布局,统筹乡村互助养老点、城市小区食堂、乡村学校食堂,一体推进养老育幼民生保障。
小小一餐饭,连着大民生。永靖县将持续对标国家 “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工作部署,持续优化互助幸福院、“免费午餐”运营管理,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覆盖面,持续擦亮民生服务品牌。用心用情办好养老育幼民生实事,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让少年儿童幼有所育、健康成长,持续绘就和美乡村幸福画卷,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温暖民生力量。
按照省人社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204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考核上报,拟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发放9月份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现将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6年9月22日起(公示期5天)
监督电话:0930-8832543
地址: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家峡镇多旺路1号)
附件:永靖县2026年9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考核合格人员资金发放花名册.xlsx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2日
根据省、州对雨露计划学生补助的相关精神要求,通过入户摸底,乡(镇)村审核公示,现将符合补助条件的2026年秋季雨露计划学生补助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6日--2026年 9月22日
联系电话:0930--8880433
通讯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古城新区2号(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