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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永靖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经购机者申请、县农机中心审核,拟对全县83户农户的90台(套)农机具发放2026年第九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共计7.594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期:2026年10月12日—16日(共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30—8851560
三、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古城路1号(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四、公示内容
永靖县2026年第九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
负责人:祁光福
附件:永靖县2026年第九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
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2日
为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项目安排、实施、管理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永靖县三塬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后续产业发展基地项目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项目公示内容
公示期:2026年8月18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0—8851738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永靖县太极镇中庄村中庄222号
项目名称:永靖县三塬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后续产业发展基地项目供水保障工程
投资规模:2805.94万元
资金来源:由常态化帮扶资金解决,已到位资1392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灌、渠道共3230m、过路涵洞1座、分水口20座、农桥10座;新建DN1000排水管702m,配套建设2000m³雨水积蓄水池及雨水回用泵站各1座;新建8000m³蓄水池与加压泵站各1座,敷设大棚配水管道2076m,新建钢筋混凝土阀门井13座;同时建设果树滴灌及苗木喷灌管道21269m及大田滴灌管道3255m,配套建设钢筋混凝土阀门井17座,维修改造深井泵站上水管150m,维修改造二级泵站上水钢管共1495m,新建阀门井2座。并对二级、三级泵站实施维修改造,更换水泵电机5台套,扩建水泵配电间1座。
建设地点:永靖县下塬村、岘塬镇刘家村
建设时限:2026年8月11日至2027年6月11日,工期共305日历天。
项目建设单位:永靖县三塬电力提灌管理所
法人代表:祁发玉 项目负责人:骆 伟
技术负责人:孔文喜
设计单位:汉图设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 静 项目负责人:李 红
监理单位:义和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新春 总监理工程师:李云贵
施工单位:甘肃朝鑫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正芳 项目经理:张守娜
技术负责人:辛万滨
质量监督单位:永靖县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
单位负责人:王全胜
工程建设方案:本工程新建蓄水池、加压泵站及各类灌溉输配水管网,配套建设阀门井等附属设施,搭建高效节水灌溉系统;同步完善退排水、雨水收集回用设施,构建雨洪调控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并对现状供水管网、泵站进行维修改造,全面修复提升水利设施运行效能。
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 ,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 30 年,灌排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其所在工程的建筑物级别确定,3 级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4、 5 级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均为 30 年。
工程效益:工程建成后,可有效提升三塬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后续产业发展基地0.66万亩耕地的灌溉供水保障能力,兼顾雨水积蓄回用与滴灌喷灌节水,为设施农业、经济林果等产业基地提供稳定水源支撑;另一方面,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状况,加快沟坡综合治理进程。
永靖县水务局
2026年8月18日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甘肃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科发〔2026〕10号)精神,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实施、管理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2026年永靖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告。
一、公示期:2026年7月24日起(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30—8880433
三、通讯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古城路1号(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四、公示内容(见附件)
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4日
为切实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局组织各乡镇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指南》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经排查,我县辖区内不存在黑臭水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9日
监督电话:0930-8835148
地 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6年6月23日
根据《中共永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永靖县2026年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永农领发〔2026〕1号)文件,共计安排水利项目5项,总投资2958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2683万元,州级常态化帮扶资金106万元,县级常态化帮扶资金169万元。
现将永靖县2026年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水利项目分配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期: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4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30—8851738
三、通讯地址:永靖县太极镇中庄村中庄222号(永靖县水务局)
四、项目公示内容:见附件
附件:永靖县2026年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水利项目分配表.xlsx
永靖县水务局
2026年6月8日
初夏时节,万物并秀。5月11日,永靖县岘塬镇矮化密植苹果标准园内,连片的苹果树枝头幼果成簇,果农们有条不紊地开展果园精细化管理作业,为今年苹果品质提升、丰产丰收打下坚实基础。
眼下正值苹果生长关键期,也是果园夏季管护的黄金时段。疏花疏果是苹果标准化种植中必不可少的一环,科学合理调控果树挂果密度,能有效优化果树生长长势,助力果树健壮发育。果农们分工协作、动作娴熟,细致开展疏花疏果作业,有序规范做好田间管护工作。
永靖县炳灵湖畔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副理事长 崇盼兄 我们及时疏花疏果,摘除弱花小果,减少养分损耗、集中供给优果,保障苹果个大形正、品相优良、丰产增收;同时节约树体养分,为来年挂果打好基础。
据了解,岘塬镇矮化密植苹果标准园依托当地土壤优势,大力推广阿珍富士、秦脆、瑞雪等优质苹果品种。全镇以特色林果产业提质增效为核心,精耕细作、科学管护,让小小的苹果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致富“金果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