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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1月13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经济运行、审计整改、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县政府各副县长出席会议,相关部门、乡镇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查漏补缺、冲刺收官,全力以赴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要紧盯指标、压实责任,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制约因素,深入研究制定超常规措施,进一步挖潜拓量、固强补弱,坚决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任务。要全面落实省、州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审计整改清零销号专项行动,靠实责任、细化举措、构建闭环、全力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各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要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把握整治重点,全面整治突出问题,逐项整改销号上级反馈和自查发现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水务、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等事项。
10月13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中央和州上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医疗卫生系统暨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击战”等工作。县政府各副县长出席会议,相关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按照节俭务实、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等要求,从严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强化财会、审计监督,不断推进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要扎实推进医疗卫生系统暨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聚焦重点、攻克难点、打通堵点,查透查清问题隐患,抓实抓细整改落实,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有效提升行业能力水平。要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打好集中整治“突击战”,彻底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全力办好省州县列为民实事,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财政、应急管理、水务、教育、自然资源、住建等事项。
9月1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体学习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医疗卫生系统暨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县政府各副县长出席会议,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压紧靠实工作责任,全方位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彻底整改各级各类反馈问题,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全面落实各类惠民惠企政策,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努力以营商“软环境”提升发展“硬实力”。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大力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政务中心运行水平,高质高效办理“12345”便民热线事项,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过渡期目标任务和考核评估指标,采取过硬举措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全面完成过渡期任务、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州考核验收。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司法、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事项。
8月22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兰州市榆中县山洪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集体学习国家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防汛救灾、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县政府各副县长出席会议,各相关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当前仍处于防汛救灾关键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风险预报预警,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度汛。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成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社会建设和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打好集中整治“突击战”,彻底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财政、自然资源、人社、农业农村、教育等事项。
8月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体学习国家和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管理、防汛救灾、“十五五”规划编制等工作。县政府各副县长出席会议,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结合县情实际,大力实施“五大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着力提升业务人员能力水平,确保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效益。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救灾措施,做到科学应对、安全度汛。要精准把握国家和省州最新政策导向,突出全局性、前瞻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谋划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十五五”规划编制各项任务。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事项。
7月1日,受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委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帅临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安全生产等工作。县政府各副县长出席会议,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斩断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链条,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要高度重视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开展“抓整改、补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全面夯实基础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坚决筑牢思想防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商务、教育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