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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9月9日,永靖县县直机关2025年度党务干部政治理论暨业务知识培训班在永靖县委党校正式开班。本次培训班由中共永靖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主办、中共永靖县委党校承办。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提升县直机关党务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为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邀请临夏州委党校副教授达朝花老师授课。专题辅导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知识;还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国家保密局等单位业务骨干专题辅导基层党建等相关业务知识。
培训要求,全体党务干部要深刻认识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严守培训纪律,潜心学习钻研,确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要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做好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专业本领,真正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为深入普及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切实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及自救互救水平,有效补齐基层应急响应能力短板。近日,县减灾办组织相关专家团队深入三条岘乡、徐顶乡持续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培训活动,来自乡村两级核心应急救援队员共计8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采用“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旨在让参训队员真正学懂弄通应急知识,熟练掌握实用技能。在理论授课环节,专家系统阐述了灾害识别、预警响应、疏散逃生、急救常识等核心内容。实操演练环节参训队员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亲手实践止血包扎、心肺复苏(CPR)、骨折固定、异物梗阻处理等实用应急技能,让每一位参与者都能做到听懂、学会,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
通过此次应急科普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强化了全县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素养与应急本领,让他们对常见灾害事故的预防、避险及自救互救知识有了更深刻的掌握,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也得到有效提高,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应急的良好局面,实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打下了坚实基础。
9月1日上午,永靖县举行政府投资项目专题培训。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及全体在家县级干部出席开班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帅临主持开班式。
培训会上,来自中建政研信息咨询公司的三名专家围绕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储备、资金争取、规范实施、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专题授课。
此次培训的顺利举办,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升全县项目谋划储备能力,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持续加强项目规范管理而提供了理论知识和实践遵循。参训人员一致表示,本次培训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具有极强的启发性、指导性与实践性。下一步,大家将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切实把培训所学所获转化为实际工作动力,以高质效工作水平持续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县属有关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总计180余人参加培训。
8月21日,永靖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牛羊培训班开班。
本次培训遴选全县50名牛羊养殖户作为学员,采取“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及能力拓展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内容涵盖牛羊饲养管理、饲草料加工、幼畜断奶、疫病防控以及常规病治疗等实用知识,确保学员“学得会、用得上”。
培训期间,除理论授课外,还将组织学员前往永靖县瑞霖科技养殖有限公司开展实践教学。同时赴陇西县、宕昌县,深入当地养殖合作社及牛羊养殖基地观摩学习,帮助学员拓宽发展思路、借鉴先进经验。
此次培训班的举办,不仅为永靖县牛羊养殖户搭建了学习交流的平台,也为推动当地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提升驻村帮扶工作队员业务能力,纵深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8月6日,永靖县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能力提升培训班开班。副县长石大财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此次培训为期3天,由县委组织部主办,县委党校、县农业农村局承办。培训邀请行业部门负责人、县委党校教师通过集中授课、观看视频、知识测试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中央1号文件精神等内容,为驻村帮扶队员充电赋能,推动永靖县驻村帮扶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会议要求,各位学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时间、身份、户情意识,把握“5年过渡期”最后一年的关键节点,与村“两委”协同,精准掌握群众情况;要聚焦主责主业,吃透政策、明确职责、抓好整改,当好“六大员”,解决考核反馈问题;要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帮扶方式、细化措施、严肃纪律,以实际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及全县各乡镇驻村工作队总队长、驻村第一书记兼队长、驻村队员和县农业农村局业务干部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