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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9〕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现将《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委、县政府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男,汉族,198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中共党员。
主持县政府全盘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审计局。
副县长
  • 何永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何永芳,女,土族,1976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文学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关事务管理、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科技、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协管科技、劳务输转工作。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局、机关接待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居保中心、人才中心)、教育局(职校)、卫生健康局(卫计监督局、疾控中心、县医院、妇保院、中医院)、医疗保障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志办。 联系单位:工会、团委、妇联、文联、档案馆、红十字会。 协管单位:科技局、劳务办。
  • 孟帅临
    县委常委、副县长
    孟帅临,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发展改革、县域经济、交通运输、经济贸易、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统计调查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局、运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统计局、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联系单位: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税务局、园林中心、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远通畅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永靖县城市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永靖县黄洮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永靖县兴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永靖县蓝阳供暖服务有限公司、永靖县刘家峡畅源供水有限公司、国调队、公路段。
  • 张航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张航,男,汉族,198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驻村帮扶、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工作;协管文体广电旅游工作。分管单位:商务局、供销社。联系单位:邮政公司、烟草专卖局(公司)。协管单位:乡村振兴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张立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张立军,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科技、组团式帮扶、产业协会、产业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单位:科学技术局、地震局。 联系单位:科协。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招商局。 联系单位:科协。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招商局。
  • 侯颖超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侯颖超,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分管单位: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东西部协作工作服务中心。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 李良贵
    副县长
    李良贵,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财政金融、税收、工业和信息化、水务、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等方面的工作;协管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财政局(国资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水保局、库移中心、农饮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 协管单位: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单位:人武部、驻永部队、税务局、工商联、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建行、农行、工行、邮储银行、信用联社、甘肃银行、金城村镇银行、保险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省州在永企业、县属国有公司。
  • 马兆海
    副县长
    马兆海,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残疾人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农技中心、畜牧中心)、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 联系单位:气象局、甘肃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高国林
    副县长
    高国林,男,汉族,1978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文体广电旅游、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黄河三峡大景区管委会、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管委会、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南山林场、龙汇山管理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园林中心。 联系单位:炳灵寺文研所、甘肃黄河三峡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唐致富
    副县长
    唐致富,男,汉族,1983年6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社会综合治理、依法行政、信访、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民族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招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单位:信访局、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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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永靖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永政公字〔2023〕2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永靖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县政府对2018年8月1日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经清理,决定废止《永靖县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办法(试行)》《永靖县城区养犬管理办法(暂行)》《永靖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到期失效8件文件;《永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永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永靖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17件文件继续有效(详见附件)。

2018年8月1日前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批转的所有规范性文件一律过期,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永靖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xls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清理废止文件

为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尽快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的要求,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名称冠以“试行”的不超过2年;“暂行”的不超过1年;有效期限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不得使用的规定2017年清理的基础上对规范性文件继续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各乡(镇)、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14件,其中:符合法律规定且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10件,确认有效,建议继续保留到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有效期限届满,确认失效,不得使用。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2

永政办发〔2021〕31号 关于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文峰工作分工的通知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文峰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在永各单位

由于人员变动,现将陈文峰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陈文峰副县长: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刘斌斌副县长分管的乡村振兴、劳务工作。

协管单位:县扶贫办劳务办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9

永政办发〔2021〕32号 关于印发《永靖县创建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永靖县创建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永靖县创建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9



永靖县创建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提升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完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有效提高农村居民消费品质、降低消费成本,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乡村振兴,充分运用电子商务发展成果,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农村物流设施设备基础,健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为主政府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做好引导扶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县情实际科学研究谋划,着眼长远,理性推进。注重探索具有农村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取得新成效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好物流、人才、金融方面的问题,结合特色产业和资源优势打造电子商务示范乡村。注重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全面有序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长效机制。

规范发展培育生态。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强化主体责任,实行绩效管理。加大力度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成绩突出的乡镇、村和企业个人,着力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生态,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市场化运营机制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全面打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促进全县农产品销售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行优化整合物流快递资源,合理布局乡镇、配送网络构建仓配一体的集中共享网仓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不断提升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持续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产业赋能、资源对接、品牌培育、人才培训等功能,拓展便民服务、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电商企划、包装印务、视频制作等业务。建设功能齐全的网货供应中心,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作坊等入驻网货供应中心,提供品牌注册、品牌培育、分拣、包装、检测、网络营销、网站托管等增值服务。成立专业团队对全县农产品、民俗产品、旅游产品等农村特色产品进行网销,推动电子商务与特色农业、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优势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在知名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借助抖音、快手等平台开展直播带货活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实行奖补激励政策,对在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方面起到示范带动、作出特出贡献的企业、个人给予支持。

(二)完善物流配送体系

完善电子商务仓储配送中心硬件设施,全面优化功能区域,整合全县快递物流企业入驻电子商务仓储配送中心,实现统一分拣配送、相互协同配送。按照《甘肃省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标准》,改造提升已建成的17个乡镇、75个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完成剩余的47个村服务站点建设,扩大业务范围,优化服务功能,全面实现标准化、全覆盖。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让广大农民熟练使用服务站点功能。建设智能物流配送系统,开发快递智能查询、搭载精准定位等功能,实现物流配送智能化、数字化、可视化。坚持市场化运作,整合物流资源,着力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实施“快递进村”项目,彻底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快递进村“最后一百米”的物流瓶颈问题,实现农村物流2天内完成配送,满足农村电商物流需求,提升广大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完善供应流通体系

按照高效便捷的原则,建设仓储冷链中心、城乡物流配送中心、大型物流市场,实现生产、仓储冷链、物流配送无缝衔接,持续完善产品供应链体系。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大力支持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短视频等销售方式,推广农商互联、订单农业、产销一体、线上线下相融合等模式,健全完善农产品产销对接长效机制,拓宽销售渠道。组建专业运营团队,加强与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机构的对接,建立与农资农具、百货用品、家用电器等供应企业的长期合作机制,畅通工业品下行渠道,实现农村居民就近就地享受优质资源,降低农村消费成本,更好满足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

(四)完善市场运营体系

健全完善品牌标准、质量管控、加工营销、支持政策等体系,推行农产品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配送、统一营销的管理模式,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机制。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规范管理和宣传营销,做大做强“刘家峡”品牌,推动百合、黄芪、金银花、草莓、黄河鲤鱼等一系列特色产品走向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提升特色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品牌知晓度、产品美誉度,进一步扩大“刘家峡”品牌影响力。利用电子商务手段,推介景区景点、民俗文化、有机农业等优势资源,探索“电子商务+”多元化发展路径,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持续稳定促农增收。加强农产品品质监管,健全完善溯源系统,建立货源组织稳定、产品质量保证、包装寄递标准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着力打造有序运营、健康发展的电子商务市场。

(五)完善教育培训体系

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通过邀请专家举办讲座、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开展网上学习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培训,培训3000人(次)以上,打造懂技术、善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内生动力。紧盯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壮年、退伍军人、低收入农户、“两后生”等人员,根据发展意愿,开展技能培训,让更多群众通过从事电子商务,过上更好的生活;紧盯乡镇、相关单位电商负责人和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化培训,使其成为高素质的带头人。加强视频制作、网络直播、社交电商等技能培训,孵化一支100人以上的电商网红队伍采取考试竞赛、实操测评等方式,加强培训成果检验,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副组长,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永靖县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加强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动农村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落实专项扶持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建立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完善提升通信网络,打造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督查检查研究制定绩效考评办法,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罚措施。县财政、商务等部门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科学评估工作成效督促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公开。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全面、集中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政策措施、项目内容、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布相关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微信等多种媒介,加大对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宣传力度,增强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信心,向广大群众普及电子商务知识,营造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广先进典型,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永政办发〔2021〕27号 关于批转《永靖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 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永靖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

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永靖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3

 



永靖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建村〔2021〕57号)和州住建局《关于印发<临夏州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建乡〔2021〕35号)精神,县上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全面提高农村住房质量和品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做好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保障,确保新增危房及时排查和保障安全,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试点,逐步提高农房抗震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

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任务后,以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监测户)等为重点,继续做好新增危房动态监测和改造。

1.优化完善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户主动申请、乡镇村干部定期走访排查、县住建部门筛查预警、农房安全隐患排查等方式,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测网络,切实提升“早发现”能力,健全“快速发现、精准鉴定、分类改造、动态清零”的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做到发现一户、监测一户、改造一户、清零一户,有效防范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因住房问题返贫致贫。

2.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对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确认程序、改造方式、建设标准、补助标准等规定仍参照执行《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各乡镇要统筹考虑农户改造方式、改造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到户补助标准,按照每户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确保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二)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

各乡镇要把农房抗震改造试点与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合理确定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可向改造意愿强、数量多的村集中连片安排。

1.农房抗震改造范围。将仅有一套(院)住房并经鉴定不满足抗震设防目标要求,且有能力、有意愿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新建住房的农户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试点范围。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可将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包括2015年之前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村自建房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同步进行整治。对即将列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其它补助项目、规划近年内进行村庄拆迁撤并的区域及其它按法律法规不能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农户,不得纳入试点范围。

2.规范抗震改造确认程序。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对象确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农户自愿申请、农房抗震鉴定、乡镇汇总上报、县级审批的程序。一是改造申请以户为单位,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二是村委会重点对农户拟改造房屋是否为唯一住房进行民主评议;三是乡镇政府对申请农户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四是县住建部门组织认定鉴定和审批(县住建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需要鉴定的房屋,依据《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性能评估技术导则》进行认定鉴定。拟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拆除重建的,无须对原房屋进行抗震鉴定;拟加固改造的房屋必须对原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对已鉴定为危房的、生土承重结构、砖土混杂结构及建成超过40年的房屋可直接认定为不满足抗震性能要求)。

3.明确改造方式和标准。各乡镇要积极探索符合乡情实际的农房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抗震改造方式。农房抗震改造后房屋须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加固改造建设技术导则》等有关标准要求,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对于基础条件好、集中连片的试点区域,县住建部门和各乡镇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鼓励支持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统建,并积极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的农房抗震改造技术、新型节能保温建造技术材料和新型装配式农房。

4.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和验收。县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履行施工质量和安全主体责任,按合同约定承担保修或返修责任,并积极协调社会专业机构提供农房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服务,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监管水平。县住建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全程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的须及时告知农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做好记录。农房抗震改造工程竣工后,县住建部门和各乡镇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质量验收,形成验收意见,经验收合格后向农户足额拨付补助资金。

5.做好农房抗震改造档案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农房抗震改造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档案包括农户申请、审核审批、抗震鉴定、施工协议、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等材料,加固改造的还应包括加固技术方案或设计图纸等材料。

三、保障措施

(一)做好农户技术指导。各乡镇要强化到户技术指导和服务,结合当地农房建筑风格,会同县住建部门编印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和质量安全技术指导手册,按照村庄规划,引导农户选用通用图集,改善乡村建筑风貌,提升农房建设品质。

(二)强化工作指导调度。县住建部门和各乡镇要做好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确认审核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回应群众关切。

(三)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县住建部门和各乡镇要利用多种方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相关政策,总结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专业技能、安全知识、抗震改造等多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力保障农房质量安全。

永政办发〔2021〕22号 关于副县长万事成工作分工的通知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副县长万事成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由于人员变动,现将万事成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万事成副县长: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助刘斌斌副县长分管的乡村振兴工作。

协管单位:县扶贫办。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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