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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政府规章

    截止2025年10月,永靖县未制定出台政府规章。

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委、县政府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孟帅临
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孟帅临,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主管审计局。
县委常委
副县长
  • 肖健龙
    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
    肖健龙,男,保安族,1985年3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数字政府、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关事务管理、财政金融、税务、国防动员、发展改革、县域经济、营商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调查、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协管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机关事务局、机关接待中心)、财政局(国资中心)、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局、运输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 联系单位:税务局、金融监管支局、公积金管理部、国调队、消防大队、公路段、供电公司、远通公司、兴工公司、省州在永企业、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驻永各金融和保险机构。 协管单位:审计局。
  • 侯颖超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侯颖超,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方面的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商务工作。 分管单位:东西部协作工作服务中心。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招商局、商务局。
  • 赵俊岩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赵俊岩,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科技、地震、产业协会、产业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工作。协管发展改革、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单位:科技局、地震局。 联系单位:科协。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
  • 马兆海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兆海,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民政、残疾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南山林场、龙汇山管理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中心)、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园林中心、民政局、残联。 联系单位:古典公司、城投公司。
  • 赵建颖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赵建颖,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行政、公安、司法、信访、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单位:人武部、驻永部队。
  • 石大财
    副县长(挂职)
    石大财,男,汉族,198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
    负责驻村帮扶工作。协管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 分管单位:融媒体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单位:文联。 协管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李淑琴
    副县长
    李淑琴,女,汉族,1986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文体广电和旅游、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黄河三峡大景区管委会、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管委会、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招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联系单位:炳灵寺文研所、工商联、烟草专卖局(公司)、旅投公司。
  • 马钊
    副县长
    马钊,男,回族,1980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农技中心、畜牧中心)、水务局(水保局、库移中心、农饮中心)。 联系单位:工会、团委、妇联、气象局、农发公司、畅源供水公司。
  • 马其得
    副县长人选
    马其得,男,回族,1990年7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居保中心、劳务办)、教育局(职校)、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县医院、妇保院、中医院)、医疗保障局、县志办、供销社。 联系单位:档案馆、红十字会。
县政府工作部门
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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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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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培训走进永靖县

8月24日,全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培训在永靖县举办。来自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一线基层公卫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由州级资深专家团队授课,课程设置紧贴基层实际需求,围绕预防接种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及档案规范化填写、0-6岁儿童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慢阻肺基层诊疗与健康管理、六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临床用药规范等内容展开。

培训旨在通过专业授课、精准赋能,进一步统一服务标准、规范工作流程、纠正实操偏差,着力解决基层公卫服务不规范、档案填写不标准、慢病管理不精细、重点人群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县基层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公卫服务质效。

下一步,县卫健局将以此次全州现场培训为契机,选派7名县级业务骨干下沉基层,开展常态化提质增效巡回培训。同时,持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监管、质量督导和闭环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不断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和满意度。

永靖县2026年第二季度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按照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甘卫疾控发〔2023〕78号)以及临夏州卫健委《关于印发<临夏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卫〔2023〕135号)的水质监测结果公示要求,对全县6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及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包括出厂水6份,管网末梢水28份,其中城镇13份,农村21份,监测项目38项(PH、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以N计)、氯酸盐、亚氯酸盐、溴酸盐、氯化物、氰化物、氟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氨(以N计)、游离氯(二氧化氯)、六价铬、砷、镉、铅、汞、铝、铁、锰、铜、锌、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卤甲烷、三溴甲烷、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其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规定。


附件:永靖县2026年第二季度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表



永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6月22日

永靖县2026年第二季度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表

供水单位

地址

采样

类型

采样

日期

监测点

地址

检测

日期

检测

单位

水质

状态

超标项目及超

标检测值

超标指标健康风险提示及安全饮水建议

永靖县刘家峡畅源供水有限公司

刘家峡镇川东路

出厂水

2026.05.22

水厂出水口

2026.05.22-2026.06.06

甘肃聚信为康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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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刘家峡畅源供水有限公司

刘家峡镇川东路

末梢水

2026.05.22

黄河中学门卫水龙头、川南小学院内水龙头、川北小学教学楼一楼水龙头、四局小学教学楼一楼水房水龙头、三峡中学毓秀楼一楼水房水龙头、太极中学厨房水龙头、太极幼儿园一楼水房水龙头、移民小学教学楼一楼水房、移民中学厨房水龙头、永靖中学教学楼一楼水房水龙头、刘家峡中学教学楼一楼水房、璐源酒店四楼水房水龙头

2026.05.22-2026.06.06

甘肃聚信为康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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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小岭区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永靖县小岭乡垛坪村

出厂水

2026.05.21

水厂蓄水池出水口

2026.05.21-2026.06.05

甘肃聚信为康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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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小岭区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永靖县小岭乡垛坪村

末梢水

2026.05.21

小岭乡中心小学仓库2号门前水龙头、川城镇中心小学院内水龙头、新寺乡卫生院院内水龙头

2026.05.21-2026.06.05

甘肃聚信为康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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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三塬区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永靖县三塬镇两合村

出厂水

2026.05.22

水厂出水口

2026.05.22-2026.06.06

甘肃聚信为康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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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三塬区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永靖县三塬镇两合村

末梢水

2026.05.22

岘塬镇三合中心小学院内水龙头、三塬镇东风村三湾壹号院内水龙头、三塬镇刘家塬中心小学

2026.05.22-2026.06.06

甘肃聚信为康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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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东山区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永靖县刘家峡镇大坝鹦哥嘴

出厂水

2026.05.21

水厂出水口

2026.05.21-2026.06.05

甘肃聚信为康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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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东山区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永靖县刘家峡镇大坝鹦哥嘴

末梢水

2026.05.21

陈井镇华为希望小学院内水龙头、徐顶乡中心小学水房水龙头、徐顶乡久长沟村村委会院内水龙头、陈井镇仁和村七组419号住户院内水龙头

2026.05.21-2026.06.05

甘肃聚信为康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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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盐锅峡区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永靖县盐锅峡镇

出厂水

2026.05.21

水厂出水口

2026.05.21-2026.06.05

甘肃聚信为康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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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盐锅峡区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永靖县盐锅峡镇

末梢水

2026.05.21

盐锅峡镇陈家村一组59号院内水龙头、西河镇陈家湾小学院内水龙头、西河镇红城小学厨房水龙头

2026.05.21-2026.06.06

甘肃聚信为康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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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西山区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永靖县王台镇塔坪村

出厂水

2026.05.21

水厂出水口

2026.05.21-2026.06.05

甘肃聚信为康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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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西山区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永靖县王台镇塔坪村

末梢水

2026.05.21

杨塔小学院内水龙头、王台中心小学院内水龙头、红泉中心小学厨房门前水龙头

2026.05.21-2026.06.05

甘肃聚信为康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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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6年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健康预警提示的公告

广大城乡居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相关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当前正值2026年春季冷暖交替时节,气温波动大、人员流动频繁、室内聚集活动增多,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及季节性虫媒传染病进入叠加高发时段。根据我县近期传染病综合监测数据、医疗机构就诊哨点情况及周边地区流行态势综合研判,我县春季传染病流行风险持续升高,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加大。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范聚集性疫情发生,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现就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发布健康预警如下:

一、总体疫情风险研判

综合全县发热门诊监测、学校晨午检数据、病原学检测结果及省外、周边县区疫情动态分析,近期我县传染病呈现多病种叠加、场所集中高发、低龄人群易感三大特点。流行性感冒、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重点传染病社区传播风险持续上升;农村野外、林地、草地区域蜱虫活动增多,蜱媒相关传染病感染风险升高;密闭场所、校园、养老机构、商超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域极易发生聚集性疫情。整体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需全社会共同落实防控措施,全面强化群防群控。

二、重点关注传染病及健康危害提示

(一)流行性感冒

近期我县流感活动水平持续攀升,主要流感病毒为优势毒株,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儿童学生、老年人群、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为高危易感人群。典型表现为突发高热、头痛、全身肌肉酸痛、乏力、咽痛、干咳等,部分儿童可伴随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流感可诱发肺炎、心肌炎、原有慢性病加重等并发症,严重者可住院治疗,对校园教学秩序和老年群体健康影响突出。

(二)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

春季是诺如病毒高发季节,学校、幼儿园、集体食堂、养老院、工地集体宿舍为高发重点场所。病毒抵抗力强、感染剂量低,极易通过污染水源、食物、餐具、环境表面以及呕吐物、排泄物气溶胶快速传播。主要症状为突发恶心、剧烈呕吐、水样腹泻、腹痛,部分人员伴有低热、乏力。病程较短,但极易在短时间内出现多人集中发病,造成班级停课、单位停工等情况,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手足口病

随着气温逐步升高,我县手足口病已进入季节性上升期,重点集中在5岁以下学龄前儿童。以发热、手心脚心口腔臀部出现疱疹、皮疹为主要表现,多数病例症状轻微。少数患儿可快速发展为重症,出现持续高热、精神萎靡、频繁呕吐、肢体抖动、呼吸心率加快等危险信号,如不及时救治可危及生命。托幼机构、早教机构是聚集性发病高风险场所。

(四)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

部分免疫空白人群集中区域出现散发病例反弹。此类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极强,近距离接触即可感染,未按时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流动务工青年为重点易感人群。容易在学校、企业宿舍、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快速扩散,可引发群体性发热、出疹、腮腺肿痛,还可能并发听力损伤、脑炎、睾丸炎等严重并发症。

(五)蜱媒相关自然疫源性疾病

春季户外踏青、农事劳作、进山作业人员增多,野外蜱虫活动活跃。被蜱虫叮咬后可引发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等人畜共患病,早期表现为发热、全身酸痛、乏力、恶心呕吐,病情进展快,重症病死率高。野外作业群众、山区居民、踏青游玩家庭需高度警惕户外防虫防咬。

三、面向全社会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

(一)个人及家庭全员落实健康防护

全体居民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坚持勤洗手、常通风、科学增减衣物,根据人员密集程度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前往人员拥挤、空气不流通的密闭场所。坚持合理膳食、规律作息、适度锻炼,提升自身免疫力。家庭室内每日定时开窗通风,定期清洁门把手、桌面、玩具等高频接触物品。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呕吐、腹泻、出疹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就近规范就医,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学、不带病务工、不自行扎堆聚集。

(二)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从严落实校园防控

严格落实每日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返校查验制度,发现发热、呕吐、皮疹学生立即规范隔离、及时通知家长就医并上报属地卫健、教育及疾控部门。教室、寝室、食堂、卫生间每日定时开窗通风、全面清洁消毒。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具彻底消毒,食材生熟分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同类症状病例,立即加强重点消杀、强化健康巡查,必要时依规采取临时停课、班级管控等应急措施。强化家校联动,常态化开展春季传染病健康宣教。

(三)养老机构、福利院、工地、商超等重点场所强化闭环管理

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健康问询、环境消杀、日常健康巡查制度。配齐口罩、洗手液、消毒药剂等防疫物资。密切关注老年人、体弱多病人员健康状况,一旦出现群体性发热、乏力、咳喘等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送医。集中就餐区域加强饮水、餐具、食品全过程卫生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暴发。

(四)户外作业、农事人员及踏青群众做好防虫防护

前往林地、草地、山坡、田间地头开展劳作、散步、游玩时,尽量穿戴长袖衣裤、长筒鞋袜,裸露皮肤规范涂抹驱虫防蜱防护用品。活动结束回家后及时全面检查全身皮肤、头皮、腰腹、腋下、腹股沟等隐蔽部位,查看有无蜱虫附着。一旦发现蜱虫叮咬,切勿强行拔除、挤压、火烧,应科学规范处置,就近前往医疗机构专业处理,并做好后续健康观察。

四、疫苗主动接种健康倡议

接种疫苗是预防春季重点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安全的手段。倡议符合接种条件的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主动前往就近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完成流感疫苗、麻腮风疫苗、手足口病相关疫苗等针对性疫苗查漏补种。家长主动核对儿童预防接种本,及时补齐漏种剂次,全面筑牢人群免疫屏障,从源头降低传染病流行风险。

五、疫情报告与咨询服务提示

各单位、各场所一旦发现短时间内集中出现多名发热、呕吐、腹泻、出疹等相似症状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县疾控中心报告,快速开展应急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广大居民如需了解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消杀规范、疫苗接种点位等相关问题,可拨打我县疾控中心健康咨询服务电话进行专业咨询。(咨询电话:0930―8832573)

当前春季传染病可防、可控、可治,请勿恐慌。希望全社会同心协力、科学防控,自觉落实各项健康防护措施,共同守护全县群众身体健康,全力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永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4月24日

关于2025年帮扶项目资产的公示

根据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颁证移交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永政办发〔2023〕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实施、管理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永靖县2025年帮扶项目资产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2025年3月15 日﹣2025 年 3月28日

二、监督电话:永靖县卫生健康局监督举报电话0930-8830780

三、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县中医院东侧


附件:永靖县卫生健康局资产确权帮扶项目公示簿.xlsx



永靖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5日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问答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问答

    1.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住院报销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基本医保段报销完后,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进入大病保险段进行报销,大病保险段报销完后,属于医疗救助对象(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进入医疗救助段进行报销。一般人群因不属于医疗救助对象,不能享受“直接救助”,但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依申请救助”。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在基本医保段报销完后,如达不到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直接进入医疗救助段进行报销。在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时,三段报销由医保系统自动结算,同时报销出院时只付自付部分。

2.临夏州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5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7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

3.异地就医(临夏州外)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省内异地: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50元、400元、2000元;

跨省就医: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均为3000元;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备案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不降低报销比例,按照临夏州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异地转诊人员。指经转诊医疗机构检查会诊后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病症或因转诊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和医疗条件所限,确需转往州外就医的临夏州参保人员。城乡居民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转诊备案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10%,再按临夏州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自行外出就医人员。非急诊急救和未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自行外出的城乡居民,在省内异地或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结算,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20%,再按临夏州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支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其中参保人员以“户口簿首页”、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办理长期备案的,不降低报销比例,按临夏州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参保人员以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在备案期间,返回参保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参保地办理出院手续前无法补齐相关备案材料的,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20%,再按临夏州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4、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的标准是怎样的?

直接救助。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不低于20%的比例实行分层分类救助。其中,特困人员、孤儿按100%的比例实行救助;农村一 、二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按90%的比例实行救助;农村三、四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75%的比例实行救助;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70%的比例实行救助;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医疗救助比例实行政策渐退,2025年2月起按20%的比例实行救助。

依申请救助。为有效解决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一般户)在申请之日前负担过重的问题,追溯支付其申请日前12个月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为2500元,个人负担部分按70%的比例实行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为6500元,个人负担部分按70%的比例实行救助。

依申请救助的程序:农户申请一乡镇初审并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核→县医保部门审核一符合救助条件的拨付医疗救助资金并公布(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书面反馈民政部门和乡镇,由乡镇告知本人)。

直接救助和依申请救助年度救助限额普通疾病为5万元,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规定病种(国家集中救治30种重大疾病病种)的,年度救助限额为8万元。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付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二次倾斜救助,起付标准随我省防止返贫致贫检测范围变化对应调整,未经医疗救助支付,不得直接享受二次倾斜救助。二次倾斜救助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

5.慢病卡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慢病卡申报条件:凡参加我州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所患疾病在68种慢特病病种范围内,且符合病种认定标准的,可按规定申报门诊慢特病;患有多种慢特病的,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2个病种申报。

县内3家定点医院就诊人员办卡。凡在我县3家慢特病卡审核认定定点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住院或门诊检查,确诊患有甘肃省城乡居民68种慢特病病种,且符合慢特病卡办理条件的患者,由就诊医院主治医生负责,10个工作日内完成慢特病卡办理手续审核认定,并提醒患者在医院慢特病卡办理窗口及时打印慢特病卡;对不符合慢特病卡办理条件的,由就诊医院主治医生负责现场填写《不符合慢特病卡办理条件告知书》,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每半月统一领取一次,各乡镇政府负责装入农户资料袋,各村委会负责同步复印存档。

县内定点医院以外就诊人员办卡。对在县内定点医院以外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检查,疑似患有慢特病的患者,由各乡镇负责帮办代办,也可由患者自行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申办;对既未住院又未门诊检查的疑似慢特病患者,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包村干部、乡镇卫生院医生定期开展全面摸排,及时劝导群众前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检查,符合条件的由就诊医院负责现场办卡,动态实现应办尽办

特殊疾病人员办卡。对已在县内定点医院以外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检查,明确诊断患有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心脏支架植入等重特大疾病的患者,由被申办县内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先现场办理慢特病卡,后补办专家审核认定手续。

医保部门定期筛查。县医保局负责每月开展一次甘肃省城乡居民68种慢特病病种与医保住院信息、已办慢特病卡人员信息比对工作,将筛选出的疑似未办卡患者信息及时反馈至各乡镇,由各乡镇负责第一时间入户核实,并落实帮办代办机制。同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对县内定点医院办理慢特病卡情况每周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办卡工作符合政策、规范有序。

6.什么是医保待遇等待期?

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设置参保后三个月(90日)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除特殊参保人群外,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充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无法享受本参保年度医保待遇。自本参保年度起,对未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规定设置居民医保参保后三个月(90日)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延长1个月(30日)。

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家属、新生儿、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当年新认定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含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不受缴费期限制,按规定参保缴费后不设置待遇等待期。

永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对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监督检测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双随机抽检任务,永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下发的88家国家“双随机”抽检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如下:公共场所抽检任务共36家,完成监督任务35家,关闭1家,完成率97.2%;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抽检4家,完成4家,完成率100%;学校卫生抽检12家,完成12家,完成率100%;放射卫生抽检20家,完成20家,完成率100%;职业卫生抽检1家,完成1家,完成率100%;医疗卫生抽检6家,完成6家,完成率 100% ;健康妇幼抽检1家,完成1家,完成率100% ;传染病防治抽检8家,完成8家,完成率100% 。以上"双随机”抽检单位监督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并已在甘肃省卫生综合监督平台系统中填报。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双随机”抽检任务监督检测结果公示表.xlsx



永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1月6日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村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