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以下简称“2号令”)实施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政策要求,加强和规范定点管理,为赋能医疗机构发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好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医保定点资源配置不均衡、管理能力和手段相对滞后、协议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特别是近些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发现,部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虚假诊疗服务、伪造医学文书等行为高发频发,严重影响医保基金安全,损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结合当前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起草了《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聚焦纳入定点、协议管理、退出等关键环节,严把入口关、规范过程管理、强化退出机制,从三个方面明确工作举措。
一是严把入口管理。包括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资源配置,对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如何综合多种因素确定本地定点医疗机构资源配置及动态调整提出明确要求;细化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条件,包括按规定使用药品耗材追溯码,严禁医务、医技人员“挂证”行医,影像结果上传调阅等;规范执行医药服务价格政策,明确了非公立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的,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的具体要求;新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设立6个月政策辅导期,对政策辅导期内医保部门需要开展的工作以及政策辅导期内出现违规问题的处理方式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包括强化协议履约管理,明确费用审核、落实预付金政策要求等;加强医保支付管理,对医疗机构配合医保部门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以及禁止转嫁费用等提出具体要求;推动药品和耗材平台采购,对“无码不采”“无码不付”提出要求;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处方外配管理、应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等提出要求;落实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要求,对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相关人员信息维护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人员采取“驾照式”记分等提出要求;做好重点人群住院管理,对落实困难群众就医单独定点,加强对精神疾病、医疗康复病人以及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异常住院行为的监测等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严格监管和退出机制。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和“2号令”规定的解除协议情形的基础上,对部分情形进行了细化和延伸,总体符合当前基金监管新形势,有其必要性。此外,明确了持续强化基金监管,推动行行、行刑、行纪衔接的要求。
相关链接:《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题:医保定点医院“新规范”!让每一分医保钱花得更有意义
新华社记者 彭韵佳、徐鹏航
守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让每一分医保钱都花得更有意义。
国家医保局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强调从严从实抓好医保基金监管,促进定点医疗机构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让参保群众健康更有“医”靠。
“提高门槛”,把好定点医疗机构“入口关”——
把好“第一道关”,通知细化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条件。申请成为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要按规定使用药品耗材追溯码;开展检查检验服务的,严禁医务、医技人员“挂证”行医等。
新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还有了“试用期”。“试用期”为期6个月,对定点医疗机构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做针对性指导,如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医保部门应及时辅导、纠正;若出现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延长6个月,延长期内整改不到位的不予续签医保协议;情节严重的,解除医保协议。
“这既有利于规范医疗医药服务行为,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也有利于把好‘入口关’,确保新纳入医疗机构能够符合医保管理的要求。”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说。
“规范”先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
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开展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登台亮相”。智能审核将覆盖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费用,加强事前提醒。
“规范”,除了“管行为”还要“管人”。
从医保支付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要采取“驾照式”记分,对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一定分值的,按规定采取暂停、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等措施。
用好医保基金,让更多医疗服务可感可及。通知明确,严禁以病组或病种费用限额、医保政策规定等为由,要求患者院外购买或自备药品、医用耗材,以及强制患者出院或减少必要的医疗服务。
同时,要做好重点人群住院管理。对困难群众就医实行单独定点,保障困难群众权益;对长期住院、高频住院、费用畸高或一定时间内反复入院治疗的参保人进行重点监测,确有疾病诊疗需求的,可综合施策为其就近就医提供支持和便利。
医保定点不是“终身制”,完善定点医疗机构退出机制——
通知对定点医疗机构退出的具体情形进行了明确,如对医疗机构存在无资质人员冒名行医、涉嫌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伪造检查检验报告、编造病历等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应暂停医保基金结算,经查实确有欺诈骗保行为的,及时解除医保协议等。
江苏徐州实行“符合一批、续签一批”,2025年度全市18家医疗机构因不符合医保协议要求,未予续签;黑龙江佳木斯梳理上年度未发生医保结算费用的定点医药机构,对主动申请退出的机构,24小时内上门考核,3日内进行公示,5日内清理标识,7日内完成清算……各地定点医疗机构退出机制的建设进入“快车道”。
此外,各地医保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涉嫌违反医疗卫生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的线索,要及时移交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形成打击欺诈骗保合力。
从“进”到“管”再到“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正在搭建全流程“安全堤坝”,让医保基金花在“刀刃上”,让百姓看病更安心。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从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挖掘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优化消费环境和政策支撑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举措。这些政策要点值得关注——
支持居民增收、优化保障体系!
●深入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简化审批流程,促进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创业增收。
●加快推进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融资服务机制健全完善,增加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
●创新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规范居民投资理财业务,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鼓励金融机构研发符合参加人养老需求、具有长期限特征且具有一定收益率的个人养老金专属产品,促进养老财富储备和稳健增值。
●加快推进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创新。
●扩大商业健康保险覆盖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
●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加大创新药支持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支持发展老年旅游保险,鼓励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
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多渠道、多方式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服务。
●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废旧家电回收及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生活必需品保供相关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积极开展汽车贷款业务,综合借款人信用水平、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贷款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家居生产和消费的金融支持,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强化金融支持外贸企业拓内销力度,完善内贸险服务,扩大外贸优品消费。
●坚持促消费与惠民生相结合,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结合服务消费具体场景和特点,提供个性化、差异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增加对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领域信贷投放,重点丰富适合小微企业的信用类金融产品,支持经营主体产业升级、业态融合,助力挖掘基础型服务消费潜力。
●围绕文化旅游、体育、娱乐、教育培训、居住服务等领域创新融资模式,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产业发展周期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积极开展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融资业务,促进激发改善型服务消费活力。
●探索金融支持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的有效渠道和方式。
优化加强支付服务等基础金融服务!
●支持金融机构聚焦“食、住、行、游、购、娱、医”等重点消费场景,持续推进支付便利化建设,有效提升现金、银行卡、移动支付、数字人民币等各类支付方式的兼容性,为消费者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支付体验。
●持续提升适老化支付服务水平,优化重点领域外卡受理环境,深化信用卡消费与各类场景的合作,有效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支付服务需求。
●鼓励试点地区在消费领域积极稳妥推行数字人民币。
●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贯穿于金融业务全流程、各环节,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规范产品营销宣传和销售行为。
●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强化合作机构管理,严格规范逾期催收行为。
●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处理机制,构建运转高效的业务咨询和投诉处理渠道。
●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倡导健康消费文化和习惯,引导合理借贷、理性消费,自觉防范、抵制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
对服务消费提供金融支持!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旅游、教育、居民服务等服务消费重点领域的各类经营主体发放贷款,支持其提升服务消费供给质效。
●设立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对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及5家属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城市商业银行发放的服务消费重点领域贷款,可按照贷款本金的100%申请再贷款。
●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对其余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放的服务消费重点领域涉农、小微企业贷款,给予相应支持。
●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教育等服务消费领域企业发行债券。
●鼓励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推动智慧养老、智能医疗等消费产品提质升级。
●发挥汽车金融公司专营特色功能,丰富居民购车消费信贷产品供给,做好对汽车经销商的信贷支持。
●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聚焦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群体促进扩大商品服务生产和消费。
强化消费基础设施和流通体系的金融支持!
●围绕文旅体育设施、赛事演艺场馆、医疗养老设施、通信基站、充电装备、适老改造等消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探索创新适应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
●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培育建设,为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商业设施改造提升、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供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探索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贷款产品,打通农村电商资金链条。
●做好航运企业金融服务,提高海运、水运信贷供给,支持建设国际海运、内陆水运物流网络。
相关链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题:19条新举措!金融促消费明确“路线图”
新华社记者 吴雨
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6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推出19条重点举措,明确了金融促消费的“路线图”,更好满足消费领域金融服务需求。
手机上申请,消费贷款秒到账;使用信用卡买单,餐费可打折;“国补”叠加分期免息,消费品以旧换新优惠多……围绕提振消费,金融机构积极行动,金融“活水”正源源不断流向消费领域。
为进一步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6部门推出了19条重点举措,从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挖掘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优化消费环境和政策支撑保障等六个方面,明确了当前金融支持消费增长的方向和重点。
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要发挥好信贷支持主渠道作用。意见提出,创新优化信贷产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行业经营主体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
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将参与到消费经济中,运用首贷打破创业困局,借助信用贷助力轻资产企业更好发展,利用续贷和中长期贷款获得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在指导意见中,这样的利好政策还有很多:比如,增加对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领域信贷投放;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废旧家电回收及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生活必需品保供相关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丰富居民购车消费信贷产品供给……
助力释放消费潜力,并非要靠信贷“放水”,而是要“精准滴灌”,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此次意见明确了金融支持消费的重点领域——商品消费、服务消费和新型消费,并给出了相应引导:
在推动扩大商品消费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多渠道、多方式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服务;在支持发展服务消费方面,围绕文化旅游、体育、娱乐、教育培训、居住服务等领域创新融资模式;在助力培育新型消费方面,探索金融支持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的有效渠道和方式。
在居民消费升级的浪潮中,个性化、品质化的需求不断涌现,金融机构正紧跟多元化消费场景发展新趋势,逐步将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
从支持文旅体育设施、赛事演艺场馆、医疗养老设施等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到加大对交通、物流、仓储、供应链等商贸流通项目信贷支持力度,再到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冷链物流基地、乡镇商贸中心、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改造升级……金融触角不断延伸,努力疏通消费链条上的每一个节点,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供给,需要强化政策激励。设立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这些意见中提到的金融工具将持续发力,帮助相关机构和企业获得更低成本的资金,为扩大消费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全方位提振消费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把握好关键环节,打好政策“组合拳”。意见强调要夯实宏观经济基础,强化金融与财政、产业等政策协同联动,将支持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作为金融发力的重要方向。
深入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创新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支持居民就业增收,优化养老、健康等保险保障体系……一系列政策举措助力居民能消费、敢消费,正持续释放消费潜力。
看清方向、明确重点,金融机构正从消费供给和需求两端强化金融服务,推动加速金融“活水”持续流向消费领域,为推动经济发展添动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
12345热线服务的意见
国办函〔2025〕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简称12345热线)是倾听群众和企业诉求、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渠道,是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12345热线服务,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加强12345热线规范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数字赋能,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发挥窗口作用,更好解决群众和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助力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二、规范12345热线运行管理
(一)健全热线工作管理体系。各地区要完善12345热线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推动解决12345热线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12345热线管理机构负责本级12345热线平台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指导和监督本地区热线工作。诉求办理单位要依法依规办理群众和企业反映的诉求事项,及时更新完善12345热线知识库中的政策信息。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机构要及时协调、办理属地12345热线分派的职责范围内诉求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要深化12345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的双向联动,加强12345热线与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的对接协同。
(二)明确诉求分类处理方式。对属于12345热线受理范围的诉求事项,要及时按程序办理。对应当通过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处理的诉求事项,要即时转至相应热线。对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诉求事项,要告知诉求人相应法定途径。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诉求事项,要做好解释说明。对恶意扰乱12345热线工作秩序的,要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规范管理第三方服务。各地区要加强对12345热线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的指导监督,防止一包了之。在确保数据安全、服务质量等前提下,可依法依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开展话务服务、信息化运维等相关辅助性业务,但不得将诉求办理等主体业务外包。要明确第三方机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等条件,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要指导第三方机构严格人员管理,加强安全保密、服务运行等方面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
三、提升12345热线接办质效
(四)完善诉求受理渠道。要依托12345热线加强政务服务热线归并,科学配置话务资源,优化互联网受理渠道,完善漏接电话回拨服务,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实现诉求高效应答。支持设置涉企服务专席,更好服务经营主体。结合实际需要探索设置方言等特色专席,提供更多个性化、精细化服务,更好方便群众使用。加强对向社会公开联系电话的管理,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和运维保障制度,号码变更、停用的要及时更新并通过原渠道向社会公开。
(五)强化诉求精准分办。要完善诉求分办规则,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权责清单、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等,健全诉求事项派单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办理职责明确的诉求事项,按照派单目录分派;对难以确定办理单位的诉求事项,由12345热线管理机构组织协商确定主办和协办单位,必要时请机构编制、司法行政等部门进行职责界定。充分考虑基层承接能力,应由职能部门办理的诉求事项不得分派给基层办理。重复诉求事项原则上并单处理,减少重复派单。建立完善派单异议审核制度,优化退单、改派流程。推动12345热线与信访、“互联网+督查”等数据共享,避免同一诉求事项多头办理。
(六)提升诉求办理实效。要健全“接诉即办”机制,压实诉求办理单位主体责任,优化办理流程,高效解决群众和企业合理诉求。加强对诉求办理的跟踪回访、闭环管理,督促限时办结。对办理质量差、推诿扯皮的诉求事项,通过督查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推动有效解决。优化评价机制和评价指标,科学确定办理时限、办结标准和评价范围,鼓励实行分档分类评价,不设置不切实际的目标要求,不片面追求排名,既推动提升诉求办理质量,又切实为基层减负。
(七)更好赋能政府治理。各地区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12345热线数据库建设,推动诉求数据跨部门跨层级依法有序共享,强化数据挖掘分析和动态监测,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政策评估等提供支持。对高频共性诉求事项,强化源头治理、主动治理,推动“未诉先办”。对季节性周期性诉求事项,提前制定预案,做好工作准备。对风险性苗头性诉求事项,及时预警处置,防范问题扩散升级。
四、夯实12345热线工作基础
(八)推进数字化建设。各地区要强化省级统筹,推动12345热线平台集约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现有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支持省市共用。持续推进12345热线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及时向同级有关部门推送所需数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丰富拓展12345热线平台功能,强化知识库建设和维护更新,探索智能问答、智能填单、智能回访、智能分析等应用场景,提升智能化辅助水平。
(九)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完善12345热线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12345热线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强化对业务系统和数据库的安全防护。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加强对诉求数据录入归集、共享利用等全过程管理,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切实守牢安全底线。
(十)强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12345热线标准总体框架设计,研究制定诉求分类办理、话务服务规范、服务质量管理等国家标准。加大国家标准实施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12345热线平台建设、运行管理、质量检查、效能评价等制度规范,推动12345热线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十一)做好培训交流和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持续提升12345热线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强化对12345热线话务员的工作激励、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岗位认同感与队伍稳定性。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需要,参照呼叫中心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探索开展12345热线话务员等级认定。加强对12345热线功能作用、典型案例等宣传,引导群众和企业更好使用热线。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资源保障,加快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6月23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在一体推进学查改上下功夫”“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学查改是一体的、不可分割的。学得深才能查得准,查得准才能改到位。如果为学而学,就无法找准症结;如果查在表面,整改就失去了准头。只有奔着问题去、带着问题学、对着问题改,才能狠刹“四风”隐形变异,纠治顽瘴痼疾。
入脑入心学,真刀真枪查,最终靠见行见效改来检验。聚焦报表填报多的问题,有的地方依托“一表通”智能上报、随时取用,报表数量、处理报表时间和参与报表人员均缩减60%以上。做到“改有成效”,就要从实际出发,一项一项抓、动真碰硬改。
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关键要把党员干部个人查摆整改与组织查摆整改紧密结合起来。既检视自身、查找不足,又注重征求群众意见,精准制定整改措施,才能把作风硬要求变成硬措施、让铁规矩长出铁牙齿,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