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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政府规章

    截止2025年10月,永靖县未制定出台政府规章。

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委、县政府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孟帅临
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孟帅临,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主管审计局。
县委常委
副县长
  • 肖健龙
    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
    肖健龙,男,保安族,1985年3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数字政府、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关事务管理、财政金融、税务、国防动员、发展改革、县域经济、营商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调查、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协管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机关事务局、机关接待中心)、财政局(国资中心)、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局、运输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 联系单位:税务局、金融监管支局、公积金管理部、国调队、消防大队、公路段、供电公司、远通公司、兴工公司、省州在永企业、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驻永各金融和保险机构。 协管单位:审计局。
  • 侯颖超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侯颖超,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方面的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商务工作。 分管单位:东西部协作工作服务中心。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招商局、商务局。
  • 赵俊岩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赵俊岩,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科技、地震、产业协会、产业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工作。协管发展改革、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单位:科技局、地震局。 联系单位:科协。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
  • 马兆海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兆海,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民政、残疾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南山林场、龙汇山管理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中心)、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园林中心、民政局、残联。 联系单位:古典公司、城投公司。
  • 赵建颖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赵建颖,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行政、公安、司法、信访、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单位:人武部、驻永部队。
  • 石大财
    副县长(挂职)
    石大财,男,汉族,198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
    负责驻村帮扶工作。协管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 分管单位:融媒体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单位:文联。 协管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李淑琴
    副县长
    李淑琴,女,汉族,1986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文体广电和旅游、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黄河三峡大景区管委会、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管委会、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招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联系单位:炳灵寺文研所、工商联、烟草专卖局(公司)、旅投公司。
  • 马钊
    副县长
    马钊,男,回族,1980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农技中心、畜牧中心)、水务局(水保局、库移中心、农饮中心)。 联系单位:工会、团委、妇联、气象局、农发公司、畅源供水公司。
  • 马其得
    副县长人选
    马其得,男,回族,1990年7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居保中心、劳务办)、教育局(职校)、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县医院、妇保院、中医院)、医疗保障局、县志办、供销社。 联系单位:档案馆、红十字会。
县政府工作部门
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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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永靖县2026年7月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公示

按照《甘肃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会议研究,对下列人员发放7月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现将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 示 期: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31日

监督电话:0930-8832286

地 址:永靖县民政局(中庄村中庄222号)


附件:1、2026年7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花名.xlsx

           2、2026年7月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花名.xlsx



永靖县民政局

2026年7月9日

关于永靖县2026年6月份识别纳入监测对象公告

根据《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3〕59号)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甘农防发〔2025〕1号)的要求,经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县级部门联合审定,最终确定我县2026年6月份识别纳入监测对象20户100人,现予公告。

一、监督电话:0930-8880433(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二、通讯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古城路2号(县农业农村局)

三、公告内容:(见附件)


附件:永靖县2026年6月份识别纳入监测对象名单.xlsx



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5日

关于发放2026年6月份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公示

按照省人社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204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考核上报,拟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发放6月份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现将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6年6月24日起(公示期5天)

监督电话:0930-8832543

地址: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家峡镇多旺路1号)


附件:永靖县2026年6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考核合格人员资金发放花名册.xlsx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4日


关于永靖县2026年黄芪种植基地产业奖补项目计划奖补花名的公示(第一批)

根据《中共永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永靖县2026年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永农领发〔2026〕1号)的文件精神,经乡(镇)审核上报,通过县级验收后,永靖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对符合条件的刘家峡镇、王台镇、川城镇、新寺乡、杨塔乡、红泉镇、三塬镇7个乡(镇)743户黄芪种植户进行奖补,奖补面积7191.49亩,奖补资金2055676元,其中一般户132户,1293.62亩,奖补资金258724元,脱贫户492户,4761.21亩,奖补资金1428363元,已消除风险监测户91户,860.75亩,奖补资金258225元,2025年10月1日前未消除风险监测户及之后新识别纳入监测户28户,275.91亩,奖补资金110364元。现将计划奖补花名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2026年6月22至2026年6月28日

二、公示内容:见附件

三、联系人:何正奎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30—8880433

四、通讯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古城新区2号(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永靖县2026年黄芪种植基地奖补项目奖补资金分配表.xlsx

          2.永靖县2026年黄芪种植基地产业奖补项目计划奖补花名册.xls



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2日

关于永靖县2026年牛羊养殖提质增效工程补助资金计划的公示

根据《永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永靖县2026年牛羊养殖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农发〔2026〕34号)及《中共永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永靖县2026年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永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经乡(镇)审核上报和我局验收,确定对符合条件的新寺乡、川城镇、小岭乡、红泉镇、杨塔乡、西河镇的202户牛羊养殖户进行永靖县2026年牛羊养殖提质增效工程资金补助。补助资金431.5万元,其中监测户55户,补助资金137.5万元;脱贫户147户,补助资金294万元。

一、公 示 期: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0日

二、公示内容:见附件

三、监督电话:0930—8880433、12317、12345

四、通讯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古城路1号(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永靖县2026年牛羊牛羊养殖提质增效工程--资金分配表(6月份).xls

          2. 永靖县2026年牛羊牛羊养殖提质增效工程补助资金花名--监测户(6月份).xls

          3. 永靖县2026年牛羊牛羊养殖提质增效工程补助资金花名--脱贫户(6月份).xls



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1日

【乡村行 看振兴】樱桃满枝映红振兴路 三塬镇特色产业托起群众就业增收新希望

初夏时节,硕果飘香。永靖县三塬镇省级农业示范园区内,樱桃树郁郁葱葱,鲜红饱满的果实挂满枝头,迎来一年一度的采摘旺季。小小的红樱桃,串起了种植、务工、采摘、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成为带动群众就近就业、稳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的特色富民产业。

记者 陈孝娟 六月的永靖,樱桃满枝,果香四溢。眼下,全县樱桃大面积成熟上市。走进三塬现代农业示范园区,90亩樱桃迎来盛采期,果园里果农们正忙着采摘、分拣、打包、装箱,一派丰收景象。游客也可入园体验采摘乐趣。小樱桃托起富民大产业,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

近年来,三塬镇依托地域资源优势,持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精品樱桃特色种植,推动传统农业向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观光化转型升级。园区通过引进优质品种、改良种植土壤、推广绿色管护技术、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持续提质增产,已建成集标准化种植、日常管护、鲜果采摘、分级分拣、包装销售、观光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基地,让“小樱桃”变身赋能乡村发展的“大产业”。

产业兴旺是富民根基,稳定就业是民生保障。随着樱桃产业规模持续壮大、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园区创新实行“常年用工+旺季扩岗”模式,有效盘活农村闲置劳动力,重点吸纳周边农村妇女和闲置村民就近务工,切实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不离乡能增收。

日常管护期间,园区常态化提供修枝剪叶、疏花疏果、田间除草、水肥管理等固定岗位,保障群众长期稳定收入。采摘旺季,采摘、分拣、打包、运输、园区服务等岗位全面扩容,单日可吸纳本地务工人员32人,高峰期用工人数可达百人。灵活就近的就业方式,有效破解了农村劳动力就业难、增收渠道窄的问题,让群众多劳多得,实实在在享受产业发展红利。

三塬省级农业示范园区果农 罗志朋 以前农闲的时候只能在家闲着,现在园区一年四季都有活干,樱桃旺季采摘打包,每天都有稳定收入,既能照顾家里老人孩子,又能挣钱补贴家用,日子越过越踏实。一颗颗饱满的樱桃,装满了果篮,也盛满了群众的幸福生活与增收希望。

为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三塬镇省级农业示范园区彻底改变零散售卖模式,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分拣、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的规范化运营,打通线下批发、商超供货、入园采摘等多元销售渠道。同时,以樱桃采摘经济为纽带,带动农事体验、休闲观光、乡村短途游发展,激活乡村文旅活力,形成“种植促增收、采摘带客流、文旅提效益、就业稳民生”的良性发展格局。

下一步,永靖县将持续做强樱桃特色优势产业,优化种植技术、提升果品品质、擦亮农特品牌,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条,积极探索樱桃深加工、农旅融合、品牌推广等新业态,持续拓宽群众就业增收渠道,以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绘就产业强、乡村美、群众富的和美乡村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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