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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8月6日,2025年县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何永芳主持会议,县政府各副县长出席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州有关会议精神,通报了2025年1—7月份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相关部门围绕各自职责作了会议发言。
刘斌斌强调,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减灾形势异常复杂严峻。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汛减灾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安全发展良好局面。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必须把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红线。要找准差距、正视问题,切实解决责任不实、底数不清、力度不够、查改不力等问题,增强安全发展思想自觉。要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抓实安全措施,健全应急体系,查改风险隐患,加强值班值守,做到两建立、两提升,全面提高安全发展本质水平。
与会人员还集中观看了汛期自然灾害警示教育片。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单位及省、州在永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属国有企业、县内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5月30日,县委召开警示教育会,县委书记李登旭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丰忠,县政协主席张小林,县领导何永芳、朱晓花、马昱、孟帅临、李风晖、李良贵、杜俊峰、马兆海等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和全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关情况,与会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李登旭强调,中央八项规定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亲自推动的管党治党战略举措,是新时代共产党人砥砺初心、永葆本色的“金色名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高标站位增强学习教育政治自觉,深刻领悟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在警示教育中淬炼党性、涤荡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规守纪,大胆干事创业,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永靖实践提供坚实作风保障。要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纪律防线,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刀刃向内检视剖析,深挖问题根源,以钉钉子精神推进集中整治,强化以案说纪、以案说责,推动以案促学、以案促改,确保学习教育环环相扣、层层递进、落地见效。要紧盯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整治作风建设突出问题,聚焦不同行业领域“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结合近年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深刻反思,秉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决心,靶向发力、精准施治。要压实责任链条,以协同联动推进作风建设长治长效,坚持守土负责,分层分类健全责任体系,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与监督管理,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铁有痕的韧劲推动学习教育见行见效、入脑入心,确保作风建设持续巩固、久久为功。
2月10日,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省、州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安排部署今年重点任务。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帅临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县政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政治建设更加有力,风险防控更加严密,服务效能更加高效,法治建设更加深入,作风建设更加坚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政府系统勤政廉政、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良好环境,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永靖篇章提供坚强保障。要坚持政治引领,坚定不移把牢思想之舵。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增强政治定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紧盯重点领域,未雨绸缪防控风险隐患。持续加强各类资金、项目工程、资源资产和民生服务管理,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发生。要深化法治建设,严格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法治思维、法治意识,严格落实政府工作规则,从严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诚信政府建设。规范市场准入,加强政务公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深化“一府两院”联动,不断提高政府法治化工作水平。
会上通报了2024年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有关部门作了表态发言。
县政府班子成员,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州在永有关单位、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参加会议,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委统一部署,1月21日上午,中共永靖县人民政府党组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刘斌斌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各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通报了县政府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情况以及会前准备情况。刘斌斌代表县政府班子作了对照检查,并作个人对照检查,班子成员紧扣主题依次作了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反思自我,认真查摆问题,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
刘斌斌要求,要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工作安排,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全力抓好查摆问题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以及会前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主动认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全面彻底抓好整改,切实推动民主生活会“后半篇文章”落实落地见效。要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政府工作规则,从严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全力以赴抓好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两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风正劲足的干事创业氛围。
7月19日下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县委书记李登旭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丰忠,县政协主席柳玉珍及全体在家县级领导参加会议。
李登旭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在认识上再提高,责任上再加压,始终保持工作和政策的连续稳定,以务实举措和过硬作风,做实做细动态监测帮扶,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深化拓展协作帮扶成效,全力以赴巩固成果守牢底线。要在目标上再聚焦,措施上再加码,最大限度抓住用好政策机遇,积极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全力加快乡村建设,持续整治人居环境,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为全面创建和美乡村打好基础。要在管理上再规范,进度上再加速,紧盯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强化项目资产管理,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资金效益。要在问题上再对标,整改上再加力,聚焦年度考核反馈问题清单,认真对照、主动认领,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抓实整改,持续夯实有效衔接工作基础。
刘斌斌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压紧靠实责任抓落实,以等不起的责任感、坐不住的紧迫感,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真抓实干、担当作为。要迅速整改问题抓提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建立台账清单,落实“销号”制度,切实做到各类反馈督查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要紧盯重点任务抓巩固,逐条逐项对照考核指标,一项一项补短板,一件一件抓落实,统筹做好政策性贷款清收工作,深入开展“结对帮扶·爱心甘肃”行动,全力推动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通报了2023年度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及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督查情况。徐顶乡、盐锅峡镇和王台镇、新寺乡分别围绕相关主题作了交流发言和表态发言。
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县直相关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和部分驻永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个重点工作督查组组长和联络员,县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乡镇全体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卫生院院长、学区区长、派出所所长在乡镇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