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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9〕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现将《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为贯彻落实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4年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门诊患者就诊流程,不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有效解决患者“一次看病多次挂号”问题,即日起,永靖县妇幼保健院在全院范围内推行“一次挂号管三天”惠民新政策。
“一次挂号管三天”就诊模式,是指患者从挂号、就诊、检验检查到取药等整个门诊就医环节,原则上只挂一次号。若因辅助检查项目当天无法完成或无法立即获取报告,导致诊疗流程未能全部完成,患者在就诊3天内(含首诊当天)到同一院区、同一科室、同一专业、同一职称级别医生处复诊,不再支付二次挂号费用。
“一号管三天”适用范围:
包括普通门诊、专家门诊、专科门诊,且有以下情况之一:
1. 需要空腹等准备的项目,当日不能检验检查的患者;
2. 当日就诊但部分检验检查不能完成的患者;
3. 大型仪器检查等项目当日不能获取检查报告的患者。
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 不包括已完成门诊诊疗,但因疾病反复需要3日内再次就诊的患者(如儿科的反复发热);
2. 不包括急诊、多学科诊疗门诊、特需门诊、便民门诊、跨科室、跨专业就诊;
3. 不包括患者首诊已经完成复诊,要求更换同专科医生就诊的患者。
“一号管三天”具体流程:
复诊流程
患者复诊时,需携带首次挂号凭证(如挂号单、电子就诊卡等)以及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复诊时,患者在导诊台由导诊护士核实信息后开通“0元惠民号”,根据签到顺序进行就诊。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24年秋季学期,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将使用网络招生系统进行招生。家长需通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端“甘快办”填报申请入学信息。为使在县城小学申请入学的家长熟悉操作流程,决定进行网络申请入学测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络申请试点学校
需要在刘家峡中学(小学部)、黄河中学(小学部)、三峡中学(小学部)、川北小学、川南小学、四局小学、移民小学、刘化小学申请入学的家长可根据条件和意愿参加测试。参加测试时,“报名学校”一项可自由选择,测试结束后所有数据将清空,不影响正式入学申请。
二、网络申请测试时间
2024年7月4日
三、网络申请方式
电脑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端登录“甘快办”填报申请入学信息。具体操作请查阅“永靖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永靖县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手册(甘肃政务服务网)》和《永靖县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手册(甘快办)》。
文件链接:1.永靖县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手册(甘肃政务服务网).pdf
甘快办微信小程序
甘快办APP下载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41号)等文件精神,经州委、州政府同意,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户籍、专业及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条件以计划表为准(附件1-3)。
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经招聘单位同意,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允许报考。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说明及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招聘岗位的,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资格复审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等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岗位招聘条件的。
2.截止公告发布日,尚在临夏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临夏州2024年“三支一扶”“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公示的拟录取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8.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
教育类岗位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持有《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小学全科岗位报考人员,如果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如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可以报考小学全科岗位。
资格复审结束前,报考人员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全科岗位的报考人员,如果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四)退役军人优先招聘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未就业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二、专项招聘岗位
(一)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纳入编制管理的临夏州“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在岗人员(不含引导或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基层就业人员)。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是指:符合国家和省州安置政策的进村进社、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安置、基层涉农岗位、基层社保、基层旅游、乡镇文化站、组织部门选聘的村党组织专职书记项目工作人员。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安置入编的项目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二)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须为连续在临夏州内社区工作满5年、表现优秀的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是指:社区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和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不包含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提供由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已在社区连续工作满5年,且表现优秀,并加注县级组织部门审核意见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并仔细阅读系统提示内容,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24年7月9日8∶00-7月13日18∶00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www.linxia.gov.cn)、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linxia.gov.cn)、临夏州教育局网站(jyj.linxia.gov.cn),进入报名系统入口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务必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未按报名流程报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注意事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交叉报名。重复交叉报名者,取消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招聘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人员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报考人员本人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如果报考人员存在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情形,还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由毕业院校开具的情况说明和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情况说明和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务必正位上传,确保清晰可辨,不清晰的审核不予通过)。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订的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
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影响资格审核及体检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综合类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由州人社局牵头,由州直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卫生类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由州卫健委牵头,由临夏市卫健局进行审核;教育类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由州教育局牵头,由东乡县、广河县教育局进行审核。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本人报考页面公布。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本人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9日8∶00-7月14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缴纳考试费用并及时确认缴费结果。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50元。报考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查询报考人数。报考人员可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查阅各岗位报名情况,最后一天报名情况不公布。
7.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考生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考生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提供《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报考人员申请更改错误报名信息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州人社局(临夏市红园体育广场人力资源大厦)11楼1104室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
2024年7月24日8∶00-7月27日9∶30由报考人员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按照提示自主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使用。《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24年7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州民族歌舞剧团A001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音乐学基础知识》,测试内容涵盖5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50%的音乐学基础知识;其他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内容涵盖5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50%的教育基础知识。
3.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笔试。
4.笔试携带证件。笔试实行“裸考”。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考生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日内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供考生查询。
(四)面试
基层服务项目专项招聘岗位只参加笔试,无面试环节。其他面向社会招聘的综合类、卫生类、教育类岗位及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岗位均有面试环节。面试实施方案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公布。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定于2024年8月17日举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3。有面试环节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达到面试比例的,按面试比例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控制线者进入面试。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州民族歌舞剧团A001招聘岗位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其余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教育类岗位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综合类岗位面试阶段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应用水平;卫生类岗位面试阶段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水平;教育类岗位面试阶段主要测试教育教学水平。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最终成绩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州民族歌舞剧团A001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最终成绩,其余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以及面试缺考、违纪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确定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最终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各岗位末位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时,退役军人优先聘用。无退役军人优先聘用情形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及考察时间及地点。为适当简化招聘程序,资格复审及考察同步进行。考生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考察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及考察内容。主要通过审核有关证件、材料、查阅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组织考察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等,严格审核认定考生的资格条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对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除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的人员外,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已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本公告所列明的所有招聘条件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为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取得的视为未取得或不具备相关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及考察资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八)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九)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的,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州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各事业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上岗前,须参加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服务年限),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发布。综合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人社局负责解释,卫生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卫健委负责解释,教育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凡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过程全程中请勿更换本人手机号码,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过程中,在网上报名阶段因无人报考产生岗位空缺时,经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采取合并、撤销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将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面试实施方案、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19961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25687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930-6282385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
临夏州人社局 0930-6228643
临夏州教育局 0930-6214328
临夏州卫健委 0930-6214366
临夏州文广旅局 0930-6226191
临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0930-6218290
临夏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0930-6228019
临夏州自然资源局 0930-6320090
临夏市人社局 0930-6320114
临夏市卫健局 0930-6312882
永靖县人社局 0930-8838105
康乐县人社局 0930-4421344
和政县人社局 0930-5521091
广河县教育局 0930-5621678
东乡县人社局 0930-7121755
东乡县教育局 0930-6923001
积石山县人社局 0930-772173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931-8727856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1.临夏州2024年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临夏州2024年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3.临夏州2024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4.专业目录.rar
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高考成绩于6月25日左右公布。
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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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舟已过万重山
前路漫漫亦灿灿
星光不负赶路人
你终将闪闪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