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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为使中纪委2025年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6件具体实事之一: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落到实处,解决广大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经县“登记难”化解工作专班研究决定,从今天起联合税务部门集中受理以下小区还未登记的住宅办证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14:30-18:00。
二、受理小区名单
欣瑞花园、欣瑞庭院(刘显洲开发部分住宅)、御怡嘉园、广厦A区、丽景润苑三期、“在水一方”(2016年7月土地、房屋查封前已交清房款住宅)、时代国际、嘉恒御景苑等8个住宅小区。
三、收件资料
(一)商品房首次登记收件资料。
1.申请书(不动产登记大厅系统自动出具);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购房合同(或预售合同)(原件);
4.增值税发票或《购房收据》(原件);
5.完税证明(原件)(县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纳契税后索取);
6.有按揭贷款未还清的,提供《借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及贷款银行同意办证便函各一份;贷款已还清的,提供《他项权证》(原件)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及结清证明一份。
(二)安置房收件资料。
1.申请书(不动产登记大厅系统自动出具);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安置协议、分房确认书(全部原件);
4.已拆迁房屋或宅基地《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资料及买房收据(原件);
5.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县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纳契税后索取)。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以上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03室核实资料,核实后资料合适的,到税务窗口缴纳契税,再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登记;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到开发企业补充相关资料,再按以上流程申请登记。
五、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
六、办证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李光笏、钱璐0930-8885498
七、各小区开发企业补办手续地点及联系电话
欣瑞花园、欣瑞庭院(欣瑞花苑2#楼1单元1楼) 崇经理13884016007
御怡嘉园(御怡嘉园小区) 何经理15390618537
广厦A区(广厦A区2#2楼) 王经理13909308530
丽景润苑三期(丽景润苑2#3单元2楼3021室) 谢经理13659301135
时代国际(时代国际物业) 孔经理15393039936
嘉恒御景苑(嘉恒物业) 崔经理13399307671
在水一方(在水一方售房部) 瞿经理15390603690
永靖县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专班
2025年10月21日
文件PDF:关于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知.pdf
为切实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局组织各乡镇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指南》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经排查,我县辖区内不存在黑臭水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5日
监督电话:0930-8835148
地 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5年10月20日
为深入挖掘永靖县独特的美食文化,弘扬地方特色饮食传统,推动餐饮行业创新发展,促进美食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永靖县特举办“舌尖永靖・臻味美食”2025年地方特色菜品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2025年9月26日
地点:百年枣园
二、菜品选送
各参赛餐饮单位按类选送地方特色菜品参选,菜品按主食材分10个品类,每家单位选送菜品数量不限。
三、评选规则
参选菜品制作好后由参选单位运送至百年枣园交给工作人员编号摆放,组织20-40名群众代表现场品鉴菜品按编号投票,由工作人员现场统计票数。
四、奖品设置
每类菜品按票数从高到低取前3名,为获奖菜品及单位颁发奖品和“永靖县特色美食推荐单位”铭牌(铭牌不重复颁发)。
五、菜品分类
1.手抓羊肉 2.黄焖羊肉 3.清水牛排 4.番茄牛腩 5.红烧黄河大鲤鱼 6.大盘鲤鱼 7.清炖虹鳟鱼 8.大盘鸡 9.百合小炒 10.手撕饼。
大众餐厅可另外申报红烧肉、浆水排骨2道菜进行评选。
六、参与单位
永靖县内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近1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单位(含酒店餐厅、特色餐馆等)。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
联系人:孔赠来 13993028531
永靖县商务局
2025年9月19日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按照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甘卫疾控发〔2023〕78号)以及临夏州卫健委《关于印发〈临夏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卫〔2023〕135号)的水质监测结果公示要求,对全县7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及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包括出厂水7份,管网末梢水38份,其中城镇8份,农村30份,监测项目37项(PH、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以N计)、氯酸盐、亚氯酸盐、溴酸盐、氯化物、氰化物、氟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氨(以N计)、游离氯(二氧化氯)、六价铬、砷、镉、铅、汞、铝、铁、锰、铜、锌、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卤甲烷、三溴甲烷、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其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规定。
附件:永靖县2025年第三季度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表.docx
永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9月17日
为认真做好2025年永靖县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工作,鼓励东部协作地区采购、销售我县农特产品,不断拓宽我县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甘农发规〔2024〕1号)《临夏州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临州农发〔2024〕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永靖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奖补政策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6日
公示期间监督电话:0930-8837223
通讯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古城路统办楼(永靖县商务局)
附件:永靖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奖补政策实施方案.docx
永靖县商务局
2025年9月15日
为积极响应永靖县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要求,有效缓解老城区交通拥堵压力,进一步优化旅客运输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客运服务质量与出行体验,经研究决定,将对永靖县刘家峡汽车站实施整体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原刘家峡汽车站将于2025年8月31日起停止运营,搬迁至永靖县新区停车场(大川加油站东侧100米),所有进站客运车辆(含省际、市际、县际班线及旅游包车等)均调整至新汽车站发车,售票、候车、检票等业务同步在新车站办理。请广大旅客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前往新车站购票乘车,避免因车站搬迁耽误行程。
搬迁后将对原有运营线路进行调整,刘家峡至兰州、临洮、关山、塔什堡线路车辆从新车站发车,途经太极中路新西社区、教育局门口、北滨河路甘肃电投后门、鸿瑞名都广场、后马路旧车站至刘兰公路;刘家峡至临夏、合作、西宁(西线)、东乡、考勒线路车辆从新车站发车,途经太极中路新西社区、教育局门口、北滨河路甘肃电投后门、鸿瑞名都广场、太极广场、富民路税务局至折达公路;刘家峡至西宁(东线)、玉门、西河、盐锅峡线路车辆从新车站发车,途经太极中路新西社区、教育局门口至折达公路,广大乘客可在以上路线站点乘车。
新汽车站按照现代化客运枢纽标准建设,配备了宽敞舒适的候车大厅、智能化售票检票系统、母婴室、无障碍设施及充足的停车位,将为旅客提供更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的出行服务,进一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
此次车站搬迁是顺应城市发展、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举措,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旅客及市民朋友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930-8834010
永靖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