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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9〕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现将《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和实体经济质效,经永靖县商务局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靖县支行共同协商,制定本优惠贷款政策。
一、服务对象
永靖县县域内规范经营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或持有其他生产经营证明(摊位证、电商注册证明、承包(委托)经营合同等)的自然人。
二、服务内容
(一)中国农业银行支付结算工具
县域内持有营业执照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服务业等商户,申请使用农行收款聚合码结算的,符合条件的免结算手续费(正常情况下手续费标准0.3%);使用POS机结算的,结算费率信用卡0.5%、借记卡0.45%(20元封顶);使用扫码盒子结算的,结算费率0.3%。
(二)中国农业银行经营性贷款
有实际金融需求的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一年期经营贷款利率执行同档期LPR利率(现行利率为3.45%),经永靖县商务局支持推荐、使用中国农业银行支付结算工具结算的优质商户,可享受一年期经营贷款在同档期LPR利率的基础上下浮20bp的优惠政策(可执行利率3.25%)。
三、贷款申请基本条件
(一)申请时年满20周岁且小于65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借款人及配偶信用状况良好,符合以下条件:
1.不存在逾期贷款和逾期信用卡透支;
2.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连续30天以上逾期记录,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4次(系统自动核查);
3.不存在贷款非正常还款的情况;
4.不存在欠税记录、强制执行记录或未被撤销的行政处罚记录;
5.担保的贷款形态正常未逾期。
6.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愿意接受我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并且注册我行电子银行(掌银、网银)且经过有效安全身份认证。
(三)申请人应为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或持有其他生产经营证明(摊位证、电商注册证明、承包(委托)经营合同等)的自然人,提供的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期需覆盖贷款最后到期日。其中,小微企业主(或加其它连带责任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50%,同一小微企业只能由一名企业主申请贷款用于经营。
(四)申请人经营收入稳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一还款来源充足。
(五)申请人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未违法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涉黑涉恶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六)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为自有房产或经营场所为租赁但能提供租赁合同、管理协议等有效文件。当前生产经营正常,专注经营且无多头经营等行为。
(七)申请人拥有甘肃省户籍或借款人家庭在甘肃省内拥有房产。
(八)申请人具有2年(含)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经营实体在永靖内已稳定经营2年以上;借款人为小微企业主的,持股时间需满2年。
(九)申请人主营业务收入与经营规模相符,近24个月主营业务收入连续(剔除防疫等特殊时期)。
四、贷款要素
(一)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经营情况和担保情况进行测算,纯信用方式的预授信额度最高100万元(含),借款人最终可贷额度由系统扣减规则自动调整。
(二)担保方式。信用或担保。
(三)额度有效期。按照客户具体条件办理不同业务品种贷款,授信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四)贷款期限。单笔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含)。对商户经营周期1年以上的,可根据商户经营周期、用信需求和还款能力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
(五)贷款利率。一年期经营贷款利率执行同档期LPR利率,经永靖县商务局支持推荐、使用农业银行聚合码结算的,可享受一年期经营贷款在同档期LPR利率的基础上下浮20bp 的优惠政策。
(六)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还本或一次性还本付息。
(七)用途管理。贷款资金可用于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的相关用途,不得用于房地产、资本市场、股本权益性投资等国家法律法规及信贷政策禁止的活动。
五、业务流程
(一)筛选商户。按照贷款准入条件,商户可自行或通过永靖县商务局向农行永靖县支行提出申请。
(二)实地调查。农行永靖县支行派出调查团队对商户进行实地调查。
(三)确定贷款品种及额度。农行永靖县支行调查人员核算商户实际经营情况与信贷需求,核算确定贷款品种和预授信额度。
(四)资料收集上报。调查人员收集预授信采集资料并在系统内上报审批,包括:
1.生产经营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摊位证、电商注册证明、承包(委托)经营合同等。
2.商户信息资料。商户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房产信息等。
3.微信、支付宝、聚合码、银行交易流水等收入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资料。
(五)审批通过后续操作。审批通过后的业务,调查人员联系借款人签订合同。
(六)用信管理与支付管理。借款人可使用我行掌银(网银)等工具自助用信,超过50万元的需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用信。
六、其他事项
(一)权益保护。注重保护借款人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个人信息安全权等消费者合法权益。严禁向借款人预收利息、收取账户管理费、搭售保险、理财及其他金融产品等违规行为。客户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信息泄露、毁损、遗失和篡改。应对客户反洗钱风险评级等敏感信息予以保密,控制知晓范围,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信息。
(二)其他事项。本服务方案由永靖县商务局、中国农业银行永靖县支行联合制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国农业银行相关制度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及省、州关于促进消费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释放家电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经协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永靖县家电消费季暨永靖海尔家电补贴消费节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4年3月21日-4月30日
二、主办单位:永靖县商务局
承办单位:永靖县长乐电器有限公司(限上企业)
三、活动主题:海尔健康换新节 政企双补贴 换新一站购
四、活动地点:长乐电器鸿瑞名都店、长乐电器润泽店
五、活动内容:此次活动由永靖县长乐电器有限公司具体承办,在全县范围内发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专项补贴,品类包括冰箱、洗衣机、彩电、空调、热水器、厨房电器等,补贴金额总计100万元。
(一)补贴对象:限永靖籍户口群众。
(二)补贴品牌及标准:购买海尔品牌(冰箱、洗衣机、彩电、空调、热水器、厨房电器)等产品,按照10%享受政府以旧换新补贴。
(三)永靖长乐海尔家电补贴消费节10项权益福利
权益一:以旧换新,可享政府补贴10%,
权益二:新居用户,免费预埋价值99元防烟宝一个。
权益三:砸金蛋,满2000元可砸金蛋一次,以此类推。
权益四:红包有礼,满2000元以上,可抽红包一次,当场返现。
权益五:满5999元送绞肉机一台;满8999元送罗莱法兰绒毯一条;满12999元送茶吧机一台;满18999元送卡萨帝背包一台;满29999元送海尔净水机一台。
权益六:卡萨帝家用空调全系列参加免费安装。
权益七:海尔健康空调节活动期间购买海尔卡萨帝系列享10年包修。
权益八:购买卡萨帝致境系列柜机+199元免费送卡萨帝挂机空调一台。
权益九:购机享积分兑换礼品
权益十:本次促销家电全县免费送新拉旧上门安装,免费在店寄存6个月。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要切实重视此次绿色智能家电促销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家电促销活动在繁荣城乡市场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确保促销活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积极邀请组织各类媒体助力促销活动,带动更多消费者参与,充分发挥微信、抖音、快手等社交平台作用,开展在线推介、宣传,在线直播、社群直播、专题报道等,全方位宣传活动信息,及时总结提炼活动经验,加强典型案例推广。
(三)用好补贴资金。要切实发挥好补贴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促进家电消费增长。要拓宽思路,加强方式创新,多形式体现补贴优惠,打造消费热点,形成聚集效应。
活动联系人:永靖县长乐电器有限公司 鲁孝忠
电话:13884036625
永靖县商务局
2024年3月20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扩内需促消费”的决策部署,稳定和扩大汽车、成品油大宗消费,永靖县将举办“汽车消费促销节”活动并出台购车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1日至3月31日-补完为止
(提交申请资料时间:2024年3月21日15:00开始,购车发票须为甘肃众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具且开票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起,补贴名额用完,审核截止)
二、参与企业
甘肃众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返郷石油永靖分公司
三、组织实施
组织单位:永靖县商务局
承办单位:甘肃众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限上企业)
返郷石油永靖分公司(限上培育企业)
四、活动内容
1.补贴标准:永靖县“汽车消费促销节”活动启动开始,凡在甘肃众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七座(含七座)以下且裸车价5万元以上乘用车(不含微卡、微客)的消费者,一次性补贴1500元的加油卡;购买七座(含七座)以下且裸车价5万元以上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微卡、微客)的消费者,一次性补助1500元现金。
2.发放方式:消费者提交补贴申请,上传购车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提车照片、行驶证以及消费者本人相关信息。根据消费者提交申请时间先后进行审核,名额总共40台。先购先补,补完为止。审核通过后,购买家用汽车的消费者,在汽车销售企业登记领取加油卡或补贴。
永靖县商务局
2023年3月20日
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突发路况信息:G309线(崖沟路段)路面塌方,辖区公路部门目前已在现场处置,自2024年3月19日12时至3月20日24时,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开展封闭施工,道路双向禁止通行。前往盐锅峡镇抚河村及周边车辆请绕行折达公路或兰永快速通道。
公安交警提示,道路施工期间,请提前规划路线,行经施工区域要留意交通标识,注意避让车辆、施工人员,服从现场人员指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3月1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委、州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州委发〔2019〕41号),决定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76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附件1-9)。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主要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上岗;往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时间按时上岗。
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毕业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国家公费师范生报考县市教育岗位时可不受名额限制。
三、引进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到临夏工作。
(二)符合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本科生要求199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要求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上岗时须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往届生,报名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应届生,上岗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临夏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项目人员);
2.临夏州各类招聘招录考试拟聘人员;
3.报考临夏州引进人才公示后放弃、辞职未满三年的;
4.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到相关处分;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9.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时间及行程安排
此次引才采取现场引进的方式进行,对符合引进条件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国家公费师范生,赴外引才招聘会上根据各场次安排进行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现场签约或登记。其他符合引进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最后一站(兰州市)统一面试后签约。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15日 9:00 西南大学2024届毕业生春季巡回招聘会
(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生就业处一楼招聘大厅,仅宣讲登记,不面试签约)
3月16日 9:30 清华大学2024届毕业生大型就业洽谈会
(清华大学职业发展中心,仅宣讲登记,不面试签约)
3月19日 9:00 陕西师范大学2024届毕业生春季巡回招聘会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东面,仅宣讲登记,不面试签约)
3月26日 14:30 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春季大型双选会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仅宣讲登记,不面试签约)
3月29日 9:00 武汉大学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双选会
(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星湖体育馆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仅宣讲登记,不面试签约)
4月13日 9:00 陕西师范大学陕西高校2024届毕业研究生联盟双选会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体育场,“双一流”高校本科和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有岗位现场面试后签约)
4月18日 9:00 西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
(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剩余的所有岗位面试签约)
行程如有变化,将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五、引进程序
(一)现场报名
高校就业网站提前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具体招聘会地点以各高校就业网站发布信息为准。现场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仅研究生提供)、就业推荐书、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和工作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须填写《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场次报考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
赴外引才组对现场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对报名人员进行评价打分,最终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评价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评价内容包括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学科成绩、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和个人表现等。
(三)面试考核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形式,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量化评分。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和思想政治表现等。分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70%,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引进。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确定名次。
1.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10分钟。
2.教育类岗位。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讲课内容以教育部门指定课文为准,未按指定课文准备教案和讲课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计零分。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讲课内容自备教案教具进行讲课,讲课以板书授课方式开展;面试点仅提供粉笔、黑板,不提供多媒体教学设备;应聘人员若需其他乐器或设备请自备;应聘人员携带的教具、乐器和各类设备须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带入面试考场。所有应聘人员讲课教案必须手写,教案不得表述自己的姓名、家庭背景等个人信息,否则按面试违纪处理,面试成绩计零分。教案按要求复印,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后将教案复印件交由工作人员审查无违纪现象后,由工作人员分发至各考官。
(四)现场签约
经面试确定的拟引进人员,现场进行签约,应届生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往届生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需在学校就业网站申请后签订《三方协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在下一场招聘会前签订协议。已签约岗位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接受报名。
(五)体检
对面试通过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考察
根据引进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材料弄虚作假、个人经历不实等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者,经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或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体检和考察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引进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的国家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6年;教育类其他岗位人才最低服务年限5年;综合、卫生类岗位人才最低服务年限3年。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安排到岗工作,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六、优惠政策
(一)职称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原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聘任到原专业技术岗位职称等级,不受引进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数额限制。
(二)生活保障待遇
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刚性引进签约3年以上人员,同级财政按不同层次落实5-28万元不等的安家补贴和安置费。具体按照《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执行。
(三)人事关系
通过调入(聘用)方式引进的人才,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辞职(辞退、解聘)后来我州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核准认定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及时调档,确定相应职称职级,并享受同类人才的同等待遇。
(四)户口关系
凡引进人才愿落户临夏的,由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五)子女入学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初次择校(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由州教育局或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
七、其他事宜
1.本次引才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此次引才工作坚持向积石山县倾斜支持原则,州直相关单位引进人才试用期内在积石山县服务一年,期间各项服务保障由州直单位负责落实,具体服务岗位由积石山县委组织部统筹安排。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216227、13884005295
中共临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310889、15349307505
中共和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521056、15346801209
中共广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627463、17793013757
中共东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932820、15009305000
中共康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4421310、13993039677
中共永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8833035、13993064270
中共临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3222080、18993013552
中共积石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7721911、18093040008
附件:
1.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州直单位).pdf
2.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临夏市).pdf
3.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和政县).pdf
4.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广河县).pdf
5.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东乡县).pdf
6.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康乐县).pdf
7.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永靖县).pdf
8.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临夏县).pdf
9.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积石山县).pdf
11.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小程序二维码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