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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关于印发《永靖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7项制度规定的通知

    永政发〔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现将《永靖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永靖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中共永靖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永靖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永靖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议事规则》《永靖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县委请示汇报县人大报告县政协通报工作制度》等7项制度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6日


    永靖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一、永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试行)》,结合实际,对《永靖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修订。

    二、县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充分发挥县政府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学习型政府、法治型政府、责任型政府、创新型政府、廉洁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和效能型政府。

    三、县政府工作的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四、县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县长、副县长,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五、县政府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六、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政府的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

    七、县长召集和主持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会议讨论决定。

    八、副县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县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九、县长离县期间,受县长委托,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县长主持政府工作。副县长离县期间,其分管工作由县长或县长指定其他副县长代替其履行职责、处理其分管及联系有关工作。

    十、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协助县长、副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和相关工作。

    十一、县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县政府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县政府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县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切实维护团结统一、政令畅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十二、县政府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十三、加强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充分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注重开放开发,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十四、依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规范行政裁量权,维护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十五、加强社会管理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社区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十六、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政策,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永靖。

    十八、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

    第四章  坚持依法行政

    十九、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二十、县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或决定。

    请县政府讨论的规范性文件由承担此项职能的机构组织起草,由法制机构审查,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由制定机关负责。

    二十一、县政府及各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依规,从实际出发,及时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反映人民意愿,使所确立的制度能够切实解决问题,备而不繁,简明易行。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规范性文件的草案都要公开征求意见。加强协调配合,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事项,应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经协调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问题,承担县政府依法行政职能的机构要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倾向性意见,及时报请县政府决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要进行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完善。

    二十二、县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规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

    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由县政府发布决定或命令,或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等,应当事先请示县政府;部门联合制定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须经县政府批准。

    严格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对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县政府决定或者规定不适当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依法责令制定部门纠正或由县政府予以改变、撤销。

    二十三、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规则,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第五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二十四、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五、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财政预算、经济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社会管理重要事务、规范性文件等涉及全局性工作,由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二十六、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提请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研究、咨询机构等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各乡镇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委托第三方或联合第三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

    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

    二十七、县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八、县政府在事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须先提出意见,报经县委同意后部署实施。

    二十九、县政府领导同志要带头抓落实,主动谋划政策举措,解决矛盾问题,加强工作推进,确保政令畅通。

    县政府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细化任务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政策配套,加强协同攻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涉及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的督查,坚持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健全限期报告、核查复核、督促整改、情况通报及第三方评估等制度,推动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

    第六章  推进政务公开

    三十、县政府及各部门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深化政务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三十一、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县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三十二、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三十三、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重视市场和社会反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解疑释惑,稳定预期。

    第七章  健全监督制度

    三十四、县政府要自觉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依法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

    县政府各部门要依法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严格责任,限时办结,主动公开办理结果。

    三十五、县政府及各部门公职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自觉接受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县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同时要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向县政府报告。

    三十六、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指导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三十七、县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和改进工作。重大问题要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三十八、县政府及各部门要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及各部门负责同志要认真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督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三十九、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严格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健全激励约束、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第八章  会议制度

    四十、县政府实行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专题会议制度。

    四十一、县政府全体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由县长召集和主持。县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指示、决定;

    (二)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三)部署县政府的重要工作;

    (四)讨论其它需要全体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

    县政府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可邀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领导出席会议;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

    四十二、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县长召集和主持。县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重大部署要求的措施;

    (二)研究需要报请州政府和县委审定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需要报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五)研究讨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六)听取县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重要工作汇报;

    (七)讨论和通过县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人事任免事项;

    (八)研究政府系统奖惩事宜;

    (九)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要着眼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立足解决突出问题,不涉及全局、没有创新内容、没有明确意见的议题一律不上会,分管副县长不审核同意的议题原则不上会,分管副县长和议题主办部门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的议题原则不上会。对涉及多部门工作且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分管副县长要在提交会议讨论前,先行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会议审议,切实提高议事的针对性和决策质量。

    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会前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被征求意见部门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议题主办部门,主办部门对意见征求情况及时形成备忘录、作为申报议题依据。规范性文件、实施方案、重要政策措施等议题,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提请分管副县长审核。

    县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2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开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并召集。根据需要邀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监委领导列席会议,安排议题相关部门、单位、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四十三、县长办公会议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副县长召集和主持,相关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相关部门、单位、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县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讨论县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或需要统筹协调涉及县政府多个部门的重大事项;

    (二)沟通重要情况,深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

    (三)研究其它需要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四十四、县政府专题会议由相关副县长召集和主持,相关办公室副主任,相关部门、单位、乡镇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主要研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四十五、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协调或审核后提出,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报县长确定;县政府专题会议的议题由县长或副县长确定。

    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专题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议题和文件于会前呈送县长或各副县长。

    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专题会议文件由议题汇报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会议文件应全面准确客观反映议题情况和各方面意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涉及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县政府办公室加强审核把关。

    四十六、县政府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参加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专题会议。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应请假。县政府领导同志不能出席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向县长请假;其他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或列席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专题会议的,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按规定向县政府书面报告,由县政府办公室将请假情况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除议题汇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可带1名助手外,其他单位与会人员不带随员。

    四十七、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专题会议形成的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印发的文件,原则上须在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印发。

    四十八、县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严格审批,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以部门名义召开全县性会议,主办部门应事先征得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同意,再正式向县政府报送请示。

    应由各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不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不邀请乡镇政府负责同志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县政府批准。县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部门的工作会议。全县性会议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类会议都要充分准备,严肃会风会纪,提高效率和质量,重在解决问题。

    第九章  公文审批

    四十九、各乡镇、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循行文规则和程序。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未经批准不得越级行文,不得多头报文;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除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县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拟提请县委有关会议审议或提请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联合发文的文件稿,内容主要涉及政府职责且牵头起草部门为县政府部门的,应依照有关规定,先按程序报县政府履行相关审议或审批程序。

    五十、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性公文,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必须主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会签或联合报县政府审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协商;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会签后报县政府决定。

    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除主办部门另有时限要求外,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的,应主动与主办部门沟通并商定回复时限及方式,逾期不回复视为无不同意见。

    五十一、对各乡镇、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审批的公文,县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提出明确办理意见。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事项,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应主动加强协调,取得一致意见或提出倾向性建议。县政府办公室各副主任要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做好协调工作。

    公文及办理意见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并根据需要由县政府领导同志转请县政府其他领导同志核批,重大事项报县长审批。

    五十二、县政府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由县长签署。

    五十三、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经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分管副县长审核后,由县长签发;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平行文和下行文,由分管副县长签发,如有必要,报县长签发;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根据内容由分管副县长审核后报县长会签;县政府和其他县市或州直部门联合行文的,由与联合方签发人对应职务的县政府领导同志签发,签发前须报告县长。

    五十四、县政府及各部门要精简文件简报。加强发文统筹,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规格和文件篇幅。属部门职权范围内事务、应由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的,不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凡法律、行政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分工方案原则上应与文件合并印发,不单独发文。每个部门原则上只向县政府报送1种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五十五、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电子公文传输体系,有序推进电子公文传输,逐步减少纸质公文数量。

    第十章  工作纪律

    五十六、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十七、县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县政府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县政府会议上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县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五十八、县政府领导同志代表县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发表讲话或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县政府批准;县政府其他组成人员代表县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县政府批准。

    五十九、县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县长出差、出访,离开本县休假、学习,按州委、州政府要求报备。副县长出差、出访,离开本县休假、学习,须提前3天向县长请假、并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须提前3天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

    六十、县政府各部门发布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信息,要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六十一、县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十一章  廉政和作风建设

    六十二、县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省政府“十不准”规定和州委州政府、县委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六十三、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负责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六十四、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使用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改革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地方的送礼和宴请。严格控制和规范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六十五、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

    六十六、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勤勉干事创业,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不能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六十七、县政府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注重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要改进调查研究,注重实际效果,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

    六十八、县政府领导同志不为地方、单位、企业、个人或各类风景名胜区、建筑物、出版物、工程项目、商业活动、商业牌匾、产品等题词、题字,不为出版物作序。因特殊情况确需题词、题字或作序的,主办地方或单位需按程序报批。县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到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和外事活动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加强学习

    六十九、县政府组成人员要把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摆在重要位置,养成自觉学习的好习惯,做学习的表率,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府。

    七十、县政府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坚持逢会必学。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学习贯彻的针对性、实效性。

    七十一、坚持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以致用,改进学习调研的方式方法,带着问题学习,深入群众调研,加强经常性的学习交流,互相启发、共同探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措施办法。

    第十三章  附

    七十二、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州)属在永单位、部门管理机构适用本规则。

    七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11月1日发布的《永靖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废止。

     

     


    永靖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保证县政府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永靖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会议组成人员

    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县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1—2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开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并召集。根据需要邀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监委领导列席会议,安排议题相关部门、单位、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第二条  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重大部署要求的措施;

    (二)研究需要报请州政府和县委审定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需要报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五)研究讨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六)听取县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重要工作汇报;

    (七)讨论和通过县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人事任免事项;

    (八)研究政府系统奖惩事宜;

    (九)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条  提高会议质量

    县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协调或审核后提出,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报县长确定。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要着眼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立足解决突出问题,不涉及全局、没有创新内容、没有明确意见的议题一律不上会,分管副县长不审核同意的议题原则不上会,分管副县长和议题主办部门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的议题原则不上会。对涉及多部门工作且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分管副县长要在提交会议讨论前,先行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会议审议,切实提高议事的针对性和决策质量。

    第四条  规范决策议事程序和行为

    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会前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被征求意见部门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议题主办部门,主办部门对意见征求情况及时形成备忘录、作为申报议题依据。规范性文件、实施方案、重要政策措施等议题,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提请分管副县长审核。

    第五条  严肃会议纪律

    县政府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参加会议,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应请假。县政府领导同志不能出席会议,向县长请假;其他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或列席会议,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按规定向县政府书面报告,由县政府办公室将请假情况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中共永靖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为确保县政府党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永靖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会议组成人员

    县政府党组会议由县政府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根据有关事项涉及范围,可安排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二条  会议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三)制定拟订重要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

    (四)业务工作发展战略、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项;

    (五)重大改革事项;

    (六)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

    (七)重大项目安排;

    (八)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

    (九)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事项;

    (十)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

    (十一)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

    (十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

    (十三)其他应当由县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提高会议质量

    县政府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党组其他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议题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党组成员。

    第四条  规范决策议事程序和行为

    (一)县政府党组讨论决定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县政府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需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按照规则由集体讨论和决定。讨论和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县政府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县政府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需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五条  严肃会议纪律

    县政府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并督促推动县政府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时全面落实党组决策,县政府党组成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认真抓好党组决策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  本《规则》未规定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为准。


    永靖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推进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行政效能和会议质量,根据《永靖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县长办公会议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副县长召集和主持,相关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相关部门、单位、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第二条  县长办公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讨论县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或需要统筹协调涉及县政府多个部门的重大事项;

    (二)研究向上级政府请示或报告的一般工作事项;

    (三)听取县政府领导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四)研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或不需要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的专项事宜;

    (五)研究资金支出的使用计划;

    (六)研究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七)研究其他需要由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三条  县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协调或审核后提出,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报县长确定。

    第四条  县长办公会议文件由议题汇报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会议文件应全面准确客观反映议题情况和各方面意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涉及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县政府办公室加强审核把关。

    第五条  县长办公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议题和文件于会前呈送县长或各副县长。

    第六条  县政府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参加县长办公会议。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应请假。因故不能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按规定向县政府书面报告,由县政府办公室将请假情况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县长办公会议形成的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讨论通过决定印发的文件,原则上须在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印发。


    永靖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县政府议事决策、推动落实的规范性、实效性,根据《永靖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永靖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会议组成人员

    专题会议一般由副县长召集主持,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以及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二条  会议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和部署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的各项工作部署。

    2.推动落实县委县政府已明确作出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

    3.研究推动不涉及全县政策性、方向性、决策性的单项或多项具体工作。

    4.推动落实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紧急工作任务。

    5.推动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6.研究讨论县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或需要统筹协调涉及县政府多个部门的重大事项。

    7.沟通重要情况,深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

    8.研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或不需要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的专项事宜。

    9.研究其他需要由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三条 会议组织程序

    副县长根据工作需要,汇报县长同意后可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管领域内的具体事宜,会议结果以一定形式及时向县长汇报。

    专题会议一般以研究某方面具体工作的推动落实为主,原则上一事一议、一事一谋、一事一推,严格控制安排部署一般性工作的专题会议。参会人员根据议题确定,仅限于与议题直接有关的部门、乡镇政府负责人,不随意扩大参会范围,不让无直接关系人员陪会。

    会议记录要原汁原味、实事求是,由专人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年终统一归档管理。专题会议结束后,根据需要,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副县长签发,并按程序抄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下发相关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府。

    对县委决定的重要事项和县委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在交办后办理前、提出办理方案后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结束后,形成会议纪要和简要汇报材料,及时抄报县委主要领导,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永靖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以下事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规定。

    县政府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确定决策事宜,经县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第三条  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

    第四条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应当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并坚持以下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技术和方法,尊重客观规律,保证决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和需要,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民主决策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相结合,贯彻群众路线,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保证决策符合最大多数人的利益。

    (三)依法决策原则。坚持各项决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保证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实体合法。

    第五条  重大行政决策依法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或者应当在出台前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县政府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审计机关按照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监督。

    第六条  重大行政决策情况应当作为考核评价决策承办单位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  决策启动

    第七条  对各方面提出的决策事项建议,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研究论证后,报请县政府决定是否启动决策程序:

    (一)县政府领导同志提出决策建议的,交有关单位研究论证;

    (二)县政府部门或乡镇政府提出决策事项建议的,应当论证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建议理由和依据、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及其必要性、可行性等;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通过建议、提案等方式提出决策事项建议,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书面决策事项建议的,交有关单位研究论证。

    第八条  县政府决定启动决策程序的,应当明确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以下简称决策承办单位),由决策承办单位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拟订等工作。决策事项需要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应当明确牵头的决策承办单位。

    第九条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有关信息、充分协商协调的基础上,拟订决策草案。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全面梳理与决策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使决策草案合法合规、与有关政策相衔接。

    策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对决策事项涉及的人财物投入、资源消耗、环境影响等成本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进行分析预测。

    对决策事项存在较大分歧的,决策承办单位可以提出两个以上方案。

    第十条  决策事项涉及县政府部门、乡镇政府等单位的职责,或者与其关系紧密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与其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向县政府说明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关单位的意见及决策承办单位的意见、理由和依据。

    第三章  公众参与

    第十一条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当以适当方式引导公众参与,充分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决策承办单位应根据该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应当综合考虑地域、民族、职业、专业、受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公布内容应包括:决策事项名称及主要内容、基本情况说明、决策依据和理由、反馈意见方式和时间以及应当公布的其他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决策承办单位可以通过专家访谈等方式进行解释说明。

    第十四条  决策事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的,可以召开听证会。法律、法规、规章对召开听证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决策承办单位或者组织听证会的其他单位应当提前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听证时间、地点等信息。

    需要遴选听证参加人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组织听证会的其他单位应当提前公布听证参加人遴选办法,公平公开组织遴选,保证相关各方都有代表参加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名单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听证会材料应当于召开听证会7日前送达听证参加人。

    第十五条  听证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公开举行:

    (一)决策承办单位介绍决策草案、依据和有关情况;

    (二)听证参加人陈述意见,进行询问、质证和辩论,必要时可以由决策承办单位或者有关专家进行解释说明;

    (三)听证参加人确认听证会记录并签字。

    第十六条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全面、客观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反对意见和修改意见,不得只听取赞成的意见,不得漏报、瞒报反对意见和修改意见。

    十七  决策承办单位应将公众参与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研究论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完善决策草案,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决策事项一并提交县政府审议。报告应当提出明确的结论性意见建议。

    公众参与的结果作为县政府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应予采纳。

    十八  决策承办单位对条件不成熟或其他原因未能采纳的公众意见,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说明理由或作出解释。

    第四章  专家论证

    第十九条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提供必要保障。

    家、专业机构应当独立开展论证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地提出论证意见,并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依法履行保密义务;提供书面论证意见的,应当署名、盖章。

    第二十条  决策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可以采取论证会、书面咨询、委托咨询论证等方式。选择专家、专业机构参与论证,应当坚持专业性、代表性和中立性,注重选择持不同意见的专家、专业机构,不得选择与决策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专家、专业机构。

    第二十一条  重大行政决策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论证:

    (一)必要性研究;

    (二)科学性研究;

    (三)可行性研究;

    (四)经济社会效益研究;

    (五)执行条件研究;

    (六)对环境保护、居民健康及生产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研究;

    (七)负面影响可控性研究;

    (八)其他必要的相关因素研究。

    第二十二条  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决策承办单位提出建议专家人选或提出拟聘请的专业机构建议名单报县政府确定;

    (二)决策承办单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性质、内容、复杂程度、时间要求等实际情况,给予专家组或专业机构比较充分的研究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提供论证所需的资料;

    (三)参加决策论证的专家或专业机构人员在充分了解政策背景、决策目标等信息的基础上,在指定时间内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相关研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四)决策承办单位将专家组或专业机构书面意见连同决策事项一并提交县政府审议。

    第二十三条  参加重大行政决策论证的专家,具有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列席相关会议、参加相关调研活动等权利,对提出的论证意见署名负责,并服从监督管理,承担应尽的保密等义务。

    第二十四条  参加决策论证的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涉及面较广、争议较大或内容特别复杂、敏感的重大行政决策,参加决策论证的专家一般不少于9人。

    第五章  风险评估

    十五条  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实施过程中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等,作出决策前应进行风险评估。

    按照有关规定已对有关风险进行评价、评估的,不作重复评估。

    第二十六条  开展风险评估,可以通过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等办法,对决策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

    第二十七条  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除县政府指定的评估主体外,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为评估主体。

    (二)决策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由县直有关部门,有关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专家学者,以及决策所涉及群众代表等参加的评估小组进行评估。

    (三)决策承办单位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内容、评估标准、调查对象、评估步骤与方法等,并提供评估所需的基本保障。

    (四)评估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就决策事项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受决策影响较大的企事业单位、群体、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要重点走访,当面听取意见,并讲清决策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决策方案、决策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便群众了解真实情况、表达真实意见。

    (五)评估小组分门别类梳理各方意见和情况,对决策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风险可控性进行全面深入研究,查找社会稳定风险点,参考相同或者类似决策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情况,预测研判风险发生概率,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激烈程度和持续时间、涉及人员数量,可能产生的各种负面影响,以及相关风险的可控程度。

    (六)评估小组根据分析论证情况,按照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类别,确定决策实施后可能造成的风险等级,作出评估报告。

    (七)决策承办单位将评估报告,连同决策事项一并提交县政府审议。

    第二十八条  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事项和评估过程;

    (二)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三)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四)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

    (五)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九条  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对评估报告认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调整决策方案、确保风险可控后再行决策;对存在中风险的,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后,再作出实施的决策;对存在低风险的,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

    第六章  合法性审查

    第三十条  决策草案提交县政府讨论前,应当由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

    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审议。对国家尚无明确规定的探索性改革决策事项,可以明示法律风险,提交县政府讨论。

    第三十一条  送请合法性审查,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决策草案及说明;

    (二)与该决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三)与该决策有关的统计数据、调查分析、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报告等;

    (四)与该决策有关征求意见的报告、专家论证意见;

    (五)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需要的其他材料。

    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司法行政机关可以退回,或者要求补充。材料提供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三十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收到决策承办单位提交的决策草案和相关材料后,应当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相关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

    第三十三条  合法性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决策事项是否于法有据;

    (二)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履行;

    (三)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第三十四条  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查研究或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进行。

    第三十五条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结束后,按照以下类别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并对审查意见负责:

    (一)不属于县政府法定职权范围的,建议决策承办单位依法向有审批权限的机关报批;

    (二)未履行法定程序或者履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建议补正或者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三)决策方案或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措施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建议进行修改。

    第三十七条  决策承办单位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决策草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补充。

    第三十八条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只供内部使用,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露。

    第七章  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

    第三十九条  决策草案应当由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会议主持人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决策草案及说明、决策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决策草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包含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情况;

    (二)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的,同时报送社会公众提出的主要意见的研究采纳情况;

    (三)履行专家论证程序的,同时报送专家论证意见的研究采纳情况;

    (四)履行风险评估程序的,同时报送风险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

    (五)合法性审查意见;

    (六)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四十一条  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及相关材料,县政府办公室至少于会前1天送达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二)决策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在常务会议上,汇报决策草案及其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的有关情况、各方面提出的不同意见及研究处理情况等;

    (三)会议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四)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最后发表意见,对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作出同意、不同意、修改及再次讨论的决定;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

    (五)县政府办公室应当如实记录集体讨论决定情况,不同意见也应当如实载明。会议主持人和其他会议组成人员的意见、会议讨论情况和决定,形成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第四十二条  会议主持人作出通过决定的,由主持人或其授权的县政府班子成员签发。作出修改决定的,属一般性修改的,修改后由会议主持人或其授权的县政府班子成员签发;属重大原则或实质内容修改的,应按程序重新审议。作出再次审议决定的,应按程序重新审议。

    第四十三条  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应当按照规定向县委请示报告。

    第四十四条  政府应当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说明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政府办公室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及时完整归档。

    第八章  决策执行和调整

    第四十六条  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全面、及时、正确地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不得拒不执行、不完全执行、变相执行、推诿执行、拖延执行,并向县政府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县政府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七条  政府部门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所依赖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原因等严重影响决策目标实现的,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提出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正决策的建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及其实施存在问题的,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政府门户网站留言等形式向县政府或者决策执行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政府可以组织决策后评估,并确定承担评估具体工作的单位:

    (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

    (三)县政府认为有必要的。

    开展决策后评估,可以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进行,决策作出前承担主要论证评估工作的单位除外。

    开展决策后评估,应当注重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参与评估。

    第四十九条  决策后评估结果应当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作出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正决策方案决定的,县政府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第五十条  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执行中出现本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情况紧急的,县长可以先决定中止执行;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本规定,导致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以及决策不能全面、及时、正确实施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集体讨论决策草案时,有关人员对严重失误的决策表示不同意见的,按照规定减免责任。

    第五十二条  决策承办单位或者承担决策有关工作的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履行决策程序或者履行决策程序时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由县政府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十三条  决策执行单位拒不执行、推诿执行、拖延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或者对执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瞒报、谎报或者漏报的,由县政府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十四条  承担论证评估工作的专家、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违反职业道德和本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评估资格、承担相应责任。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县委请示汇报

    县人大报告县政协通报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政府工作程序,提高政府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永靖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县政府党组向县委请示汇报的主要工作事项

    1.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2.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等情况;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

    4.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州规定要求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情况;

    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用车、用房、接待、外出、请销假等情况;

    6.县委和县委主要领导交办工作办理情况;

    7.县政府全面工作开展情况;

    8.县政府事关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方面的重大部署安排;

    9.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年度计划草案报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10.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1.重要的单项工作开展情况;

    12.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13.上报州政府及州直部门有关重要工作情况;

    14.大额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5.县政府研究开展的有关重要工作;

    16.其它需要报请县委同意或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二条  县政府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主要工作事项

    1.县政府全面工作开展情况;

    2.县政府事关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方面的重大部署安排;

    3.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修订方案;

    4.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部分变更、县级财政预算的调整和部分变更及县级财政决算;

    5.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6.县政府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全县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7.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8.县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的收支管理情况;

    9.涉及环境、资源、文物、名胜古迹等方面的保护建设情况;

    10.在全县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特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的处理情况;

    11.县人民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情况;

    12.村(居)级行政区划的调整、变更情况;

    13.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人民政府报告的单项工作开展情况;

    14.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15.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6.县政府研究开展的有关重要工作;

    17.每年州人代会前,向参会的永靖籍州人大代表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供议案素材;

    18.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人民政府报告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县政府向县政协通报的主要工作事项

    1.县政府全面工作开展情况;

    2.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会前向县政协征求意见;

    3.县政府事关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方面的重大部署安排;

    4.全县年度或半年经济运行情况;

    5.县政府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6.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7.县政协建议案的办理和采纳情况;

    8.每年州政协会前,向参会的永靖籍州政协委员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供提案素材;

    9.县政府研究开展的有关重要工作;

    10.县政府认为需要通报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  请示汇报、报告、通报的办理

    1.以会议和书面形式请示汇报、报告和通报,视情况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参加县政府有关会议的形式汇报、报告和通报;

    2.向县委请示汇报工作由县长、副县长、部门负责人请示汇报;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和向县政协通报工作,一般由常务副县长报告和通报,或根据报告、通报内容和县人大、县政协要求,由县长安排分管副县长、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和通报。

    3.每年年底或下年初向县委作一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遇有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对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重大部署要求或某项重要批示和决定的情况,及时进行专题报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县政府认真办理并按要求报告办理情况。县政协建议案及时进行书面反馈或在县政协常委会上通报。

      委主要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

    对县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并及时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在交办后办理前、提出办理方案后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以便督促落实和落实后回应;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向县委主要领导回应汇报;对县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各副县长可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形式具体抓好落实推动,会议纪要及时呈送县委主要领导。交办工作办理结束后,简要写出办理汇报,由相关副县长直接汇报县委主要领导,重要事项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县长一道汇报。

    县委主要领导向县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以便从县政府层面抓好督促落实。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9〕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现将《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syongjing.gov.cn)

公开政府信息;

2.县档案馆查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委、县政府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男,汉族,198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
主持县政府全盘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审计局。
县委常委
副县长
  • 何永芳
    中共永靖县委员会委员、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常务副县长
    何永芳,女,土族,197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关事务管理、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科技、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局、机关接待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办、社保中心、居保中心、人才中心)、教育局(职校)、卫生健康局(地病办、卫计监督局、疾控中心、县医院、妇保院)、医疗保障局、科学技术局、县政府政务中心、县志办。 联系单位:融媒体中心。
  • 孟帅临
    永靖县委常委、副县长
    孟帅临,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发展改革、县域经济、交通运输、经济贸易、生态环保、招商引资、统计调查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局、运管局)、商务局、招商局、统计局、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供销社。联系单位:国调队、工商联、烟草专卖局(公司)、公路段、邮政公司。
  • 陈文峰
    永靖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挂职)
    陈文峰,男,汉族, 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管乡村振兴、劳务工作。

    协管单位:乡村振兴局、劳务办。

  • 万事成
    永靖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挂职)
    万事成,男,汉族,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管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单位:地震局。

    协管单位:乡村振兴局、应急管理局。


  • 李良贵
    永靖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李良贵,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财政金融、税收、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协管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国资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单位:税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建行、农行、工行、邮储银行、信用联社、甘肃银行、金城村镇银行、保险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和省、州在永企业。


    联系企业:县属国有公司。

  • 马兆海
    永靖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马兆海,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负责民族宗教事务、社会综合治理、依法行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残疾人工作、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公安局(交警队)、司法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

    联系单位:人武部、信访局、驻永部队。


  • 高国林
    永靖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高国林,男,汉族,1978年9月生,中共党员。

    负责文体广电旅游、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黄河三峡大景区管委会、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管委会、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南山林场、龙汇山管理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园林中心。

    联系单位:炳灵寺文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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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永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

目  录

一、“十三五”发展基础与面临发展形势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旅游产业迅猛发展,龙头地位显著提升

——项目建设纵深推进,基础设施不断改善

——特色农业逐步壮大,规模效益日益显现

——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扶贫开发持续推进,城乡一体进程加快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生保障能力增强

(二)“十三五”发展环境和面临的形势

——面临的发展机遇

——面临的发展难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目标

——结构调整目标

——民生保障目标

——社会发展目标

——生态建设目标

三、“十三五”时期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1、“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工作思路

2、“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基本原则

3、“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发展目标

4、“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工作重点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1、加快公路建设,完善城乡交通网络

2、狠抓水利工程,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3、优化供能结构,保障城乡用能需求

4、强化信息网络,构筑现代信息平台

(三)坚持旅游龙头地位,打造丝路明珠“黄河三峡”

1、加强基础配套,培育精品景区

2、科学统筹资源,加强融合发展

3、加强科学管理,提升品牌效应

(四)优化调整工业结构, 实现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1、大力促进企业转型,强力淘汰落后产能

2、加快园区建设步伐,搭建工业发展平台

3、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4、发展循环工业经济,延伸拉长产业链条

(五)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培育强农富民产业

1、分类打造特色农业,着力推进规模经营

2、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切实加强基地建设

3、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打造直销平台

4、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加快土地流转步伐

5、创新发展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六)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1、以抓好规划为先导,着力拓展城镇发展空间

2、以建管并重为方向,着力提升城镇品味档次

3、以重点乡镇为依托,着力促进城乡一体化

4、以项目建设为突破,着力完善城镇配套功能

(七)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

1、加速发展现代物流业

2、提升发展现代商贸业

3、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业

4、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5、推进发展现代金融业

(八)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科学采取综合措施,努力改善生态环境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3、全面推进生态治理,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4、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九)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1、优先发展公共教育,实现全县教育均衡发展

2、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3、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创新能力

4、加大就业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劳务经济

5、培育壮大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事业

6、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7、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促进民生改善

四、确保规划落实的保障措施

(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激发经济发展新活力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推进人力资源开发

——深化社会事业民生改革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推进对内对外开放

(二)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规划全面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职能分工

——落实规划内容,完善规划体系

——采取综合措施,突出项目建设

——加强跟踪分析,强化监督检查

——适时调整修订,增强应变能力

永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

总体规划纲要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县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发展水平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扶贫开发攻坚拔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冲刺期,更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为了指导好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中共永靖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依据国家宏观环境和政策,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所处阶段,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三五”发展基础与面临发展形势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建设幸福美好新永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全面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成为我县历史上经济总量扩张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进一步坚定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实现全面小康的信心和决心,为“十三五”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前景。

——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面临的一系列难得发展机遇,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不断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县生产总值由“十一五”末的23.3亿元增加到39.85亿元,年均增长12.35%;大口径财政收入由3.26亿元增加到7.08亿元,年均增长16.7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3.02亿元增加到6.02亿元,年均增长14.79%;三次产业比重从“十一五”末的16.8:61.4:21.8调整到“十二五”末的14.98:53.03:31.99,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

——旅游产业迅猛发展,龙头地位显著提升多年来,我县始终坚持把旅游产业作为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产业,以打造兰州都市圈旅游休闲度假基地为目标,充分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突出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旅游龙头产业,建成了黄河水电博览园、游客服务中心和向阳码头至万佛谷公路等一批旅游重点项目,旅游基础设施日臻完善。黄河三峡被评为“中国县域旅游品牌百强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列入全省20个大景区,黄河三峡的知名度大幅提高。“十二五”期间,共接待中外游客1100.64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6.34亿元。伴随着炳灵寺成功申遗,黄河三峡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旅游的一个新亮点,旅游产业的龙头地位显著提升。

——项目建设纵深推进,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十二五”以来,全县以项目建设为突破,着眼破解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五年内共组织实施500万元以上项目282个,总投资315.89亿元,一大批项目的争取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加快道路交通建设,兰刘沿黄河快速通道、折达二级公路、县城至三塬二级公路、岘塬至转导国防路等10条重点道路工程相继建成通车,全县公路总里程达到1374公里。实施小型农田水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五小水利工程等重点水利项目28个,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改善灌溉面积10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1万亩。加强生态治理,实施县城南山、尕塬后山、黄河水电博览园面山绿化和刘家峡库区水土保持等一批生态项目,营造了天蓝、山绿、水清的良好环境,“十二五”期间,共完成造林绿化25万亩,新修梯田15.4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0平方公里。“十二五”期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由23.72亿元增加到62.62亿元,年均增长21.43%,是“十一五”的3.6倍。

——特色农业逐步壮大,规模效益日益显现“十二五”期间,我县坚持走特色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之路。积极培育壮大特色农业,初步建成区域相对集中,种养比较规范,产品品质较好,品牌效应明显的无公害蔬菜、食用百合、脱毒马铃薯、中药材种植、草食畜养殖和水产养殖六大产业基地,农业综合效益大幅提升,群众增收渠道不断拓宽。目前,“刘家峡西红柿”和“刘家峡红枣”已注册为地理证明商标。全县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8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6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区域5个,成为全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最多的县市之一。2015年底,全县农业增加值达到5.97亿元,较“十一五”末增长52.69%。全县新发展以高效日光温室、钢架大棚为主的设施农业3万亩,无公害蔬菜面积达到6.6万亩。蔬菜、百合、脱毒马铃薯、中药材、水产养殖、草畜等特色优势产业的规模效益日益显现。

——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我县工业经济经过三十多年的持续稳步发展,在全州工业领域已占有半壁江山,有力地提升了我县整体经济的综合实力。2015年,全县工业增加值由“十一五”末的12.89亿元增加到15.86亿元,“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2.29%。目前,工业经济约占全县经济总量的39.8%,约占全州工业比重的54%,已初步形成了以水电、化工、冶炼、机械加工为主体的工业体系。五年来,县上严格坚持“三不一加大”政策措施注①,拆除和关停“两高”企业48家,全面完成各项减排目标和“十二五”期间下降12%的节能任务。全县工业企业在创新驱动、品牌建设、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工业生产正在向创新性、科技型、效益型转变,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

——扶贫开发持续推进,城乡一体进程加快坚持争取支持与自力更生并重,输血与造血并举,全力推进扶贫开发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贯彻全省“1+17”精准扶贫方案注②。抓主抓重、攻坚克难、统筹协调、全面推进,通过实施农村通畅工程、安全饮水、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农田水利、美丽乡村等一批关乎民生的基础工程,农村发展的基础更加夯实。五年内,新修改造农村公路95条、548.8公里,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川塬区、山区村社巷道硬化率分别达90%和70%;完成农村危旧房、残困户危房改造1.19万户,易地搬迁安置贫困群众1043户6353人,自来水入户率达92%以上。加快古城新区开发和老城改造,累计完成投资167亿元,县城城区面积由6.2平方公里扩大到8.5平方公里,发展空间大幅拓展,城市品位和中心带动能力大幅提升,全县城镇化率由“十一五”末的38.92%提高到46.52%。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生保障能力增强“十二五”期间,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实现全免费,十二年制义务教育基本实现。新修改建中小学106所、幼儿园36所,引进录用专任教师488名,太极初级中学、永靖中学、移民小学等重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深化与省内外优质教育资源的交流合作,在永靖中学设立“兰州班”。完成县医院、县妇保站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建和改扩建乡镇卫生院16所,新建村卫生室91所,全县乡村医生达226名。全力加快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修建村级体育场117个、文化活动室87个,发展数字电视用户1.83万户、“户户通”2.6万户。认真实施转移就业工程,累计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19万人,先后培训大中专毕业生和“两后生”5235名,每年输转劳动力4.75万人,年均实现劳务收入5.37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9.2%以内。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低保、医保、养老等各项制度规范运行,农村低保覆盖率达23.6%,城镇居民低保覆盖率达19.76%,新农合参合率达99.6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5%。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74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688元,年均分别增长14.78%和13.8%。

(二)“十三五”发展环境和面临的形势

与“十二五”相比,“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发展环境和形势更加复杂,不确定因素增多,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面临的发展机遇从大的环境看,改革开放释放出新的发展活力,尤其是“互联网+”不断催生新业态,有利于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国家支持西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量身制定的支持临夏等三州发展的特殊扶持政策,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决战提供了有力支撑;“一带一路”战略和省上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的深入实施,为我县承接产业转移、借势发展壮大旅游业提供了重大机遇。从自身发展看,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县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特别是随着兰刘沿黄河快速通道的建成通车、兰合铁路的动工建设、兰州至永靖高速公路被列入全省路网规划,我县对外出口道路将更加畅通便捷;永靖作为兰州近郊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面向青海甘南藏区大市场中转站、依托良好生态资源发展健康养生养老服务业、周边城市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的后发优势充分显现。各族群众致富思进、共建小康的愿望更加强烈,全县上下谋发展、保稳定、促和谐的氛围越来越浓厚。这些都为我县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发展提供了良机,创造了条件。

——面临的发展难题受发展条件和资金匮乏等因素的制约,我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减贫成本高,脱贫攻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旅游业、农业和工业三大支柱产业结构单一、发展层次低、产业链条短、经济效益不高,现代服务业尚处于初级阶段;以非煤矿山、冶金冶炼等“两高”企业为主的工业经济,资源消耗和依赖程度高,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比较严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消费拉动经济动力不足、体制机制活力还不够;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薄弱,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法治建设有待加强,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这些都成为我县加快发展的重要短板和瓶颈,适应形势、破除瓶颈、趁势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

总的来看,“十三五”时期我县面临的发展机遇与困难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如何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揽,坚持发展当先、教育优先、旅游领先、生态率先、清廉首先、创新争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与全省全国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不渝地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穿于“十三五”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重点把握好以下六个原则:

——坚持尊重发展实际与惠民利民安民相结合。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找准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把民之所望作为施政所向,作决策、干工作、促发展都要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县情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坚持夯实农村基础与实施城镇驱动相协调。必须统筹城镇和农村两个大局,主攻重点难点,补齐短板弱项,突出农村基础地位,强化城市中心带动,坚持以城带乡,互促并进,共同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坚持注重经济效益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必须坚持生态立县、环境优先,始终坚守保护生态资源底线,注重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推动一二三产业整合发展,实现生态发展与经济发展“双赢”。

——坚持破解发展难题与有效规避风险相统筹。必须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贯穿发展全过程,加强规范管理,稳妥、慎重、果断处理各类复杂矛盾和疑难问题,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坚持创新体制机制与扩大开放开发相促进。必须推进重点领域的试点创新,激发各方面的智慧和活力,加大引资、引技、引智力度,吸引优质资源和先进要素加速聚集,实现借力发展、合作共赢。

——坚持强化社会治理与巩固执政基础相融合。必须坚持思想教育与服务管理齐抓,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引领发展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形成干群和谐融洽、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发展目标

主要目标:通过五年的努力,城乡基础瓶颈制约基本消除,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城乡公共治理体系更加成熟完善,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努力把永靖建成全省绿色食品供应基地、西部健康养生养老服务基地、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名县。

预期目标:

——经济发展目标努力实现经济总量较快稳定增长,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发展速度,主要经济指标递增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十三五”末,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4.18亿元,年均增长10%;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32万元,年均增长9.1%;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达到100.86亿元,年均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1.1亿元,年均增长13%;大口径财政收入达到10.8亿元,年均增长8.8%。

——结构调整目标“十三五”期间,新型工业、旅游、特色农业和水产养殖等优势产业不断壮大,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末,工业增加值达到25.54亿元,年均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28.94亿元,年均增长17.82%。三次产业比重由2015年的14.98:53.03:31.99调整为11.31:43.59:45.1,全县城镇化率达到55%以上。

——民生保障目标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到2.2万人,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19.12万人/次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接受基本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教育结构更趋合理,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8.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3%,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64%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控制在96%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544元,年均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270元,年均增长12.5%。

——社会发展目标加快县、乡道路等级化进程,加大村社道路硬化力度,实现等级公路到乡镇、沥青(水泥)路到村社,所有贫困村通班车的目标;加快人饮工程建设,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7%以上;全面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城镇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100%,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确保到2017年,完成全县61个贫困村、9589户、3.72万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

——生态建设目标生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约束性指标控制在国家和省、州下达的指标内;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5.2%,森林蓄积量达到17.48万立方米以上;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天然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

通过五年的努力,把永靖建设成为全省绿色食品供应基地、西部健康养生养老服务基地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名县。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见附表:

专 栏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14年

2015年

2020年

年均增长率(%)

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338585

398497

641783

10

人均生产总值(元)

18522

21481

33201

9.1

农业增加值(万元)

56742

59703

72569

5

第二产业增加值(万元)

183945

211295

279770

5.77

第三产业增加值(万元)

97898

127499

289444

17.8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586754

626233

1008559

10

工业增加值(万元)

146565

158574

255385

1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万元)

53161

60231

110972

13

大口径财政收入(万元)

61241

70773

107898

8.8

总人口(万人)

20.78

20.83

21.89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3821.6

15688

28270

12.5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4118.9

4745

9544

15

城镇化率(%)

38.92

46.52

55

1.7

城镇登记失业率(%)

3.99

3.92

3.9<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6.5

96.5

>96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99.59

99.64

>99.64

--

沼气普及率(%)

47.5

48.6

51.35

--

森林覆盖率(%)

20.44

20.72

25.2

--

适龄儿童入学率(%)

100

100

100

--

注:所有的年均增长率指标(除总人口外)均按当年价格计算。

三、“十三五”时期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永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决胜期,要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统筹全盘,加快发展,力促县域经济竞争力进入全省十强行列,最终形成特优产业持续壮大、基础条件明显改善、生态文明扎实推进、社会事业繁荣发展、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综合实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的发展新局面。   

(一)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按照中央“五个一批”注③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全面落实精准扶贫“1+17”方案,全力加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步伐,力争到2017年实现全县整体脱贫。

1、“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中央“五个一批”和省委、省政府“1+17”精准扶贫方案为指导,紧紧围绕“六个精准”,按照“分批扶、大扶贫、全覆盖、菜单式、钱到户、重造血”的原则,坚定不移地落实“六先”工作理念和走好“六条”扶贫开发路子,坚持吃透政策与尊重实际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典型带动相结合、统筹全局与精准施策相结合,全力打好项目带动、资金支持、帮扶共建、政策兜底等精准扶贫“组合拳”,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努力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

2、“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基本原则

——坚持综合开发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集中有限资金,优先解决贫困群众最亟需解决的困难,走综合治穷、开发致富的路子,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扶贫效益并重,使全县的基础条件、经济结构、社会教育程度得到全面发展和提高。

——坚持菜单式分批扶原则根据不同的村情实际和贫困群众意愿,制定项目菜单,由贫困户自主选择,实现由政府“端菜”向群众“点菜”转变,对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分批扶持,从率先减贫的贫困村、贫困人口开始,逐村逐户帮扶,逐年分批落实整村推进和到户产业扶持项目,做到扶持一村一户有序脱贫。

——坚持钱到户重造血原则。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进行一村一村扶持,一户一户帮扶,做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额发放到户,实现“项目到村到户,资金到户到人”。严格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真正用在产业发展上。坚持项目扶持与贫困户自主发展相结合,以贫困户自主发展为主,变“要我富”为“我要富”,使贫困户真正成为脱贫攻坚战的主角。

——坚持大扶贫全覆盖原则。按照“政府引导服务扶持、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帮扶”的思路,整合发改、财政、交通、水电、住建、农牧、林业、民政等部门各项涉农资金,集中实施项目村基础设施建设、危旧房改造、村级阵地建设、产业培育、环境整治等项目,集中解决贫困村群众普遍关注的吃水难、行路难、住房难等老大难问题,做到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扶持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3、“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发展目标

2016—2017年为集中攻坚阶段,确保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2017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102元,全县实现整体脱贫;2018—2019年为巩固提高阶段,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544元,全面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任务。“十三五”期间,全县共计划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村49个,减贫49个,其中:2016年实施28个,减贫28个;2017年实施21个,减贫21个。

4、“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工作重点

以新寺沟流域、苏木沟流域、砂子沟流域、磨石沟流域4个贫困区域、61个贫困村,9589户贫困户、3.72万贫困人口整体脱贫为重点,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推动“1236”扶贫攻坚注④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深度融合,加快实施“1+17”精准脱贫方案,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着力实施好村组道路硬化、农村安全饮水、农电水利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村容村貌整治、劳务输转培训八大项目工程;深化教育扶贫、卫生扶贫、文化扶贫、科技扶贫、电商扶贫、社会救助保障六项扶贫措施;强化改革扶贫机制、融合双联行动、创新投入方式、加大金融支持、统筹社会帮扶五项保障机制,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大决战。

八大项目工程六项扶贫措施五项保障机制

(一)“八大项目工程”:实施村组道路硬化、农村安全饮水、农电水利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村容村貌整治、劳务输转培训等项目工程。

——村组道路硬化。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农村路网改善工程、以工代赈、一事一议等项目,2016-2018年列入整村推进项目村的村社道路巷道全部实现硬化;到2018年,川塬区所有通村道路和村社巷道全部实现硬化,山区10户以上的通村道路硬化率达到100%;村社巷道硬化率达到80%。到2020年,实现“乡有等级站、村有汽车停靠点、村村通客车”的农村客运基础网络建设目标,全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和运输网络逐步完善,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农村安全饮水。以61个贫困村为重点,以户户通自来水为目标,通过管网延伸、搬迁安置、新建供水工程等方式,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到2017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适宜地区达到100%,贫困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实有户数的95%以上。全力做好后续服务管理工作,到2020年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使工程供水能力、供水保障程度显著提升,贫困群众都能喝上更加洁净、安全、便捷、长久的自来水。

——农电水利保障。继续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小型电力提灌改造工程建设。到2020年,彻底解决贫困村农田灌溉问题,各灌区机电设备更新率达到60%,干支渠衬砌率达到72%,田间渠道衬砌率达到52%,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5提高到0.6。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动力电覆盖电网工程,进一步改造提升供电能力。到2016年底,全县贫困村、贫困自然村动力电覆盖率均达到100%;到2020年,全县供电网络结构进一步优化,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农村危房改造。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以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为重点,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5265户,其中2016年完成1800户,2017年完成1800户,2018年完成1665户,到2020年实现农村住房砖混砖木结构全覆盖。

——富民产业培育。发展特色农牧产业。采取更加精准的扶持措施,实施“一县一业”产业对接和“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工程。制定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的专项支持政策,加快推进标准化示范项目向贫困村覆盖,2017年主要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5%,“三品一标”覆盖90%以上贫困村。依托百合、脱毒马铃薯、红枣、中药材等特色资源和名优产品优势,鼓励和支持企业实体及民间资本参与农业开发创业,积极兴办农产品加工、包装、保鲜、储运和销售等“农”字牌企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2017年全县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比2015年增长40%,2020年实现翻番。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组织,加速规范运行机制,积极拓展其影响力和带动力。到2017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产业合作组织和1个资金互助协会,每个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合作组织,全县发展一批上规模、上档次、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扶贫龙头企业。

——易地扶贫搬迁。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目标,统筹推进城乡安居工程建设。2016年搬迁1469户、6000人,2017年搬迁956户、4657人;2018-2020年对符合条件且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村容村貌整治。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完善村庄村庄建设规划,持续开展以治脏治乱、清污除障、完善功能、美化亮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行动,下大力气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视乡村精神文明和村民自治能力建设,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群众自我管护村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机制。2016-2020年实施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46个村,其中2016年12个村,2017年10个村,2018年9个村,2019年8个村,2020年7个村。到2020年所有贫困村环境和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劳务输转培训。不断加大贫困家庭“两后生”注⑤培训力度,建立健全“雨露计划”信息化管理服务管理系统网上申报程序。每年对400名精准贫困户家庭的“两后生”进行2—3年的学历性职业教育,对400名精准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为期3个月的技能培训,对600名精准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为期10天的农村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省级示范培训,对50名精准贫困家庭在岗务工人员进行80个学时以上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每年对1000名精准扶贫户“四类”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150名精准扶贫户“四类”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到2017年底,实现全县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到2020年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技能提升培训全覆盖。制定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探索推进以技能培训—劳务输转—返乡创业—增收致富为主的劳务产业发展新模式。

(二)“六项扶贫措施”:深化拓展教育扶贫、卫生扶贫、文化扶贫、科技扶贫、电商扶贫、社会救助保障六项扶贫措施。

——教育扶贫。深化全县教育改革,走好“吃读书饭”的路子。到2018年全面完成“改薄”任务,办学条件均达到义务教育办学标准;2020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年度责任考核指标,实现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卫生扶贫。加快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医疗基础设施,强化乡村医生培训。2017年配备全科医生12名、40名以上医师开展多点执业。到2020年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标准。

——文化扶贫。加快推进贫困村集文化宣传、党员教育、体育健身等为一体的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向贫困村贫困户覆盖和延伸。到2016年使我县“三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每年扩建1-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到2019年,使我县乡镇文化站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积极开展广场文化娱乐活动、乡村文体竞赛活动,继续巩固扩大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和大喇叭工程。实现17个乡镇农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全覆盖,行政村文体活动广场全覆盖。

——科技扶贫。整合全县科技力量,邀请省、州专家组建科技扶贫队伍,以定点、巡回、技术承包等形式,为贫困村提供便捷有效的科技服务。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优先在贫困村推广增收效果好的新品种、新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对相关项目给予资金和信贷支持,对科技人员给予专项补助和奖励。加强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综合服务机构建设。到2017年,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名科技特派员、培育2至3个农业科技示范户,全县建成2至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建立完善科技扶贫网络。全县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2017年均达到55%,2020年分别达到57%和60%以上。

——电商扶贫。以全县11个贫困乡镇和6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扎实抓好党政推动、市场运作、基础配套、协会牵引、试点示范等关键环节的工作,2015年到2017年,全县70%的贫困乡镇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特色农产品,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全县95%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和移动宽带,绝大多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2018年到2020年,全县所有贫困乡镇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实现“三有一能”目标,即县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

——社会救助保障。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照省上标准,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消除绝对贫困。对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使其通过扶贫支持与社会救助两条途径实现脱贫致富。逐步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缓解农村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加快乡(镇)敬老院和社区(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对贫困村全覆盖。

(三)“五项保障机制”:强化改革扶贫机制、融合双联行动、创新投入方式、加大金融支持、统筹社会帮扶五项保障机制。

——改革扶贫机制。探索扶贫开发新机制,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建立完善精准扶贫资金整合机制,每年集中实施以基础设施建设、危旧房改造、村级阵地建设、产业扶持、环境整治为主的综合扶贫开发项目村10-16个。制定完善《保险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和鼓励贷款户购买贷款保证保险,有效防范和降低贷款风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规范土地有序流转,鼓励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务工、就业、创业等形式在城镇落户。

——融合双联行动。整合双联干部、到村任职(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乡镇包村干部,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依据工作职责驻村开展工作,推动落实“六个精准”、协调实施扶贫项目、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宣传各项惠农政策、指导基层组织建设等。建立县上与双联组长单位定期会商、协同攻坚机制,每年至少共同研究扶贫工作2次,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每个贫困村、贫困户都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精准帮扶,不脱贫不脱钩。

——创新投入方式。县财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财政单列民生改善、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当年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每年对所有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审计,实行扶贫项目建设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各乡镇贫困村设立服务网点,实施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惠民工程”。推广扶贫小额贷款保险,开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日光温室、大型农机具等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到2016年底,实现全县贫困村互助社全覆盖,每个村互助资金规模达到60万元以上。到2020年底,实现贫困村金融便民服务网点全覆盖。

——统筹社会帮扶。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不断创新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等社会帮扶机制,建立健全与厦门市翔安区、天津市的协调联系制度,积极倡导社会各界开展扶贫济困,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事业的“大扶贫”格局。各帮扶单位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组织社会扶贫资源,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稳定,采取捐助资金、物资和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多种形式,广泛参与和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增强社会扶贫实效。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坚持统筹城乡、适度超前、增量建设与存量改造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路子和经营管理的新体制,努力完善道路、水利、电力、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县域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1、加快公路建设,完善城乡交通网络集中力量开展“6873”交通突破行动注⑥,以“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广泛、衔接顺畅、安全可靠”的公路网络为总目标,积极对接甘肃路网总体规划,以打通对外通道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有效提升公路承载畅通能力。争取建设兰刘高速公路、临夏至永靖一级公路、王家窑至达川一级公路,动工建设焦家至西河白川、兰州至积石山公路永靖段、刘家峡环库北路等6条二级公路,兰合铁路、西山二级公路建成投入使用,积极争取立项建设轨道交通,缩短人流物流信息流周期和时空距离,融入兰州“半小时都市圈”,全面提高永靖对外通达能力。围绕沿黄快速通道,争取新建黄河、湟水河大桥7座,开发八盘峡-盐锅峡-刘家峡-炳灵峡沿黄河经济带,建成三十里滨湖特色旅游风情线。大力发展主骨架公路、旅游公路、山区公路、重要路段桥梁建设,健全水路交通相关设施,加快县内主干通道、通乡油路的改造升级步伐,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和村社巷道硬化工程,全面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到2017年全县所有建制村的社社通水泥路。2020年,兰合铁路、高速公路贯通,基本实现出境便捷快速,县乡道路等级化,乡村道路、村社巷道水泥化,农田道路砂砾化,基本消除全县交通瓶颈制约。继续促进城乡公交资源相互衔接,依托省农村客运网络化示范汽车站建设工程,加快客运、货运中心建设。最终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以国省道和主要县道为骨干、以县乡道为支脉、以村道为毛细血管的内连全部乡镇并向农村辐射,外通周边地区的公路网络体系。

2、狠抓水利工程,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全省“6363”水利保障行动注⑦,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造提升骨干水利工程,推广节水灌溉模式,实施小型农田水利、灌区改造、塬台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8.5万亩。完成盐锅峡黑方台、西河二房台等滑坡区域节水灌溉,从源头上遏制地质灾害发生。加强人饮工程管护,争取实施人饮改善项目,延伸供水管网,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建立保障有力的城乡供水体系,实现安全饮水全覆盖。加大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力度,实施黄河护岸、城区防洪排涝和湟水河河堤治理等工程,不断提高防洪排洪能力。积极探索节水型工业、农业发展及城市生活节水新模式,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建设高效的节水型社会。到2020年,彻底解决全县中小型灌区的灌溉难问题,各灌区机电设备更新率达到60%,干支渠衬砌率达到72%,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5提高到0.6;农村人饮工程覆盖县域内每个村社,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7%以上,有效利用率达到90%。

3、优化供能结构,保障城乡用能需求不断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的传输能力,改善供电质量,为美丽乡村建设及乡镇经济的振兴提供可靠保障,为城市的发展及园区经济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持。继续推进城乡电网改造升级,建设110kV刘塬变—王台变、塔坪变35kV,110kV靖园变—35kV红柳变35kV送变电工程,继续实施新城区供电配套工程和永靖工业园区电力增容工程,推进光纤通信工程和自动化工程建设;抓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改善供电质量,实现贫困村动力电全覆盖。加大清洁能源普及力度,实施天然气进村入户工程,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快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五年内实现各乡镇、具备条件的各建制村天然气全覆盖。合理摆布加气(油)站点,“十三五”期间,在县城川南、川北、古城新区和三塬、盐锅峡、西河、陈井、王台等5个乡镇各新建加气站一座;在徐顶、太极、岘塬、新寺、鹦鸽嘴各新建加油站一座,为广大群众、游客提供高效便捷的消费服务。

4、强化信息网络,构筑现代信息平台继续加强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实施电信4G网络建设项目,继续推进有线电视联网工程,进行有线电视数字化、网络化改造,不断提高乡镇有线电视覆盖率及数字化转换率,基本实现有线电视联网工程适宜地区全覆盖,达到有线电视城乡共享。 到2020年,新建4G基站500个以上,实现城镇、各乡镇、主要道路、主要景点4G网络无缝隙全覆盖,城市宽带用户中,20Mbps宽带接入能力覆盖比例达到100%,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100%,自然村通信信号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县邮政仓储分拨中心、5个空白乡镇邮政所和150个村级邮政站。

(三)坚持旅游龙头地位,打造丝路明珠“黄河三峡” 

充分借助甘肃建成丝绸之路黄金旅游带、培育全省20个大景区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机遇,咬定旅游龙头地位不动摇,借力发力,以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全力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力争把“黄河三峡”旅游品牌打造成丝绸之路上的一颗耀眼明珠。

1、加强基础配套,培育精品景区以兰刘沿黄快速通道为主线,抓好太极岛滨河北路、刘家峡环库二级公路建设,打通连接各景点景区的旅游骨干道路,全面提升旅游畅通能力。抢抓省上将黄河三峡景区列为全省首批大景区启动建设的机遇,积极协调对接,全面启动黄河三峡欢乐世界、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太极岛湿地公园、炳灵湖综合开发和养老旅游等项目,继续巩固拓展水上游乐项目,形成集观光、度假、养老、养生为一体的滨河休闲旅游观光带。充分依托我县“恐龙之乡”、“彩陶之乡”、“中国傩文化之乡”、“水电之乡”和“花儿之乡”等文化底蕴,突出人文、山水景观,精心打造一日游、二日游精品旅游线路,真正达到入境游客来有看头、游有意义、去有回味的目标。统筹推进叭咪山、抱龙山、岗沟寺等景区基础和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景区整体品位。进一步完善县城和景点景区道路标识、购物、厕所、环保等配套设施,做到“点、线、面相衔接,景、林、路相配套,游、购、娱一体化”,大力提升黄河三峡旅游综合服务功能,升级旅游产品体系,吸引游客游览体验,切实发挥黄河三峡景区的品牌经济效益。

2、科学统筹资源,加强融合发展加大资源统筹整合力度,努力推进旅游与文化、城镇、商贸、农业、体育等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形成多元发展的良好格局。着力推进县城、重点集镇、美丽乡村建设,充分考虑旅游功能,把每一项工程作为一个景观来塑造,加快产、城、景互动融合,观光在景区,消费在城区,推动城市景区化。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开展田园采摘、农田认种等农事体验活动,鼓励兴办一批高档次的农家乐、渔家乐,打造各具特色的生态文明村、农业观光村、休闲度假村和特色旅游小镇。充分挖掘水电、彩陶、花儿、傩舞、秧歌、财宝神等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一批民间文艺演出和创作团队,建成几处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人力黄包车旅游专线,为旅游产业注入文化元素,赋予更多文化内涵。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制作一批体现黄河三峡独特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元素的旅游产品,进一步增强旅游的生机和活力。

3、加强科学管理,提升品牌效应深入推进旅游服务管理体制改革,组建成立黄河三峡大景区管理委员会,对全县旅游资源进行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实行黄河三峡景区通票制。认真贯彻《旅游法》,整合各部门执法力量,加强旅游市场监管,集中整治旅游安全、环境卫生、市场管理、餐饮住宿、车船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和突出问题,积极营造诚实守信、人文和谐、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整合全县景区景点、宾馆饭店、购物出行等服务信息数据,建立智慧旅游数据库,构建集信息查询、服务预定、行程规划、宣传推介、旅游投诉等功能为一体的旅游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我县旅游业发展层次和水平。到“十三五”末,年接待游客突破35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6亿元,占到全县GDP的24%以上,使旅游业真正成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龙头地位更加凸现。

(四)优化调整工业结构, 实现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十三五”期间,全县工业要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全面优化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布局结构和行业结构。把工业发展建立在创新驱动、集约高效、环境友好、惠及民生、内生增长的基础上,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大力促进企业转型,强力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探索企业发展新模式。视生态为民生之要,视绿色为民生福利,以铁的手腕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坚定不移地落实“两高”企业“三不一加大”政策措施,五年内完成60家“两高”企业的 “关、停、并、转”。制定更加科学的工业发展规划,努力推动全县工业由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消耗型向高科技、高附加值、资源永续利用型转变。

2、加快园区建设步伐,搭建工业发展平台以永靖工业园区为重点,按照“一园两区”注⑧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和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生产性、财源性项目。盐锅峡区以装备制造产业为主,辅助发展新能源和休闲旅游产业。三条岘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辅助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和休闲旅游产业。引导支持中小微企业向园区聚集,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把工业园区建成经济发展的平台,城市扩张的载体,招商引资的窗口,以更好地发挥我县园区工业的聚集效应。坚持“招大引强”,瞄准知名企业集团,积极策划、包装和推介一批招商项目,千方百计跟进康师傅集团投资项目、农夫山泉纯净水生产线等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3、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加大基础工业扶持力度,对现有的可持续性好、生命力强的企业,积极鼓励提升改造。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需求,全方位、多领域开发新产品,发展新产业,不断调整产业结构,重点支持装备制造、新能源、休闲旅游等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企业,坚持走好“专、精、特、优、新”的路子。大办集约型“农”字牌加工企业,采取“公司+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模式,充分利用我县脱毒马铃薯、果品、红枣、草莓、花椒、百合、中药材、水产品、畜产品等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兴办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以工兴农,使贫困群众分享农产品加工经营收益,促进全县“三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4、发展循环工业经济,延伸拉长产业链条围绕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和毗邻兰州工业区的区位优势,充分利用我省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省和兰州建设国家级石化、装备制造业基地、西部物流商贸中心这一大好机遇,把依托刘化集团所发展的精细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永靖昌盛铸钢有限责任公司等所发展的装备制造循环经济产业园作为全县工业经济的重中之重,加以扶持和发展。多渠道争取项目和资金,实施循环经济项目。到“十三五”末,把我县建成西北精细化工基地和机械零部件加工基地。

(五)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培育强农富民产业

进一步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发挥市场牵引、科技支撑的“引擎”作用,培育旱作节水农业、现代设施农业、畜牧业及水产养殖、特色经济林产业,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致力于特色化、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进程,精心打造具有我县特色优势的精细瓜菜品牌,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循环农业和观光农业转变,加快实现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分类打造特色农业,着力推进规模经营

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东西部山区积极推广以全膜双垄沟播为主的高效旱作节水技术,合理调整种植结构,加大全膜双垄沟播玉米、马铃薯脱毒种薯、百合和中药材推广。“十三五”期间,全县以全膜双垄沟播玉米为主的旱作农业稳定在25万亩,马铃薯种植面积稳定在16万亩,实现脱毒种薯种植全覆盖,平均产量保持在2000公斤以上。东部山区以陈井、徐顶、关山三乡镇为主,积极发展食用百合种植,西部乡镇以红泉为中心,带动周边积极推广黄芪等中药材种植。到2020年,百合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年产优质商品百合2.1万吨,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万亩,年实现收益4000万元以上。

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以刘盐八库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农业工程、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为契机,在川塬保灌区建成特色无公害农产品重要供给基地,加快发展蔬菜标准园建设,积极推广高效节能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等设施农业和高原夏菜标准化生产,实现川塬区粮农向菜农的转变。“十三五”期间,力争每年递增蔬菜基地8000亩,其中日光温室1000亩、塑料大棚2000亩、高原夏菜5000亩。到2020年,全县蔬菜基地面积达到9.5万亩,总产量30万吨。通过5年发展,建成20个蔬菜产业村,创建10个蔬菜科技示范园区,培育2-3个蔬菜地方特色品牌,逐年提升蔬菜产业整体素质和效益。

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按照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理念,依托旱作农业资源优势,加大秸秆利用率,加快发展草食畜牧养殖业,促进农林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川塬区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农产品加工-畜禽养殖-沼气工程-无公害蔬菜”的循环农业模式,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加快发展整县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建设蔬菜种植区、规模养殖区和经济林区,形成种、养、加紧密联系、循环发展的一体化产业链。山区推广以全膜覆盖双垄沟播玉米为主的“旱作农业-青贮氨化-暖棚养殖-沼气、沼液、沼渣还田”四位一体的生态循环农业。力争把我县建成全省重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供应基地。

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在黄河沿岸建设田园观光、旅游休闲农业,打造休闲观光农业旅游带。到2020年,温棚特色果菜种植达到2000亩,重点发展草莓、樱桃西红柿、水果黄瓜、西瓜、甜瓜、大樱桃、人参果等精细特色蔬菜瓜果。种植油葵3000亩、荷花2000亩、红枣经济林2000亩。探索建立面向市民、游客的“农耕体验示范园区”50亩,配齐农具、农肥和储水池等配套设施,积极鼓励市民、游客到园区认种一分田,种植各种蔬菜瓜果,享受劳动快乐,领略田园风光。

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积极推广配合饲料、青贮氨化等技术,扩大优质牧草种植面积,大力发展暖棚养殖和新建养殖小区。“十三五”期间,新建规模养殖小区(场)250家,发展规模养殖户5418户,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良种率达到95%以上,把草畜产业培育成全县特别是西部山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十三五”末,将我县建成为全省生猪大县和民族地区养羊大县。

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在充分保证水体质量的前提下,依靠我县丰富的水资源优势,通过水体环境影响评价,合理引导和发展精细渔业,开发立体式套养种植模式,高效精养,提升渔业综合效益。“十三五”末,将我县打造成西北地区渔业强县。

2、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切实加强基地建设

坚持扶优扶强,做强做大公司制农业,着力培育一批抗市场风险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到2020年,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0家,其中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达到6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5家,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2家。放手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组织,加速规范运行机制,积极拓展其影响力和带动力。到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济组织达到500家,创建省级示范社30家、国家级示范社达到10家,农村经纪人组织达到500个。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的订单农业模式。到2020年,订单农业面积达到20万亩,进入农业产业化链内的农民达到1.5万户。新建环盐锅峡库区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力争刘家峡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成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不断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建设机制,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规模,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个,绿色食品认证5个,注册“刘家峡农产品”地理证明商标5个。“十三五”期间,对已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注册的“刘家峡农产品”地理证明商标,全面实行贴标、挂牌上市,使贴标、挂牌上市蔬菜商品率达到90%以上,外销农产品通过龙头企业加工或包装销售的占到70%以上。

3、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打造直销平台

围绕马铃薯、百合、蔬菜、瓜果、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在改造提升现有各类综合市场的基础上,加快完善城乡市场体系。重点改造建设东山百合市场、杨塔马铃薯市场、西山中药材市场和盐锅峡、西河等蔬菜专业批发市场,力争便民市场各乡镇全覆盖。加强农产品仓储和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卫生的全省性农产品流通市场网络,积极发展以鲜活农产品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冷链物流系统,提高农产品冷藏保鲜能力与市场供应能力。到2019年,新建4个农产品物流中心,建成千吨级果蔬冷冻冷藏气调库6座、千吨马铃薯一级种薯贮藏库10座,300吨马铃薯贮藏库500座,实现标准化农贸市场对重点乡镇的全覆盖。

4、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加快土地流转步伐

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模式向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到2020年,全县土地合理流转面积达到20万亩。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庭,组织开展规范的土地流转工作。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合理利用土地,加大土地整理力度,积极开发利用荒地、荒滩,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积极争取耕地休耕制度在我县刘盐八库区试点,总结成熟经验,扩大实施范围,减少农业灌溉,减少水土流失,降低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规范土地流转为切入点,引导扶持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通过联营、入股等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整理。探索土地流转有效途经,按照《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帮助外出打工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和转包工作,消除粮田抛荒,使农地依法有序向种养能手集中。促进土地资源自愿、有偿、合理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通过土地流转,大力发展多元富民产业,培育壮大以蔬菜种植、经济林果、旱作农业、中药材、畜牧养殖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

5、创新发展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加快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立健全以县农技服务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区域站、农技站为骨干,村级农村科技服务站为基础的县、乡、村农业科技服务网络体系。积极引进推广粮油、蔬菜、林果等优良品种,重点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果园标准化管理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攻克农产品精深加工、储运保鲜、产后减损、清洁安全生产等关键技术。强化农民教育培训,大力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跟踪服务,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十三五”末,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7%。

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县、乡、村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信息服务水平;推广应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农业智能化水平。到2020年,建立村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网点140个,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业信息人才队伍,全方位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积极应用农业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全县智能化畜禽养殖场达到40家,温室智能化生产面积达到5000亩,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信息科技支撑,有力促进全县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

(六)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按照“空间集聚、组群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把城镇化作为促进就业、拉动内需、加快发展的重要途径,着力完善城镇规划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注重产城融合,更加注重生态宜居,更加注重科学管理,着力提升城镇化发展层次和水平。

1、以抓好规划为先导,着力拓展城镇发展空间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完成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抓好县城三版总体规划和县城控制性详规的落实,对开发建设地段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环境建设、基础设施配套、传统风貌保护等控制原则作出明确规定。抓紧完成城市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燃气工程、防洪工程、供电工程、园林绿化系统等专项规划。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将产业园区落实到具体空间,并明确发展的主导产业。重视组团间的交通衔接,打通主要交通阻塞点,用快速干道和环城交通网把县城连成一片,缩短时空距离,推进县城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增强县城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作用。

2、以建管并重为方向,着力提升城镇品味档次实施“两桥两带五化”工程,建设宜居宜游黄河明珠美丽小城。加快建设太极公路大桥和黄河吊桥,贯通川南、川北两大片区,优化城区路网结构,繁荣城市经济。加快实施滨河南路景观工程和滨河北路太极岛景观工程,配套建设园林道路、公共绿地、休闲广场、主题雕塑等景观设施,着力打造滨湖特色旅游风情线,提升城市整体品位。全力加快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及管理精细化,认真实施城区绿化工程,扩大城区公共绿地面积,对沿街建筑和黄河两岸河堤全部进行亮化装饰,大力整治县城环境卫生,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打造县城“一河两岸”的美丽景观。完善城镇产业配套体系,大力发展金融、商贸、旅游、餐饮等现代服务业,引导和服务农民有序向城镇转移,增强城镇辐射带动能力。推动数字城管与平安创建网络融合,实现线上监管、线下处置,线上线下互动,促进城市管理的高效精准。

3、以重点乡镇为依托,着力促进城乡一体化以县城为中心,以集镇为节点,形成“一心一廊,西环东带,三区四组团”注⑨的空间结构和“中心城市—副中心城镇—中心镇—一般乡镇”的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设计综合型、工业型、旅游型、农贸型等4类城镇职能。充分挖掘刘家峡、太极、盐锅峡等城镇的发展潜力,不断扩大发展规模,建成人口集中、产业集中、资源集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化宜居亲水型小城镇。加大移民并村、撤村并镇、整村移民力度,以移民示范村建设促进农村集镇化进程。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城镇道路、桥梁、供排水、供气、供热、绿化、亮化、防洪、污水和垃圾处理、市场等方面的建设,努力向周边村镇延伸。完善17个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盐锅峡、王台、三塬、陈井、关山等集镇道路及排水工程。开展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重点完善“四通”工程,加大危旧房改造力度,以基础设施一体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力争在“十三五”末城镇化水平突破55%。

4、以项目建设为突破,着力完善城镇配套功能依托刘盐八库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农业工程,建设三塬、岘塬、盐锅峡3个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区。加快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67个村的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对我县黄河小区、旧政府区、上古村、罗川村、刘家峡村等城中村进行改造,拆除老旧房屋80万平方米,新建住宅及商铺39.4万平方米。依托国有控股甘肃古典建设集团,做大做强特色建筑产业,实现抱团发展。加快建设古城新区污水处理、县城防洪排涝、垃圾收运系统等工程,立项建设奥体中心、城市集会广场、汽车站、城市地下管廊等工程,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

着眼“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充分就业,提升生活品质,支撑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改造一批传统产业,引进一批新兴产业,创建一批优势产业,突破一批“短腿”产业,全面优化服务业结构。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培育市场主体,改善发展环境,创新管理体制,做大服务业总量,全面打造广域辐射、特色鲜明、集聚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1、加速发展现代物流业抢抓省上建设兰白经济圈的战略机遇,主动融入兰白经济圈,借助近邻兰州东部批发市场、临夏小商品集散地的区位优势,以西部国际商贸城为中心,加快现代物流基地建设,努力把我县建成服务兰州中心城市的物流集散基地。鼓励发展小件快运、多式联运、搬家运输、物流配送等多种物流组织形式,重点建设商贸物流货运站、刘家峡物流园、工业园区物流中心,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引导货运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和延伸服务领域,逐步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化。积极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电子商务特色产品基地和物流信息中心,引导和支持物流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物流理念优化物流流程,改善物流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拓展物流服务范围和服务区域。

2、提升发展现代商贸业通过商贸流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以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为重点的现代商贸流通格局。到2020年,全县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全县实现物流快递乡镇全覆盖,贫困村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高,达到电子商务县有服务中心,乡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活资料的“三有一能”目标,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提高商贸现代化水平,立足区域特色,着力培育几户年消费额上亿元,主业突出、管理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和做强做大,从而带动整个行业全面进步;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对外贸易,重点扶持进出口骨干企业,努力推动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潜力产品出口,实现我县对外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

3、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充分利用湿地、枣林、山水、鱼塘等丰富的环境资源优势,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旅游、健康养老、休闲养生和体育健身等新型服务业,积极发展老年文化、娱乐、保健、居住等保障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推进乡、村养老场所建设,完善城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实施太极岛健康养老产业园项目,统筹抓好互助老人幸福院、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力争“十三五”末,实现全县17个乡镇互助老人幸福院、农村老年活动中心、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将我县打造为“全省一流、西部领先”的健康养老养生服务基地。

4、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积极搭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利用工业园区,吸引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科技企业来我县建立独立型研发机构、分支机构和研发基地,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联姻”建立各类科技研发载体,培育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切实提高永靖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力争做大做强科技中介服务,重点扶持和推动科技孵化器、科技信息与咨询机构、工程技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产权交易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大型科技中介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升永靖县科技中介服务的整体产业水平。

5、推进发展现代金融业促进金融创新发展,积极构建政银企信息交流合作平台,用足用活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优先发展普惠金融,引导全县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增加对精准扶贫、旅游开发、中小微企业、商贸体系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信贷投放。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担保机构和民间借贷,逐步形成政策投资、社会融资和招商引资的多元化投入结构。按照“民用、民管”的原则,规范壮大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和国家政策性银行融资注入,动员更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跟进注资。加快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等各类现代保险业,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加强金融生态建设,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从信用建设、制度建设、法制建设等方面全力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牢牢把握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立县战略,全面加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路子,建设黄河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文明示范区。

1、科学采取综合措施,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林业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在刘盐八炳四座大中型电站周边及环库周围营造护岸林;在中北部沿黄河、湟水河川塬灌区营造生态防护林;在西部干旱、半干旱山区,借助退耕还林、水保工程、生态移民、封山育林等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和饲草原料林;在东南部半干旱山区,大力开展林缘区扩展造林、封山育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采取人工促进与天然更新相结合的方式,改善生态环境,遏制水土流失,恢复林草植被;在城乡居民居住地,实施镇村绿化、绿色通道及美丽乡村建设,实现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目标;在古城新区县城南北两山,加强县域周边生态安全屏障构筑,在巩固现有造林绿化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生态综合治理。通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管护和经营,培育新的森林资源。到“十三五”末,新增有林地10.23万亩,灌木林地2.54万亩,新增森林面积12.7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5.2%,提高4.48个百分点。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绿色循环低碳生产方式,积极倡导节约健康环保生活方式,构建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推广、企业循环化改造提升、再生资源回收等重点工程项目,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推动能源领域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导和支持民间投资进入能源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对新兴能源产业项目给予优惠信贷支持;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兴能源,改善生态环境、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控制高耗能产业和企业的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大力开展清洁工程,加大废旧地膜回收再利用力度,着力解决“白色污染”,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3、全面推进生态治理,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严格执行新《环保法》,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加快实施古城新区污水处理工程、乡镇污水收集工程等重点项目,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扩大覆盖范围,推进生活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2020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严格实行“门前三包”,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集中处理,重点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和收运系统,推进实现垃圾运输全部机械化、密闭化,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快永靖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加大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综合利用力度,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推动尾矿、废石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建设绿色矿山。加大黄河三峡生物多样性保护、刘家峡水库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永靖县黄河流域生态护坡等工程项目实施力度,全面推进山水林田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力度,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保持达到国家饮用水二级标准,2020年,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4、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基础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要求,结合“千村美丽”和“万村整洁”示范村建设,扎实开展“五改四清”工程注⑩,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打造舒适的农村生态人居环境。以优化村庄和乡村人口布局为导向,不断精细和完善村庄建设规划,推进生态文明村、农业观光村、休闲度假村和特色旅游集镇建设,加快形成一批品位独特、示范性强的美丽乡村。积极探索建立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等管护模式,逐步实现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加快天然气、农村沼气推广利用步伐,扶持和引导太阳能路灯、热水器等新型能源综合利用项目进村入户。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严格控制化肥施用量,禁用高毒和高残留农药,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公共服务布局,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困难群体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和不同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努力构建文明健康和谐新永靖。

1、优先发展公共教育,实现全县教育均衡发展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教育强县建设步伐,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力争迈入全省中等梯队。2020年,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8.6%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85%以上;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100%。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达98%以上,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95%以上。

均衡发展学前和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将学前教育纳入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行政府主导、公办为主、社会参与的办园体制,2020年,实现幼儿园全覆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力实施好“改薄”项目,加大中小学C、D级危房改造力度,全面改善农村初中学生宿舍、食堂、操场等生活设施和运动设施,2020年全部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均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彻底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投资力度,提高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十三五”期间,争取立项建设刘家峡职业技术学院;并采取“引进”、“联办”、“挂靠”等形式促使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2020年,全县初高中两后生职业技术培训及劳动力转移培训达到95%以上。

均衡改善教学条件。科学制定学校建设规划,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进程,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合理流动,实现学校间师资均衡配置。加强学校配套设施建设,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发展差距,到2020年实现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数字化校园建设步伐,到2020年,中小学逐步实现校园环境、教学资源、教学应用数字化,达到“宽带网络校校通”、“教学资源班班通”、“教师和学生学习空间人人通”的三通目标。建立教育教学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我县教育促进会的职能作用,加大奖惩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教育事关人人,人人关心教育”的浓厚氛围。

全力实施“名师兴校”战略。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力争5年内完成教师新一轮岗位培训。大力开展县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十佳”校长评选活动,并创立名师工作室,用于教育教学研究,每年对教研成果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措施,加强与教育发达地区的名校联系合作,提升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模式。切实加大教育投入,县财政将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安排,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两个比例”规定,逐步提高山区学校教师待遇,促进教育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努力构建符合永靖实际、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教育体系。

2、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服务有效、资源节约、群众信赖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永靖县医院重症监护室和精神病专科、县中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等项目建设力度,注重专科医院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吸纳社会资金,引进竞争机制,积极鼓励支持社会资源以多种形式兴办护理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等医疗机构,加快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和民政大病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6%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5%。

提高公共卫生和人口计生服务水平。构建与社会发展相配套的医疗机构人事、分配、职称聘任、补偿和药品购销新机制,建立全员聘任、能进能出、上下流动的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鼓励引导高校医学生到乡镇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卫生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委托有关医学高等院校,每年定向培养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县医院选派中高级卫生工作人员定期到乡镇社区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增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县、乡卫生应急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提高卫生应急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大力提倡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建立完善特困计生家庭扶助制度。

3、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创新能力

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重点扶持甘肃飞翔石化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永靖昌盛铸钢有限责任公司两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以点带面,推动全县科技企业和民营经济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发展。争取立项建设永靖县科技馆,通过科学知识的普及,全面激发社会公众、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的活力。探索建立自主创新激励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由传统的投入拉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

鼓励开展农业技术创新,大力扶持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农产品保鲜、农产品深加工以及名优产品的技术开发与推广。特别是要培育壮大蔬菜种植、经济林果、中药材、旱作农业、畜牧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大对全县优质百合种植、良种牛羊养殖和草莓、樱桃西红柿、红枣等优势产业的新品种引进和繁育,着力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大力发展高效农业,重点抓好三塬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区、黑台草莓生产基地建设,建成西河、三马台、罗川等8个蔬菜生产基地。

加快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人才培养和投入机制。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鼓励科技型企业、民营组织和各类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项目承包等多种形式转化创新成果、参与科技创业。积极实施专利、技术标准和品牌战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专利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企业专利开发、申请、保护与利用水平。

4、加大就业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劳务经济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加快城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扶持等促进就业政策,不断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稳定吸纳就业的能力。以产业结构生态化调整为契机,大力支持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微企业发展。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做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工作,保障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以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和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重点,引导各类人员有序进城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公共就业城乡服务均等化。

依托现有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人社和教育部门牵头负责的劳务培训体系,推动劳动力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就业服务网络和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变农民自发外出打工为政府有序引导积极就业。完成五年新增就业 2.2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每年转移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两后生”122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

5、培育壮大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事业

实施文化精品打造工程。以黄河文化为引领,以省上打造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为契机,努力推动全县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精心打造永靖傩戏精品,完成大型傩舞剧《大禹治水》剧本的创作,力争2016年开始排练;精心编排《罗家洞传说故事》、《炳灵神韵传说》两部实景演出情景剧,力争2016年开始编排,2018年搬上舞台。凭借我县独特的人文旅游资源,加大文化投入,倾力打造以黄河三峡旅游景区、刘家峡水电站为代表的文化旅游产业集群,以石窟瑰宝炳灵寺、藏传佛教罗家洞、道教圣地吧咪山为代表的佛道教文化产业集群,以永靖孔子国学、儒家文化为代表的国学文化产业集群,进一步推动我县文化产业向合理化、集约化、规模化、特色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争取建设黄河三峡孔子文化教育中心,使永靖成为西北地区弘扬传承孔子文化的重要基地。

挖掘和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进一步扩大文化消费。积极争取永靖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建设傩舞、白塔木雕、王氏铸造等重点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基地。加大对石窟、彩陶、花儿、古建、水电等传统和近现代文化的挖掘整理和继承发扬,使之成为新时代鼓舞永靖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努力扩大文化消费,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创建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深度融合,制作一大批体现黄河三峡独特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元素的旅游产品,发挥旅游对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使文化消费真正成为永靖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改扩建永靖县图书馆,2016年使我县“三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整合永靖县黄河三峡艺术团和永靖县文化馆资源,建立永靖县群众文化艺术中心;依托刘家峡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侏罗纪文化考古研究中心;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农村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运用多种传播方式,2016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每年扩建1-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到2019年,使我县乡镇文化站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积极开展广场文化娱乐活动、乡村文体竞赛活动,继续巩固扩大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十三五”末,实现17个乡镇农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行政村文体活动广场全覆盖。

6、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加快具有永靖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步伐,努力创建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稳定、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安康的平安永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体系、社会矛盾源头预防体系、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体系、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经济领域安全保障体系等五大体系,着力提升平安永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切实推动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州全省前列。

着力提升各职能部门履职能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部门职责任务,确保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着力提高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能力,不断完善群众自治机制,通过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凝聚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齐心协力推进平安永靖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手段,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为平安永靖建设集聚强大的正能量。

7、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促进民生改善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全面实施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养老、健康等补充保险,在建立健全各项基本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实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积极稳妥地探索完善社保基金征收、运营和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实施“金保工程一卡通”,全面加快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社会化、网络化和信息化进程。

完善灾害应急救援救助体系,探索建立失地和因病因灾返贫农民生产生活救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构建多层次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市养老问题,积极探索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主体的农村养老新模式。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成果。

四、确保规划落实的保障措施

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着力塑造“责任型政府、效率型政府、创新型政府、务实型政府”新形象,倾力打造“法治永靖、和谐永靖、诚信永靖、创业永靖”的县域文化品牌,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激发经济发展新活

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聚焦重点难点,积极探索实践,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县直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政务服务网“三清单一张网”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职责权限。深入实行依法行政,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一站式”服务。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把政府的主要职能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方向转型。科学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估体系,科学评估政府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强化编制管理,合理划分事权,对部门交叉职能进行集中清理,规范机关内设机构设置。积极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对县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系统的清理。切实开展行政问责制,做到有过必究、有责必问,着力增强政府效能建设。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与监督,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分离的新预算管理制衡机制;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监控,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严厉打击各类偷逃税行为,做到各项税费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对涉农惠农、社会保障、科教文卫、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支出比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深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会计委派制度,严格实行单位账户“零余额”支付制度,积极推行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工作,努力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机制,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财政预算、专项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部门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容村貌整治,不断强化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路网结构,继续推行农村安全饮水巩固工程,有条件的乡镇建立城乡一体化的集中供水系统;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完善新型城镇规划体系,坚持把城镇化作为促进就业、拉动内需、加快发展的重要途径,着力完善城镇规划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提升城镇化发展层次和水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合理调整城乡教育布局,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加快农村文化和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人力资源开发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紧紧抓住培养、引进、利用人才三个环节,不断完善人才政策运行机制,探索人才评价认定机制,创新人才考核激励机制,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加大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实施创新创业行动计划,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在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农村贫困地区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不断壮大人才队伍。积极开展学术学科带头人、优秀拔尖人才、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企业家等评比表彰活动,激励优秀人才脱引而出。不断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引进与培养一批高科技人才,提升发展水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优秀人才到农村工作和服务,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不断增加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基层工作队伍中的比重,改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结构。

——深化社会事业民生改革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统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项目建设,加大农村教学点改造提升力度,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教育,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教育公平。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布局,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山区和困难群进一步倾斜,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制化发展水平,努力缩小城乡和不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初步实现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构建便利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全面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加快电子健康档案工作,发展远程医疗,实现全县诊疗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节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城乡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完善治理结构,创新治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监管责任制度,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体制,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体制机制。建立企业、政府和社会共治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不断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和依法维权、化解纠纷机制。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各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构建立体化、多层次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推进对内对外开放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梳理招商引资规章制度,完善土地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保障政策等;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制。确定县级有关领导为项目推进负责人,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项目具体负责人;落实投资服务工作制度,成立投资服务中心,负责为投资商、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并收集整理有关法规、市场供求、投资合作信息资料;完善投资商投诉受理工作制度。成立县投诉受理中心,负责全县范围内有关投资商的各类投诉事件的办理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属机关单位设立投诉受理站;建立网上投诉受理机制。加强与邻近地区的区域合作。实现错位竞争与差异化发展,逐步建立政府间信息交流平台;积极融入兰州经济都市圈,加快兰刘一体化进程,积极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建设,进一步加强与西陇海兰新线经济带甘肃段的节点城市和带动区的区域合作。

(二)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规划全面落实

《永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我县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划体系,建立有效的实施机制,确保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

——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职能分工加强和改进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推进我县发展的整体合力。合理区分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化改革。在政府职责范围内的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制度体制、保持社会稳定等领域,政府必须发挥强有力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有效地组织政府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共同推进重大发展任务和重要改革措施的落实。

——落实规划内容,完善规划体系认真谋划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升级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积极争取我县重大项目纳入全省“十三五”规划。认真做好科技、教育、卫生、产业、交通、环保等重点专项规划工作,强化对总体规划的支撑,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的相互融合,形成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统一完整的规划体系。科学地把“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逐条分解到年度,落实到部门,以年度计划的执行来推动五年规划的实施,以部门任务的完成来保证总体规划的推进。

——采取综合措施,突出项目建设突出项目建设对规划实施的支撑作用,树立抓项目就是促发展的观念。结合我县实际,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把握机遇,发挥优势,立足当前,放眼未来,进一步提高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我县宜居宜游山水城市景区建设和永靖工业园区建设,策划、筛选、储备、包装、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重点抓好民生改善、旅游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项目工程建设。

——加强跟踪分析,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利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预警和跟踪分析,特别要加强对经济增长、劳动就业、价格总体水平等宏观目标的监测预警,提高规划执行效力。自觉以规划指导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推行重大决策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发展改革部门要跟踪分析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相关部门要搞好对重点专项规划执行的跟踪分析。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人大、政协、各基层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在规划实施全过程中的监督作用,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适时调整修订,增强应变能力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跟踪监测、检查和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适时进行督查指导,做出定期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和有关建议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和发展形势,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及时采取积极的对策措施,保证规划实施效果。如遇到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县政府应及时提出调整方案的议案,报告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1.永靖县“十三五”规划纲要有关术语注解

2.永靖县“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3.永靖县“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

附件1:

《永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有关名词术语注解

①“三不一加大”政策措施: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新申报的一个不批、已批未建的一个不建、在建的一个不扩、已建的加大淘汰力度。

②“1+17”精准扶贫方案:即省上制定出台的《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和17个专项配套实施方案,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任务书、作战图和时间表。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实现贫困地区农村群众人均纯收入7000元以上,到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所有贫困县(市、区)实现脱贫并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检测指标。

③“五个一批”: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④“1236”扶贫攻坚行动:即紧扣持续增加收入这一核心,做到不愁吃、不愁穿,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三个保障,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资金支持、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素质提升“六大突破”,推动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⑤“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

⑥“6873”交通突破行动:即:从2015年起用6个月时间,完成投资8000亿元以上,建成公路、铁路70000公里以上,实现全省对内对外公路畅通、铁路连通、航路开通三大突破,从根本上解决交通发展不足的问题。

⑦“6363”水利保障行动:即自2015年至2020年,我省6年内将投资3000亿元,构建区域协调的水资源配置体系、保障有力的区域供水体系、安全可靠的农村供水体系、增产增效的农田节水体系、防控有效的防洪减灾体系、人水和谐的水生态保护体系“6大体系”,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为实施精准扶贫助力全面小康建设,推动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以及促进兰白核心经济区、河西新能源和有色金属基地、陇东南能源化工和制造业基地发展提供水利保障,努力实现供水安全、防洪安全、水生态安全“3大目标”。

⑧“一园两区”:一园即永靖工业园区,两区即盐锅峡区和三条岘区。

⑨“一心一廊,西环东带,三区四组团”:“一心”是指县城,包括旧城区和古城新区。“一廊”是指沿黄河、湟水河经济廊道,是全县人口最为集中的区域。“西环东带”,西环是指贯通西部山区的刘白环路,沿线有7个乡镇,东带是指沿国道213线一带,包括东部山区4个乡镇。“三区”是指川塬综合发展区、西部旱作农业区、东部特色农林区。“四组团”是指循环工业功能组团、旱作农业功能组团、炳灵旅游功能组团、特色农业功能组团。

⑩“五改四清”工程:“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圈”五改工程和“清垃圾、清杂物、清破旧、清污水”四清工程。

附件2:

永靖县“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深入分析国家政策和投资导向,结合我县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建设需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旅游业发展、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工业能源建设等项目,初步规划永靖县列入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共487个,估算总投资1161.63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57个,总投资1060.56亿元;500万元以上、亿元以下项目323个,总投资100.88亿元。

按行业类别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01个,总投资416.21亿元;“三农”建设方面43个,总投资16.23亿元;精准扶贫建设方面35个,总投资53.01亿元;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方面109个,总投资190.87亿元;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方面58个,总投资75.37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43个,总投资173.55亿元;老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项目7个,总投资1.68亿元;创新驱动和现代产业体系方面91个,总投资234.71亿元。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
永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纲要

永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纲要

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州有关会议精神,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编制了《永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纲要》。实施好《纲要》,顺利完成主要发展目标,必将有力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开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局面。

一、“十一五”发展的基础和环境

(一)“十五”计划的圆满完成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五”期间是不平凡的五年,是我县投入资金多、经济增长速度快、群众得到实惠多的五年。县委、县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按照“依托黄河三峡,实现旅游强县;打造优势产业,实现工业富县;发展特色农业,实现农民增收”的发展思路,全县上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十五”计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全面或超额完成。

1、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05年底,生产总值达到12.51亿元,年均增长 10.58 %,其中 第一产业 1.99 亿元,年 均 增 长2.92%;第二产业7.74亿元,年均增长11.2%;第三产业2.77亿元,年均增长10.32%。“十五”期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08亿元,年均增长34.02 %,其中2005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39亿元,比上年增长16.27%。财政收入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77 亿元,年均增长29.68 %。乡镇企业增 加 值2.38亿元,年均增长17.3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2亿元,年均增长9.94%。

2、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一、二、三产结构由“九五”末的21.34∶60.45∶18.21调整到15.93∶61.91∶22.16。农林牧各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72∶4∶24调整到68∶6∶26,草畜业、蔬菜、百合、洋芋、水产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的规模效益日益显现。优质牧草面积达到8.5万亩,建成了塔什堡万只羊等4个规模养殖基地,全县90%的农户实现了养殖暖棚化;蔬菜面积2.3万亩,其中无公害蔬菜1.2万亩;花椒为主的经济林14.4万亩;百合2万亩;洋芋11.42万亩;年产水产品800吨。

3、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共实施百万元以上国家投资项目71个,总投资5.92亿元,完成投资5.47亿元。其中投资千万元以上的有农村寄宿制学校、农村电网改造、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等16个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县城天然气输配工程、八卦岛房地产开发等58个招商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投资5.79 亿元。全州最大的招商项目炳灵水电站开工建设。

4、农业基础不断夯实。投资1.05亿元,实施了三塬电灌改造、扶河自流渠改建、黑方台电灌改造等一批骨干工程,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8万亩;实施人饮解困、氟砷防治改水等项目,解决了1.53万户、6.88万人、3500 头大牲畜 的饮水问题。投资1.26亿元,实施了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实现了城乡同网同价的目标。投资1.36亿元,实施了退耕还林、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完成退耕还林6.9万亩,荒山造林13.6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兴修梯田11.9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1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12.5%。投资1.11亿元,新修改造道路40条、331.2公里,公路总里程达到889.7公里,川塬区58%的村实现了铺油硬化,山区64%的村实现了砂砾化,农村公路通达率和通畅率大幅度提高。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完成了32个村整村推进项目,稳定解决了1756户、7900人的温饱问题,贫困面由16.33%下降到10.9%,有3个镇、26个村达到初级小康。

5、旅游产业迅猛发展。投资1.4亿元,先后开发建设了龙汇山、太极岛、枣园新村等一批旅游景区和景点,开通硬化通往各旅游景点道路13条、61公里。加大黄河三峡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节会、媒体、大蓬车等多种手段,强力宣传推介旅游资源,黄河三峡已被列为省级AAA级风景名胜区,刘家峡水电站被命名为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和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刘家峡恐龙国家地质公园揭碑开园。黄河三峡已成为全省乃至西部地区旅游的新亮点,旅游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日益显现。“十五”期间,共接待中外游客127.8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3亿元。

6、企业效益明显好转。完成了12户县属企业改制,盘活了国有资产,激发了企业活力。大力扶持发展民营经济,投资9900万元实施了金发公司旋窖技改、连海炭素预焙阳极炭块等5个技改项目,民营企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明显提升。民营经济占到生产总值的31.3%,农民从民营经济中获得的纯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46.2%。

7、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编制完成了县城第二轮总体规划。投资1.8亿元,对县城6条主干道进行了拓宽改造,开通了南北滨河路,新建了太极桥和黄河文化广场,配套建设了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县城居民用上了天然气;开发了八卦岛、川南、红柳、金河湾四个新区,城区面积由3.4平方公里扩大到5.2平方公里。对10个农村集镇进行了改扩建,8个乡实现了撤乡建镇。县城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综合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城市品位全面提升。

8、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以“两置换,一保障”和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取消了农业税。以机构改革、公务员制度改革为重点的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加快,清理取消了部分审批项目,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转变了政府职能。

9、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864元,比“九五”末增加1364元,年均增长6.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45元,增加341.4元,年均增长6.03%。城市人均居住面积由9.8平方米增加到13.84平方米。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面覆盖,保障资金实现了社会化发放。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就业和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    5%以内。

10、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投资8734万元,对147所中小学进行了改扩建,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2004年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加强科学技术工作,一大批先进实用技术得到推广应用,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我县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全面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认真开展优质服务,我县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加快卫生改革步伐,对5所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改扩建,有效改善了群众就医条件。广播电视和通讯事业发展迅速,有线电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移动信号覆盖全县。认真实施蓝天、碧水、安静等环保工程,有效改善了人居环境。大力推进国有土地招、拍、挂制度,保持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是我县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时期,也是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但机遇大于挑战、条件多于困难。从国内环境来看,国家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西部地区进行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加快科技教育事业和特色产业发展,这对我县来说是更直接、更现实的机遇;国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继续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资,将为我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带来新的机遇;发达地区对劳动力仍然保持旺盛的需求,这为我县输转大量剩余劳动力,做大做强劳务经济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从省内环境来看,省上将从扶贫开发、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从县内环境来看,全县上下求发展、奔小康的愿望强烈,为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思想基础;经过“十五”的努力,全县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工农业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我县得天独厚的人文、自然、区位优势,为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基础,等等。

在面临诸多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县仍处在夯实基础、改善环境、创造条件、突出重点、加快发展的历史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综合实力弱;自然条件差,基础条件薄弱;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缓慢,特色产业的优势还没有发挥出来,资源优势还没有充分转化为经济优势;农民增收渠道单一,东西山区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项目、财源项目和生产性项目较少;财政依然困难,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发展的机制体制不够健全,投资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等等。这些都给我县加快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为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奋力而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十一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中国西部水上旅游休闲名区为目标,深入实施工业强县、项目带动、可持续发展、科教兴县和依法治县战略,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促进全县经济与社会、城镇与农村、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二)遵循原则

1、必须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落实“五个统筹”,遵循发展规律,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用市场的办法推进发展,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一切问题,促使全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2、必须坚持发展抓项目。永靖作为国家扶贫开发的重点县,要加快发展,必须靠大量的资金投入,而资金投入必须靠项目。项目建设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载体,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抓项目”的意识,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

3、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根据中央、省、州精神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合理确定奋斗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做到不惟上,不惟书,只惟实。

4、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城镇、川塬、山区区域协调发展,以加快城镇化建设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作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5、必须坚持改革开放。不断配套完善各项优惠政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体制环境。加强对外联系与协作,既要走出去,拓展新的劳务和经营市场,又要请进来,吸引更多的客商来我县投资开发。

6、必须坚持国家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一方面要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省上倾斜支持的政策,尽最大努力争取更好的项目、更多的资金;另一方面要把全县各级组织、人民群众的力量调动起来,充分挖掘各方面的潜能,依靠自身力量建设永靖、发展永靖。

(三)发展目标

1、经济总量目标:努力实现经济总量的较快增长,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生产总值增长率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十一五”末,全县生产总值达20.08亿元,年均增长 12%;农业增加值达2.79亿元,年均增长7%;工业增加值达12.66亿元,年均增长13%;乡镇企业增加值达4.22亿元,年均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11.32亿元, 年均增长16 %;财政收入达 2.89亿元, 年均增长12 %。

2、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到2010年,一、二、三产业的结构调整到15.9∶66.2 ∶17.9 ,非公有制经济比重提高到50 %以上,城镇化水平达到 3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84亿元,年均增长15%。

3、人口与就业目标:到2010 年,人口自然 增长率稳定 在7 ‰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不突破 5 %。非农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例有较大增长。

4、人民生活目标:到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7843元,年均递增10%,人均居住面积15.89 平方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167元,年均增长10 %;城乡居民收入有较大增加,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

5、社会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教育事业有较大发展。到2010年,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8 %,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1 %以下,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87.1 %和95.8 %。

6、生态环境目标:到2010年,基础设施基本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4.32平方公里,治理率达到51.3%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 18.5 %,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 23.5 %;污染物排放控制在计划指标以内。

三、经济发展布局

根据全县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按照“一线一点两区两片”的经济发展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线”即黄河沿线大力发展黄河三峡旅游业;“一点”即以县城为中心,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两区”即三塬、岘塬高效农业区和盐锅峡、西河工业企业开发区;“两片”即东山片和西山片,着重发展草畜、洋芋、百合等特色优势产业。

四、主要任务

(一)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抓结构调整,促进生产发展。在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在“两区两片”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大力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建立畜禽繁育基地,加强乡镇畜牧站建设,对规模养殖户和养殖场给予倾斜扶持,促进全县农业生产向区域化、专业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五大基地:一是以牛羊养殖为主的草畜业基地。建成10个规模养殖基地(万只羊或千头牛、5千头猪),15万亩的优质牧草基地。二是以洋芋、百合为主的特色种植业基地。百合种植面积达到3.5万亩,洋芋种植面积达到13万亩以上。三是以花椒为主的经济林基地。花椒面积达到 20.4万亩,红枣面积达到1.2万亩。四是以高效节能日光温室为主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2007年前,全县优势农产品取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实现品牌销售。到2010年,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达5万亩。五是以黄河鲤鱼为主的水产养殖基地。水产养殖面积达到6000亩,年产鲜水产品3000吨。

依托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 加工、保 鲜、储 运等“农”字牌龙头企业,加大对农产品营销组织的扶持力度,重点发展蔬菜、果品、百合、洋芋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业后续效益,实现生产与市场,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的有效对接。“十一五”期间,重点引进建设洋芋、红枣、果蔬等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发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拳头产品。

2、抓农民增收,促进生活宽裕。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劳务产业,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阳光工程,建立500人以上的劳务培训输出基地10个,培训劳动力8万人,提高农村富裕劳动力就业能力和组织化转移程度。鼓励和引导农民搞加工、搞流通、搞服务,向非农产业转移,拓宽就业增收渠道。抓好市场体系建设,集中力量培育各类专业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积极发展流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洋芋、百合、蔬菜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的作用,增强市场开拓能力,保护农民利益。推进商贸流通,发展连锁经营、便民超市、社区服务等新兴行业,辐射带动城乡群众参与商贸流通,增加收入。

坚持开发式扶贫为主、救济救助式扶贫为辅的原则,继续按照“强基础,兴科技,抓特色,创品牌,输劳务,搞移民”的工作思路,一手抓扶贫开发,一手抓小康建设。在东西山区以贫困村为基本单元,以贫困户为基本对象,以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着眼点,以进村入户生产性扶持项目为重点,认真实施整村推进项目,解决贫困群众吃水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和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要整合各类资源,捆帮使用各类扶贫资金,一个村一个村的解决温饱问题,进而向小康迈进。认真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对生存条件恶劣的东西山区1378户、6770人实施整村整社移民,完成县外移民1.65 万人。在川塬区要以高效农业、旅游业、养殖业、民营企业为主,开展多种经营,努力增加群众收入,集中力量建设5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通过五年的努力,东西山区稳定解决温饱,部分村达到初级小康,川塬区基本达到小康。

3、抓公共事业,促进乡风文明。 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巩固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推广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川塬区80%、山区50%的村达到科技示范村标准。抓好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覆盖面,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大力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建立健全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加快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县有文化中心,乡镇有文化站,村有文化室。加快农村广播电视、通讯建设,覆盖率分别达到87%和45%以上,电话入户率达到52%以上。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农村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良好风尚。

4、抓基础设施,促进村容整洁。加强以水、路、电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在水利建设上,更新改造大型灌区水利设施和配套工程,大力发展中小型水利工程。改扩建红岘子、岘塬、三马台、杏树台电灌和砂子沟电灌二期工程,兴建永靖县节水灌溉、刘家峡库区绿化上水、刘家塬上水等工程,力争新建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治沟保塬等工程。到2010年,全县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25万亩,达到15.47万亩。认真抓好农村饮水工程和机井改造工作,彻底解决山区群众饮水困难,川塬区全部用上干净卫生的自来水。在农村公路建设上,以“通达、通畅、联网”和乡乡通油路为目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试点项目,重点建设产业路、旅游路、工矿路、富民路和出口路。通过五年的努力,新修改造道路139 条、986.7公里,川塬区村村通水泥路,山区村村通等级路,实现村镇相连,村村相通,产业基地相连,景区道路畅通。加强公路养护,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在电力建设上,重点加大增容改造力度,新建110千伏送变电工程,满足工农业用电需求。大力发展农村新型能源建设,积极推广沼气、太阳能、省柴节煤等技术,重点实施好农村沼气“两池三改”整县推进项目,全县基本普及“两池三改”,80%以上的农户家家有一座青贮氨化池,一座沼气池,家家完成改厨、改厕、改圈任务。加强村宅规划管理,整治村庄脏乱差,美化、净化、绿化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做到巷道畅通,庭院清洁,村风文明。

5、抓村民自治,促进管理民主。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凡是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建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议事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加大对集体土地征用、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村入户的各项补贴资金物资等事项的监督力度。

(二)切实加大黄河三峡旅游开发力度,全力打造中国西部水上旅游休闲名区

1、综合开发八大名牌景区。继续紧紧抓住旅游这个龙头,坚定不移地打黄河三峡牌,走旅游兴县路,全力打造中国西部水上旅游休闲名区,把旅游业培育成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重点开发建设八大景区。一是炳灵湖、太极湖水上运动游乐区。充分利用炳灵湖、太极湖丰富的水面资源,建设水上运动竞技中心、滨湖浴场、水上游乐中心;炳灵湖沿岸建设千亩芦苇荡和万亩绿化带,分段建设环炳灵湖北路和环太极湖南路;投放各种水上游乐设施,推出一批特色鲜明、唯我独有的水上运动游乐项目,每年争取举办一期水上运动比赛和水上游乐项目表演,真正把炳灵湖、太极湖建成游客向往的水上乐园。二是炳灵石林丹霞地貌山水风光区。加快炳灵石林开发进度,建设码头、隧道、索桥等基础设施,开展傩舞戏、花儿等民俗表演和攀岩、登山等极限运动项目。依托炳灵寺石窟的影响力,把炳灵石林全方位推介出去,打造成王牌景点。争取将炳灵石林列为国家地质公园。三是以炳灵寺、罗家洞为主的佛教文化游览区。深度挖掘开发炳灵寺、罗家洞、岗沟寺等佛教文化,打响打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炳灵寺旅游的牌子,把罗家洞建成佛教密宗信徒向往的圣地。要组织协调举办好宗教场所的传统节会,以此提高宗教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游客。四是刘家峡水电站现代水电工业旅游区。充分利用刘家峡水电站被命名为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和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优势,广泛挖掘利用我县水电资源,大力发展水电工业旅游。五是太极岛田园风光休闲度假区。按照既定规划,配套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电瓶车等基础设施。发展荷花种植2500 亩,建设西部荷花大观园和百年枣林休闲园。鼓励引导周围农户大力兴办农家乐旅游,为游客提供农家餐饮、住宿服务,真正把太极岛建设成具有江南风光的旅游度假胜地。六是刘家峡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史前文化探密区。以恐龙足印博物馆为核心,配套完善道路、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餐饮、住宿、购物等服务接待设施,改造提升盐锅峡至恐龙地质公园道路,复制各类恐龙模型,利用现代科技再现史前生物生活场景,全面提高国家地质公园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七是以龙汇山为主的会展培训教育中心区。积极引进中石油公司培训中心项目,把龙汇山建成中石油公司教育培训基地。引进建成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刘家峡分院。八是以叭咪山、抱龙山为主的原始森林生态旅游区。改造提高景区道路等级,配套完善餐饮、娱乐设施,把叭咪山建成陇上道教盛地。同时,重视开发八盘峡库区旅游资源,开辟旅游新景点。通过五年的努力,使中国西部水上旅游休闲名区初具规模,水上游乐设施基本齐全,八大景区以黄河为纽带,景景相连、各具特色、珠联壁合、相得益彰。

2、强力推介黄河三峡。树立全国旅游一盘棋的思想,把黄河三峡主动融入到西北乃至国内旅游经济圈,全方位加大黄河三峡旅游宣传促销力度。通过省级以上媒体宣传、往国内大中城市派出促销团、举办大型节会、聘请知名人士赋诗作曲、制作外宣品等多种形式,大规模、大声势向外界宣传推介黄河三峡,打响炳灵寺石窟、炳灵石林、刘家峡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太极岛一系列特色旅游品牌,切实提高黄河三峡旅游产品开发和市场占有率。力争将黄河三峡列入AAAA级国家旅游景区。争取将永靖县更名为刘家峡县,充分利用刘家峡在国内外较高的知名度和已形成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我县观光旅游。要加快刺绣、编制、木雕、特色农产品等旅游商品开发,提高旅游消费收入。充分挖掘历史、佛教、史前、民俗等文化资源,提高各景点的文化品位,丰富旅游内涵。

3、加强旅游服务与管理。强化旅游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对各旅游企业、旅游区的餐饮摊点和旅游服务人员从收费价格、语言行为、服务态度、环境卫生、仪表着装、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形成文明经营、平等竞争、秩序井然的服务环境,为游客就餐、住宿、乘车、游览、娱乐、购物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务。加强旅游专业队伍建设,采取优惠政策,从大专院校、大旅行社、大宾馆引进具有导游、服务和管理经验的中高级专门人才,逐步实现专家治游、科技兴游、人才促游的目标。认真研究解决旅游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推进旅游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逐步与国内旅游市场接轨,为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奠定基础。

(三)加快城镇化步伐,建设黄河上游明珠城市

把县城作为水上旅游休闲名区的窗口,全力建设特色鲜明、基础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精致优美、整洁舒适的黄河上游“明珠城市”。严格执行县城第二轮总体规划,加快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步伐,配套完善电力、道路、防洪、排污、供水、供暖等基础设施,全力实施休闲、安居、便民、绿化、亮化五大“民心工程”,提升城市品位。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刘家峡镇排水及道路、北滨河路、环湖南路、八卦岛黄河大桥、罗川黄河大桥、县城给水扩建、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等工程。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向城镇聚集,发展商贸、餐饮、住宿、娱乐等第三产业,使县城成为黄河三峡旅游综合服务区。紧紧抓住兰渝铁路途经我县的有利时机,努力扩大县城规模,东面向红柳台延伸,南面向罗川延伸,西面向古城、中庄延伸。小川、河南、红柳、古城四个小区,要按照规划功能,各有侧重的搞好建设,做到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在旧城区鼓励新建高层,倡导开发商和行政事业单位在新城区投资建设各类项目,带动新区开发进程。通过五年的努力,城区面积扩大到15平方公里,扩大2.88倍,城市人口增加2.9万人,达到6.5万人。加强城市管理,整治市容市貌,重视解决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县城美化、净化、亮化工作,加大县城面山绿化力度,让县城美起来、亮起来、绿起来。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社区建设工作,尽力改善办公条件。搞好农村集镇建设,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促进商贸流通,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四)大力发展工业企业,增强县域经济实力

依托农畜产业、水电、矿产等资源优势和中央、省属大中型企业密集的优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型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水电能源、冶炼铸造、建筑建材、农副产品加工四大产业。盐锅峡、西河工业企业开发区要依托兰州市西固区大中型企业密集的优势,大力引进发展工业项目,力求在“十一五”期间有所突破。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采取关、停、并、转等多种措施,综合整治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鼓励引导企业开发、引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降低能耗,提高产出。高度重视企业项目建设,通过招商、联合、租赁、拍卖、兼并等多种方式,大力引进资金、技术、人才,重点建设节能、环保、精深加工等新型工业。“十一五”期间,重点引资建设福川、白川水电站和英东水电站二期等工业项目。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对民营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等方面优先支持,搞好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透明、法治的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公用事业及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鼓励企业组建集团,强强联合,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增资扩营,争创名牌,把企业做大做强,使其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力量、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社会就业的主要途径、群众增收的主要渠道。要加大对金发集团、炳灵酒业、连海炭素等重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全县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牢固树立“大永靖”的意识,强化对中央、省属企业的服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坚持发展抓项目,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

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思想,把项目建设贯穿到结构调整、产业开发和培植财源的各项工作中,以项目建设促进发展。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深入研究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准确把握国家支持的项目和扶持的重点领域,紧紧围绕基础设施、生态建设、传统产业、社会公益事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完善和充实项目储备库,集中力量论证、筛选、上报一批能带动全县经济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争取列入上级计划盘子。切实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加强与中央、省上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项目安排的动态,积极主动地做好项目的衔接落实,提高项目争取的成功率。坚持打民族牌、打移民牌,充分利用国家支持民族贫困地区和库区移民的优惠政策,争取实施一批好项目。进一步落实项目工作责任制,把项目工作分解到部门、单位,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承办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每个项目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一五”期间,共储备争取项目118个,总投资24.76亿元。重点争取投资1.1亿元的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7968万元的永靖国防公路、5460万元的刘、盐、八库区生态绿化工程等11个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黄河流域芦子沟小流域坝系建设、盐集黄河大桥、盐锅峡库区航道综合开发等43个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对客商的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建设环境和干事创业的环境。通过向外推介招商项目、参加或举办大型经贸活动,不断创新招商方式,丰富招商载体,拓宽招商领域,逐步形成全民招商为主体,产业招商为主线,节会招商为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格局。要抓好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和跟踪落实,提高合同项目履约率和引资到位率,力争履约资金达到6.4亿元以上。

(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1、大搞生态环境建设。以库区绿化、退耕还林、流域治理为重点,大规模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小流域治理步伐,有效遏止水土流失。大搞植树造林,在川塬区重点发展经济林,在山区大力发展优质牧草和生态林,县、乡、村道路和各旅游景区重点发展风景林,加强原始林和天然林管理与保护,巩固造林成果,全面提高植被覆盖率。鼓励引导群众、企业承包荒山荒坡,综合治理,造林绿化。力争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刘盐八库区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动工建设冯家沟流域坝系工程、盐锅峡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磨石沟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项目。完成退耕还林23万亩,荒山造林30万亩,封山育林(草)30万亩。

2、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强耕地、水、矿产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约。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依法盘活城乡闲置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强化全民节水意识,积极倡导生产生活节约用水,完善各项节水措施,加大投入,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和污水净化再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促进矿产资源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

3、加强环保工作。强化环保执法检查与监督,加大对超标供暖锅炉和企业的整顿治理,全面实施煤改气工程,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和垃圾处理工程,减少对水资源的污染,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清理整顿排污企业,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建筑施工噪声和商业、生活噪声的监管工作,为广大居民营造安静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4、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健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综合改革。全面开展优质服务,推行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

(七)协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构建和谐永靖

1、促进科技进步。加大投入,推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和社会力量领办、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承包科技推广项目,以技术入股的形式联合开发新产品。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工程,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2、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教育项目建设力度,加快山区小学危房改造,建成1所高档次高中,力争完成盐锅峡中学高初中剥离。积极调整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大力倡导社会办学,重视发展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巩固“两基”成果,扩大高中招生规模,加快职业技术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稳步推进教育“四制”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开展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培养一批名师,创建一流名校,把永靖中学建成省级示范高中。发展壮大教育基金,建立贫困家庭教育保障体系。

3、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建成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宣传文化中心。扶持和推动文化产品的创作,深度挖掘傩舞戏、花儿、社火、彩陶文化、民间说唱艺术等文化资源,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表演团体,精心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的文化精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兴办文化实体,培育文化中介组织,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重视体育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提高人民健康素质。

4、积极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全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农村安全用水和卫生改厕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地方病。全面推进卫生依法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医疗安全、公共卫生安全。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机制,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民营企业创业就业。推进人才创业载体建设,吸引县外专业人才,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来。

6、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净化社会环境,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拓展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创建平安永靖

1、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各级组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营造“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管理,群众依法办事”的良好法制环境。

2、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拓宽就业门路,促进充分就业。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提高民营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比例,同时,以被征地农民为重点,稳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努力扩大社会覆盖面。加强妇女儿童工作,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注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广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妥善解决困难群众吃饭、住房、上学、就医等问题。积极发展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事业,支持残疾人就业和康复事业的发展。

3、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安全执法,切实抓好矿山、交通水运、建筑施工等高危领域的安全生产,加大对危险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力度,有效遏制特大事故。

4、维护社会稳定。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认真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步伐。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禁毒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类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学校等创建活动,努力建设“平安永靖”。

五、保障措施

1、抓好规划的实施。《纲要》已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纲领性文件,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是制定其它各类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各项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县政府将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分年度落实的目标和任务,作为硬指标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责任单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贯彻好本规划精神,制定具体措施,狠抓落实。对重点建设项目,建立健全项目法人制、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新项目的攻关力度和在建项目的调度力度,确保规划项目的落实。

2、加强规划的协调。规划的制定和实施都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项规划的制定要做到目标保持一致,内容相互协调,行业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形成严格周密的规划体系。规划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各乡(镇)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从永靖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求同存异,形成强大合力。

3、强化规划的督查。加强督查是规划实施的重要保证。规划实施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县政府职能部门要定期了解规划的实施情况,每年都要检查规划的年度进展。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动员社会力量,对规划的主要目标、重大建设项目和公益性事业进行常年监督。

4、及时评估和调整规划。重视规划执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对规划执行过程中,由于内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抗拒,需要修订和调整时,要及时提出建议,报人大批准实施,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附件:永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纲要.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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