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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标题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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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副县长人选李淑琴工作分工的通知 | 2025-07-23 |
2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奖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5-07-08 |
3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科技创新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5-06-09 |
4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2025-05-23 |
5 | 永靖县人民政府 永靖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表扬2024年度民兵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 2025-05-08 |
6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县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5-04-14 |
7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度工业企业发展奖励扶持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5-04-11 |
8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度商贸企业培育支持奖补措施》的通知 | 2025-04-11 |
9 |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5-03-17 |
10 |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5-03-17 |
11 | 关于对永靖县太极镇大川加油站(永大高速出入口)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 2024-06-20 |
12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4-04-26 |
13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24-03-20 |
14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24-03-20 |
15 |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4-03-15 |
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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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副县长人选李淑琴工作分工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5]26号 | 2025-07-23 | 2025-07-28 |
2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奖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5]24号 | 2025-07-08 | 2025-07-22 |
3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科技创新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5]23号 | 2025-06-09 | 2025-06-18 |
4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5]20号 | 2025-05-23 | 2025-06-18 |
5 | 永靖县人民政府 永靖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表扬2024年度民兵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 永政发[2025]55号 | 2025-05-08 | 2025-05-27 |
6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县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5]12号 | 2025-04-14 | 2025-04-15 |
7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度工业企业发展奖励扶持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5]11号 | 2025-04-11 | 2025-04-15 |
8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度商贸企业培育支持奖补措施》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5]10号 | 2025-04-11 | 2025-04-15 |
9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省列为民实事办理工作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5]9号 | 2025-04-11 | 2025-04-14 |
10 |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永政发[2025]28号 | 2025-03-17 | 2025-03-27 |
11 |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永政发[2025]28号 | 2025-03-17 | 2025-03-27 |
12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劳务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5]2号 | 2025-01-27 | 2025-02-11 |
13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4年科技创新资金扶持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4]34号 | 2024-10-17 | 2024-10-17 |
14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4]33号 | 2024-10-09 | 2024-10-09 |
15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4]19号 | 2024-04-26 | 2024-05-08 |
7月1日,受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委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帅临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安全生产等工作。县政府各副县长出席会议,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斩断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链条,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要高度重视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开展“抓整改、补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全面夯实基础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坚决筑牢思想防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商务、教育等事项。
4月7日,受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委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帅临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省列县列为民实事办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政、春耕备耕、安全生产等工作。县政府各副县长出席会议,相关部门、各乡镇和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准确把握国家发展新目标、新举措,找准县域发展与国家,省州支持政策的结合点、发力点,坚持干字当头、实字托底,集中全县力量拼经济、抓项目、促发展,切实把各项政策红利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会议要求,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牢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全力办好9件省列和6件县列为民实事,在真抓实干中增进民生福祉,努力向全县人民交出满意的民生答卷。要强化政策落实、分类救助、综合施策,不断完善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制度机制,加强困难群体服务保障,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工作水平。要高效规范运行“一键申报”机制,毫不放松抓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持续深化定点帮扶和东西部协作,深入推进特色产业提升、产业集群打造、消费帮扶助农增收、劳务协作提质“四项行动”,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收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要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撂荒地整治,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加大农资物资供应力度,强化灾害预警和农资质量监管,全力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要聚焦安全生产中央考核巡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链条整治重点领域安全问题,以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道路交通运输、电动自行车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管控为重点,完善应急预案,严防各类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财政、自然资源、商务、工信、为民实事办理等其它事项。
2月20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中央和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安全生产、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县政府各副县长出席会议,相关部门、各乡镇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强化督查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持续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要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对标国内一流标准,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努力打造规范有序、公正透明、开放包容、利企便民的一流营商环境。要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联动体系,压紧靠实工作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坚决纠治解决一批顽瘴痼疾,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广大群众。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其它事项。
7月1日下午,永靖县召开数字政府建设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永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国家、省州政务信息公开、“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文件精神,通报了上半年全县数字政府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情况,解读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要通过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方式,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线上线下系统集成、数据共享、结果互认,努力提升行政效能;各乡镇、各部门要从企业和群众需求出发,切实提高部门协同配合意识,将关联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单一事项,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推动集成化办理,实现“一门、一网、一线”办理,高效办成一件事,努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融媒体等平台,做到各类文件、办事指南、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对外发布,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4月26日上午,永靖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经济运行、省列为民实事办理、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县政府各副县长出席会议,各部门、相关乡镇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一季度经济运行调度会议精神,全面梳理各项经济指标、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查找短板不足,剖析问题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向好,力争高质量完成二季度“双过半”目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严把程序关、质量关、效益关,有力有序推进省列为民实事各项任务落实。要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精准到位落实防汛抗旱各项防范措施,严防旱涝并发、旱涝急转,确保安全度汛、有效抗旱,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树牢“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意识,紧盯重点部位,全面排查整治地质灾害问题隐患,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格值班值守,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要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和廉政底线,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持续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民政等其它事项。
2月20日下午,永靖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安排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经济运行等相关工作。县政府各副县长出席会议,相关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清春节后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突出道路交通、森林草原、项目建设、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紧盯全年和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和项目建设预期目标,逐项分析调度,加强对接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和建设进度,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全力以赴、开足马力,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要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和廉政底线,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持续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全力保障各领域资金安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自然资源、财政、人社等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