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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政府规章

    截止2025年10月,永靖县未制定出台政府规章。

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委、县政府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男,汉族,198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中共党员。
主持县政府全盘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审计局。
县委常委
副县长
  • 孟帅临
    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
    孟帅临,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数字政府、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关事务管理、财政金融、税务、发展改革、县域经济、营商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调查、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协管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机关事务局、机关接待中心)、财政局(国资中心)、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局、运输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 联系单位:税务局、金融监管支局、公积金管理部、县属国有公司、国调队、消防大队、公路段、供电公司、省州在永企业、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远通公司、兴工公司、古典公司、驻永各金融和保险机构。 协管单位:审计局。
  • 侯颖超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侯颖超,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东西部协作工作服务中心。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赵俊岩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赵俊岩,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科技、地震、组团式帮扶、产业协会、产业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单位:科技局、地震局。 联系单位:科协。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招商局。
  • 马兆海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兆海,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民政、残疾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农技中心、畜牧中心)、水务局(水保局、库移中心、农饮中心)、民政局、残联。 联系单位:工会、团委、妇联、气象局、农发公司、畅源供水公司。
  • 赵建颖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赵建颖,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行政、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信访局。
  • 高国林
    副县长
    高国林,男,汉族,1978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文体广电和旅游、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黄河三峡大景区管委会、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管委会、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南山林场、龙汇山管理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中心)、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园林中心。 联系单位:炳灵寺文研所、旅投公司、城投公司。
  • 唐致富
    副县长
    唐致富,男,汉族,1983年6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民族、商务、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县医院、妇保院、中医院)、医疗保障局、招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商务局。 联系单位:人武部、驻永部队、工商联、红十字会、邮政公司、烟草专卖局(公司)。
  • 石大财
    副县长(挂职)
    石大财,男,汉族,198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
    负责驻村帮扶工作。协管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 分管单位:融媒体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单位:文联。 协管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李淑琴
    副县长
    李淑琴,女,汉族,1986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居保中心、劳务办)、教育局(职校)、县志办、供销社。 联系单位: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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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暖人心 就业创未来”​ 永靖县2025年就业政策宣传月暨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永靖站)公告​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民生决策部署,永靖县将举办就业政策宣传月暨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招聘活动,搭建求职与用工对接桥梁。诚邀各界人士参与!

一、活动详情

时间:2025年9月20日14:00-18:00

地点:黄河文化广场(老区)

二、活动亮点

1、面对面求职洽谈:与县内外优质企业HR零距离对接,现场投递简历,抢占就业先机。

2、政策一站式解读:专业人员驻场答疑,深度解读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稳就业奖补等惠民政策。

3、重点群体精准帮扶:专设服务台,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等群体提供定制化就业指导。

4、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新永靖APP实现线上查看岗位,活动当日开启直播带岗,线上线下同步助力就业。

三、服务对象

1、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重点帮扶有外出务工或就近就业创业需求的农民工、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退役军人等群体。

2、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大龄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东西部劳务协作企业、县内在建项目主管(实施)单位、县内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及企业。

四、参与方式

1、下载新永靖APP,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线上报名入口填写信息并提交。

2、活动当日携带简历至现场直接参与。

政策春风润民心,精准服务启新程。9月20日,老区广场与您相约,共促就业发展,同创美好生活!

主办单位: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永靖县劳务办公室

承办单位:甘肃刘家峡融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993046625

岗位信息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永靖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拟聘用补录人员的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41号)、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10件省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办发〔2025〕8号)和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25〕50号)通知要求,经县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双向对接和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测试招聘,拟补录张德政、金丽亭2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天(8月29日-9月4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向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相关程序办理。

地 点: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0-8838406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永靖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拟聘用补录人员名单.xlsx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永靖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41号)、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10件省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办发〔2025〕8号)和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25〕50号)通知要求,经县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双向对接和资格审核,由各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测试招聘,拟聘用马宝花等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现予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天(8月27日-9月2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向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相关程序办理。

地 点: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0-8838406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


附件:永靖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7日

【永教资讯】永靖县拟聘用2025届协议培养公费师范毕业生、“优师计划”师范生与小学全科型教师毕业生公示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教厅〔2020〕5号)、《甘肃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2〕1号)、《甘肃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方案》(甘教师〔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核、综合考察、体检等环节,司珍辉等20名2025届协议培养公费师范毕业生、“优师计划”师范生与小学全科型教师毕业生符合聘用条件,拟聘用至永靖县中小学工作。现将拟聘人员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5年8月12日-8月16日。监督电话:0930-883224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永靖县教育局

 2025年8月12日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永靖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41号)和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25〕50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实施好永靖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5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65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详情见《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凡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甘肃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和愿意在临夏州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招聘。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属于已就业人员,不在基层就业项目招聘范围内。

三、企业资格和岗位要求

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自2025年3月12日发布岗位征集以来,到就业中心提交岗位需求有20余家企业,经审核满足条件的有18家企业65个岗位,其中有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留用率较高的7家企业优先纳入范围。

四、扶持政策

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同时,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双方承担比例参照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比例执行。

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所属州、县(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订立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

五、组织招聘

(一)所需资料:毕业生资格审核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求职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双向对接,达成初步聘用意向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填写《临夏州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资格审核表》(附件2)(一式两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社保卡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已签约就业单位但未上岗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出具《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每人仅限填报一家企业,对不按规定重复报名的,一律取消资格。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7月29日下午2:00

活动地点:永靖县太极广场

(三)有关规定

有就业需求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按时参加双向对接招聘会,确有其他原因无法参加的,可在招聘会结束后,自行联系各项目单位进行补充报名登记,补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用人单位根据现场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花名,并于2025年8月1日报县人社局。人社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资格(包括是否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学历专业等信息)再次审核,最终确定录用人员,确保招聘的项目人员9月1日正式上岗。聘用人员必须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地点和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项目人员上岗后要及时办理社保卡,从9月份开始为项目招聘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用人单位于次月5日前向人社部门为招聘的毕业生申报生活补贴。申报生活补贴须提交:单位向招聘人员发放工资报酬花名册、银行发放流水、当月考勤表、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县人社部门审核后,给予项目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至项目招聘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不得通过用人单位发放。

六、考核管理

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对项目招聘人员的管理,县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做好监督工作,对出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县人社和财政部门报告。县人社部门在公共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在项目招聘人员流失出现指标空缺时,在剩余项目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应当进行递补,新递补人员同样享受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项目聘用人员,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聘用,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的生活补贴。

咨询电话:0930-8838406(永靖县人社局)


附件:1: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临夏州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资格审核表.xlsx

          3: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xlsx.xlsx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1日

临夏州2025年“三支一扶”“特岗教师”选拔笔试温馨提示及考生指南
各位考生:

临夏州2025年“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基层服务项目选拔笔试将于6月28日统一在临夏市举行,州考务办特向你们送去最衷心的祝愿!同时,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完成考试,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23日9:00至6月28日9:30,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务必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要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名称地址,认真阅读并提前知悉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要求。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不得进入考点。

二、本次考试实行“裸考”,考场内为考生准备考试所需文具用品,并悬挂钟表。考点及考场不提供手机及个人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务必提前自行妥善处置,以避免影响到按时进入考点。所有科目考试完成前,不得将配备文具带离考场,因考生自行携带文具离开考场,影响后续考试的责任自负。为保证考试公开公正,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前须接受严格的相关安全检查,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件外,与考试无关的项圈、钥匙、手表、自备文具、书籍、笔记、稿纸、包、打火机、各类贵重首饰等物品及含金属制品一律不准携带,严禁将包括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手表、眼镜)、无线耳机耳塞等在内的任何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带至座位,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请考生务必自觉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

三、参加考试前,考生务必检查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切记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考试当天考点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为避免交通拥堵,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请提前自备乘车及就餐零用现金。

四、考生要提前熟悉考点情况和周边环境,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交通路线,考试当日车辆及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且不得在考点附近停放聚集。各考点于上午7:30、中午12:50开始安检进入考点,为保证考试的公开、公正,将进行严格的身份识别、安检和耳蜗监测等工作,建议考生预留足够赴考时间并提前到达考点尽早入场,确保按时参加考试,防止因交通、天气等因素耽误考试。开考前50分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五、考试期间所有考场都配备全程电子监控录像设备、信号屏蔽设施,同时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对考场及考点周边可疑信号进行监测、跟踪、定位,严厉查处打击各类作弊行为,再次提醒考生切勿以身试法。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考后将组织雷同试卷检测,若答卷雷同,对双方均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2015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将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非法提供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列入法律惩处范围,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生的违纪情况将纳入考试诚信档案,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考试纪律,拒绝作弊,诚信应考。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轻信各种“助考机构”“辅导机构”的虚假宣传,以及利用网络、传单等方式散播的“助考”“真题”“保过”等欺骗性信息,切勿试图通过寻找“枪手”、购买作弊器材和试题答案等终将自食恶果的违法手段作弊,决不要因一念之差而造成终生悔恨。

七、注意饮食卫生和天气变化,合理用餐着衣,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

考生指南

为了帮助考生及时了解临夏州2025年“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笔试考点考场信息,特将临夏州考区7个考点分布示意图、考点地址、公交车辆到达情况、周边住宿地址及联系电话提供给广大考生,请提前合理安排行程,同时预祝各位考生本次考试平安顺利!

临夏州考区共设7个考点:三支一扶4个考点为临夏市第一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市第三中学;特岗教师3个考点为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市第二中学。

临夏市第一中学(三支一扶考点)

地 址:临夏市民主东路15号

公交线路:市内乘坐2、4、8、10、103路公交车可到达市一中考点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三支一扶考点)

地 址:临夏市北滨河东路43号

公交线路:市内乘坐4、15、18、103路公交车可到达现代学院考点。

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三支一扶考点)

地址:临夏市枹罕镇罗家堡村马家庄社197号

公交线路:市内乘坐10、22、23路公交车可到达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考点。

临夏市第三中学(三支一扶考点)

地 址:临夏市南龙镇妥家村9号

公交线路:市内乘坐13、18、19、1601、1602路公交车可到达市三中考点。

临夏中学(特岗教师考点)

地 址:临夏市刘临路1号

公交线路:市内乘坐2、8、23、101、103、106、108、109路公交车可到达临中考点。

临夏回民中学(特岗教师考点)

地 址:临夏市兰郎路92号

公交线路:市内乘坐2、4、11、101、102路公交车可到达回中考点。

临夏市第二中学(特岗教师考点)

地 址:临夏市前河沿西路222号

公交线路:市内乘坐 3,5,10,102-2路公交车可到达市二中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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