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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人员,任现职期间个人、集体受到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及以上工作部门表彰奖励的,或者任现职期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4号)要求,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要求,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职位,并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州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我省其他市州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四)被开除公职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表》(以下简称《职位简表》),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职位简表》《报考指南》通过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公布。
报考者对《职位简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直接与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机关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5年2月12日8:30至2月18日18:0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进入公务员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和材料,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等内容,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于2025年2月12日8:30至2月20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2025年2月18日18:00至2月19日18:00期间,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者,可于2月19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2月19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5年2月12日8:30至2月20日18:00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报名考试费标准为150元。
低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残疾人报考者,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通过审核的拟减免考试费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残疾人证件等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考录办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18:00。
4.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者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者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者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报考者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报考省直单位职位的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报考市州及以下单位职位的人员到市州考录办提交申请,市州考录办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18:00。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缴费成功后,于2025年3月10日9:30至3月16日9:3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公共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律用汉语作答。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和县乡级综合管理类2类。笔试需要加试专业知识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笔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和《2025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二)笔试地点
笔试按省直和市州分设考区,报考省直单位职位和网络攻防职位的人员在省直考区(兰州)参加笔试,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的人员在单位所在市州考区参加笔试(注:报考兰州新区职位的人员,在兰州市考区参加笔试)。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路线,避免耽误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5年3月15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加试专业知识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5年3月16日
上午:09:00—11:00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者,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4月上旬在甘肃组工网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查询本人成绩。加试公安专业知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加试专业知识的优秀村干部、网络攻防、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四、资格复审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4: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其他职位按照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证明材料等。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者,取消面试资格。
2025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通知在甘肃组工网、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发布。
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实施。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缺考或不合格者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3:1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录计划仍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不得低于2:1,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对报考者未形成竞争的职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且最终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对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区的职位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机关专业性强的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不得低于2:1。
考生可在甘肃组工网和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开展。参加面试的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打印),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工作结束后5日内,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在甘肃组工网和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用,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行测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由招录机关择优录用。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分考区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职位经省、市州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能测评不合格者、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
八、考察
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要求组织开展。招录机关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该职位须报经省考录办同意后,由各市州考录办或省直招录机关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录用审批与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特别提醒:
1.本公告解释权属甘肃省委组织部,考录工作未尽事宜,由甘肃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2.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的具体解释与公告内容有同等效力。
3.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甘肃组工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
1.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表..xlsx
2.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3.专业目录.rar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25年2月11日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第二轮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我省市(州)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省市(州)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在甘单位市(州)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省直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选调生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9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4年9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甘肃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第二轮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可通过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下载。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8:30至9月25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点击“甘肃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第二轮公开遴选公务员”模块,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人员注册完成后,上传经“照片审查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3.报考人员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职位,下载打印《甘肃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第二轮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4.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选调生须经所在单位及市(州)、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以电子图片形式上传报名系统。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资格审查。
选调生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外,还可选报1个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遴选职位,具体报名步骤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遴选机关对资格审查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报考人员按遴选机关要求办理。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也可改报其他职位。9月25日18:00后报名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6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9月26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未达到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甘肃组工网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4年9月29日8:30—18:00改报其他职位。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遴选机关同意,由毕业院校出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10日8:30至10月14日9:30前登录甘肃组工网,下载打印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准考证;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考生,还须打印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专门面向选调生)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考案例分析一科,主要测试应试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计算公式为:合成成绩=笔试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
2.时间和地点。
笔试: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9:00—12:00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14:30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专门面向选调生):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9:00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10月下旬登录甘肃组工网查询本人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其中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报考2个公开遴选职位的选调生,如均入围,只能参加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资格复审,另一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甘肃组工网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机关应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照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一般为3:1。经省委组织部同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通过核减计划的方式达到3:1;通过核减计划仍然达不到3:1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对实际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题本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甘肃组工网予以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查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计划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对档案中材料和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报考人员在考察环节及之后环节放弃遴选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
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等额体检的办法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遴选单位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拟遴选对象分别在遴选机关和拟遴选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备案及任职
(一)审批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由遴选机关按有关要求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并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二)任职
遴选机关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可以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未设置试用期的,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人员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任职。
按照《临夏州2024年度州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马小龙等15名同志为拟遴选人员,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9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反映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
联系电话:(0930)12380
网络受理:甘肃党建临夏州平台“12380”举报网站
(https://www.gsdj.gov.cn/lxIndex)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6号
邮政编码:731100
附件:临夏州2024年度州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xls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41号)等文件精神,经州委、州政府同意,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户籍、专业及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条件以计划表为准(附件1-3)。
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经招聘单位同意,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允许报考。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说明及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招聘岗位的,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资格复审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等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岗位招聘条件的。
2.截止公告发布日,尚在临夏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临夏州2024年“三支一扶”“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公示的拟录取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8.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
教育类岗位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持有《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小学全科岗位报考人员,如果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如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可以报考小学全科岗位。
资格复审结束前,报考人员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全科岗位的报考人员,如果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四)退役军人优先招聘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未就业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二、专项招聘岗位
(一)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纳入编制管理的临夏州“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在岗人员(不含引导或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基层就业人员)。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是指:符合国家和省州安置政策的进村进社、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安置、基层涉农岗位、基层社保、基层旅游、乡镇文化站、组织部门选聘的村党组织专职书记项目工作人员。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安置入编的项目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二)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须为连续在临夏州内社区工作满5年、表现优秀的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是指:社区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和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不包含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提供由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已在社区连续工作满5年,且表现优秀,并加注县级组织部门审核意见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并仔细阅读系统提示内容,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24年7月9日8∶00-7月13日18∶00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www.linxia.gov.cn)、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linxia.gov.cn)、临夏州教育局网站(jyj.linxia.gov.cn),进入报名系统入口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务必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未按报名流程报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注意事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交叉报名。重复交叉报名者,取消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招聘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人员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报考人员本人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如果报考人员存在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情形,还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由毕业院校开具的情况说明和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情况说明和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务必正位上传,确保清晰可辨,不清晰的审核不予通过)。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订的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
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影响资格审核及体检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综合类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由州人社局牵头,由州直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卫生类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由州卫健委牵头,由临夏市卫健局进行审核;教育类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由州教育局牵头,由东乡县、广河县教育局进行审核。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本人报考页面公布。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本人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9日8∶00-7月14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缴纳考试费用并及时确认缴费结果。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50元。报考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查询报考人数。报考人员可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查阅各岗位报名情况,最后一天报名情况不公布。
7.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考生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考生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提供《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报考人员申请更改错误报名信息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州人社局(临夏市红园体育广场人力资源大厦)11楼1104室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
2024年7月24日8∶00-7月27日9∶30由报考人员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按照提示自主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使用。《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24年7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州民族歌舞剧团A001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音乐学基础知识》,测试内容涵盖5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50%的音乐学基础知识;其他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内容涵盖5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50%的教育基础知识。
3.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笔试。
4.笔试携带证件。笔试实行“裸考”。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考生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日内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供考生查询。
(四)面试
基层服务项目专项招聘岗位只参加笔试,无面试环节。其他面向社会招聘的综合类、卫生类、教育类岗位及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岗位均有面试环节。面试实施方案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公布。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定于2024年8月17日举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3。有面试环节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达到面试比例的,按面试比例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控制线者进入面试。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州民族歌舞剧团A001招聘岗位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其余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教育类岗位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综合类岗位面试阶段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应用水平;卫生类岗位面试阶段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水平;教育类岗位面试阶段主要测试教育教学水平。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最终成绩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州民族歌舞剧团A001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最终成绩,其余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以及面试缺考、违纪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确定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最终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各岗位末位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时,退役军人优先聘用。无退役军人优先聘用情形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及考察时间及地点。为适当简化招聘程序,资格复审及考察同步进行。考生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考察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及考察内容。主要通过审核有关证件、材料、查阅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组织考察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等,严格审核认定考生的资格条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对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除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的人员外,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已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本公告所列明的所有招聘条件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为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取得的视为未取得或不具备相关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及考察资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八)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九)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的,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州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各事业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上岗前,须参加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服务年限),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发布。综合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人社局负责解释,卫生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卫健委负责解释,教育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凡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过程全程中请勿更换本人手机号码,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过程中,在网上报名阶段因无人报考产生岗位空缺时,经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采取合并、撤销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将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面试实施方案、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19961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25687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930-6282385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
临夏州人社局 0930-6228643
临夏州教育局 0930-6214328
临夏州卫健委 0930-6214366
临夏州文广旅局 0930-6226191
临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0930-6218290
临夏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0930-6228019
临夏州自然资源局 0930-6320090
临夏市人社局 0930-6320114
临夏市卫健局 0930-6312882
永靖县人社局 0930-8838105
康乐县人社局 0930-4421344
和政县人社局 0930-5521091
广河县教育局 0930-5621678
东乡县人社局 0930-7121755
东乡县教育局 0930-6923001
积石山县人社局 0930-772173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931-8727856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1.临夏州2024年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临夏州2024年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3.临夏州2024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4.专业目录.rar
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各位考生、家长: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下达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指标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93号)精神,省上下达我州“三支一扶”计划指标212名(支医岗位73名,其他岗位139名)。其中包括我州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东乡县、积石山县、永靖县、临夏县)单列下达的指标94名(支医岗位30名,其他岗位64名),剩余118名指标(支医岗位43名,其他岗位75名)按报名人数占比分解到其余4个非单列县(市)(临夏市、康乐县、和政县、广河县)。各县(市)少数民族选拔指标依据统计局提供的当地常住人口民族比例分解下达。现将选拔指标分解情况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各位考生、家长: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下达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指标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93号)精神,省上下达我州“三支一扶”计划指标212名(支医岗位73名,其他岗位139名)。其中包括我州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东乡县、积石山县、永靖县、临夏县)单列下达的指标94名(支医岗位30名,其他岗位64名),剩余118名指标(支医岗位43名,其他岗位75名)按报名人数占比分解到其余4个非单列县(市)(临夏市、康乐县、和政县、广河县)。各县(市)少数民族选拔指标依据统计局提供的当地常住人口民族比例分解下达。现将选拔指标分解情况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临夏州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指标分解表.xlsx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