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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9〕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现将《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syongjing.gov.cn)
公开政府信息;
2.县档案馆查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永靖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曲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坪沟乡罗山村山头社到坪沟村大泉产业路改造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坪沟乡坪沟村至罗山村该区域内人口较少,常住人口员已拆迁,区域产业发展尚未形成有效机制,为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入,我局将根据后续产业发展情况配套再进行相应的提质改造,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良好的交通基础。
联系单位及电话:永靖县交通运输局 0930-8821466
永靖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3日
关于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情况的报告
州政府办公室:
收到《关于认真办理省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后,永靖县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召开专题交办会议,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要求,2022年我县共承办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1件,已办结;承办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2件,1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44号“关于永靖县新西幼儿园建设项目给予支持的建议”(A)
为满足古城新区幼儿入园需求,进一步解决入园难问题,县上综合古城新区人口分布和集聚情况,计划在三峡中学北侧新建标准化幼儿园1所—新西社区幼儿园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概算总投资6246.31万元,其中新建地上四层幼儿园南楼一栋,建筑面积6162.38平方米,新建地下车库,幼儿园南楼,幼儿园辅助楼,门卫和室外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11717.62平方米。二期工程概算总投资2800万元,建设项目将在原建设场地新建四层框架结构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约8000平米,内设12个幼儿教学班及活动室。项目建成后可容纳幼儿720名入园,可极大地缓解县城新区适龄幼儿入园难的问题,为加快我县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和场地平整),11月10日完成招标后,将正式动工建设,于2023年秋季学期正式投入使用。
二、第82号“关于谋划永靖县大地坪到三条岘乡大台子高速公路出口之间公路项目的提案”(B)
永靖县积极围绕兰永临高速、兰合铁路等重大交通项目谋划争取项目,目前,兰合铁路、兰永临、永大高速公路相继动工建设,路线方案已经确定,县上正在积极汇报衔接,争取将提案建议的“大地坪村到兰刘高速出口大台子段约5公里道路”通过G309线定远至达川段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提升改造,该项目工可研已于10月20日批复,有望年内动工建设。
三、第107号“关于全面加快永靖县产业振兴的提案”(A)
今年以来,永靖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省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农业现代化为主攻方向,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西山乡镇两年内达到人均1头基础母牛为奋斗目标,按照“三区九带一廊”产业布局,以“有机农业抓标准、生态农业抓提升、特色农业抓集群”的发展思路,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牛羊菜果蔬药菌百合”八大特色产业为主体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断推进农业向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实现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研究制定了百合、马铃薯、中材、蔬菜、牛羊及农业保险等7个产业扶持方案,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扶持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党建+”合作社和农户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投资2.6亿元,完成农业产业结构调整37万亩。目前,县上共下达产业发展资金2.41亿元,已支付资金2.14亿元,支付率为88.68%,其中财政衔接资金已支付17526.54万元,支付率为90.7%,整合资金已支付2344.57万元,支付率为78.76%,东西部协作资金已支付1646.53万元,支付率为89.3%。扶持发展百合、蔬菜、中药材等种植业33.31万亩,其中主要完成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种植17556亩,万亩有机黄芪产业带1.15万亩。
二是培育壮大牛羊产业。以西部乡镇力争两年内达到人均1头基础母牛(或10只基础母羊)为目标,以舍饲圈养为基础,以生态循环为方向,按照“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和“示范村示范引领+大户带散户”的养殖模式,积极调整畜禽品种结构,推广畜牧科学实用技术,做大做强牛羊产业。实施良种牛集群达标示范工程,投资2400万元,引进寄养12月龄以上西门塔尔基础母牛1182头;实施牛羊产业达标提升工程,奖补新增犊牛5183头,奖补养羊户3817户;实施永靖县牛羊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占地约31.03亩,总投资996万元,新建牛交易大棚、羊交易大棚及附属设施,预计11月份即可建成投入使用;实施永靖县三条岘乡大地坪村塔什堡香髓羊综合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投资989.78万元,新建羊棚、饲料库、青贮池等设施,预计11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实施大力推广种植饲用玉米、紫花苜蓿等优质饲草,适度推广巨菌草种植,完成种植紫花苜蓿4180亩,巨菌草395亩。投资219万元,完成粮改饲面积2万亩。
三是加大园区基地建设。采取“统一流转整理土地、统一配套基础设施、统一进行集约管理”的方式,推进土地、农户“分散式”向“规模化”经营转变。建设示范种植基地,建成露地蔬菜、蔬菜育苗、百亩黄芪育苗、万亩标准化有机黄芪产业带、万亩马铃薯黑膜全覆盖垄沟种植全程机械化等生产基地74个。种植甘草和板蓝根720亩,中药材育苗基地200亩(其中党参100亩,黄芪100亩)。万亩黑膜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示范种植基地建立原种繁育基地1200亩。建设高效农业园区,投资4860万元,在三塬镇刘家塬村建立白塔木雕产业园一处,集中安置三塬镇及周边木材加工厂,主要建设办公区、产品加工车间、生产研发中心、产品展示区、木料堆放车间、接待中心及附属设施,预计2023年6月可建成投入使用;投资4083万元,实施黑方台地质灾害区现代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08亩,计划新建高效节能日光温室103座,配套建设田间道路、排水渠系、室外供配电工程等,已逐步投入生产。
四是积极开拓品牌市场。以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为契机,坚持“特色、精品、生态、有机”的产业路子,持续深化“龙头企业+‘党建+’合作社+农户+金融保险”的四方联利机制,努力形成育苗保供、种植管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化联合体,全面加强有机农产品质量管控和品牌建设,年内计划完成有机产品认证2个,有机产品达到25个以上,认证面积达8.1万亩。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投资5575.96万元,实施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在刘家峡镇罗川台新建占地18亩物流园1处,在西河镇陈家湾村新建农产品泡沫箱厂一处,配购发泡设备和制冰设备,在西河镇白川村新建3089吨果蔬冷藏保鲜库1座,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延长供应链、提升价值链。
五是提升农业科技水平。抢抓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永靖县科技特派团科技帮扶的重大机遇,加强与省农科院、中国农科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兰州兽医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大力推广应用百合种球组培繁育、椰糠无土栽培、牛细管冻配、人工授精、熊蜂授粉、百合土壤熏蒸消毒等新技术、新品种、新机械、新装备,不断提升农业科技装备水平。同时,成立了设施蔬菜、露地蔬菜、百合、中药材、食用菌、苹果、干果、牛、羊、园林绿化、水产、农机服务12个农业科技攻关服务组,制定了技术指导方案,为群众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优质技术服务。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一、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全面落实国家、省上扶持民营企业一系列惠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临夏州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临夏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的办法》《临夏州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意见》《临夏州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工作措施》《临夏州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措施 》等政策措施,加强了与上级优惠政策的对接,从权益保护、投融资、创新服务、营商环境等方面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进一步促进了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扎实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
一是加强惠企政策宣传推送。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了政策宣传推送。充分利用州、县(市)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企业家微信工作群、企业服务平台等及时对国家、省州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进行宣传推送,提高了惠企政策的知晓率;通过入企调研检查、会议穿插和培训班宣传解读各类惠企政策,使企业了解惠企政策、享受政策,提振了企业发展的信心。二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深化“放管服”改革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发现并破除市场准入中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除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民营市场主体均可平等进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奖惩机制。按照“能减即减”、“应减必减”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程序、环节和要件,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条件。简化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进一步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全力推行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推广应用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三是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落实收费单位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更新并公布《临夏州州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临夏州州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和社会监督,对政策明确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停收,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组织开展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检查、商业银行收费检查、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收费检查,对政策明确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收,收费标准有上下线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四是加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通过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司法保护力度,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维护民营企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在临夏政务服务网公布营商环境投诉热线电话,及时办理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有效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五是开展惠企政策落实专项督查。州政府督查室抽调州直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州惠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促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落实各项惠企政策,确保了国家、省、州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措施落实落细。
三、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
一是加强干部联系企业帮扶。州委、州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临夏州地级干部联系州内重点民营企业的通知》,确定41名地级领导干部对州内41户重点骨干企业进行联系帮扶;州委组织部联合州工信局召开全州中小企业派驻联络组工作会议,向州内90家重点中小企业派驻了驻企联络组,帮助企业理思路、解难题,渡难关、促发展;州、县工信局向州内133家企业派出驻企指导员,深入企业现场服务指导,积极向企业宣传中央、省、州扶持政策,帮助协调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二是加大融资担保服务力度。引导州内各金融机构改善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截止2020年末,全州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0.37亿元,同比增长23.54%;2020年临夏州金控融资担保公司完成新增担保额3.52亿元;截止2020年底,临夏州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平台累计为46家企业投放小微企业互助贷款121笔,累计放贷4.12亿元;2020年,组织两次“政银担企”对接会,共签约31.456亿元,已落实12.51亿元;举办1次“银企”对接会,签约1.8亿元,已落实1.02亿元;2020年,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加大融资贷款支持力度,目前已有23户企业获得疫情优惠贷款3.39亿元;2021年6月,与州人行、州金融办、州银保监局、州金控公司共同搭建“政银担企”对接会议,9家银行、1家担保公司与州内37家企业成功签约授信38.51亿元。三是加强企业人才培训。按照“育产业首先要育老总”的理念,与北大、清华、广州博研学院、长江学院等知名院校充分对接,推荐选送48名企业家及“接班人”“走出去”参加高级研修班学习;积极与国资委青岛培训中心、浙江大学、兰州大学等院校联合开展培训,举办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项目财务管理、“互联网+”等方面的专题培训。近三年来培训人数达2000多人次,有力的助推了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四是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帮助民营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国有企业加强合作,构筑产学研平台,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建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加强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提升产品科技含量,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引导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国家和省级质量奖等,积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保护产品,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五是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州、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深入民营企业宣讲《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国际知识产权基本规则、国内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动态,帮助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商标、专利等注册,获取专利权和商标权,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六是全力推进惠企政策“不来即享”。通过联合发文、共享企业信息数据、电话代为注册、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督促指导等措施,州、县(市)政府相关部门上下联动,全力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的注册和使用“甘肃省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借助“服务系统”实现各类惠企政策向全州各类中小微企业主动“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应享尽享”。七是加大“规下转规上”、“专精特新” 企业培育力度。通过深入各县(市)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服务,狠抓企业入规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截止目前,全州规规模以上企业50户;全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7户,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7户。八是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州已培育13个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各服务平台通过组织各类活动及培训,积极搭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交流、沟通、合作平台,及时向企业发布信息、推荐和介绍产品,提供政策、技术、市场、人才、电商等信息服务。九是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亲商、重商、爱商、护商的服务意识,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营造便捷、高效、透明、法治的营商环境,千方百计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吸引更多民营企业落户临夏,使临夏真正成为投资兴业的“洼地”,创业致富的热土,民营企业发展的乐园。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协调兑现各类国家、省上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惠企政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亲商、重商、爱商、护商的服务意识,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营造便捷、高效、透明、法治的营商环境,千方百计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我局共承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州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3件,州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6件,共计10件。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把建议办理与水利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水利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与水利年度计划结合起来,与水利项目建设结合起来,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了解建议涉及项目区情况,注重办理实效,将建议反映问题转化为水利项目,加强衔接汇报,争取逐步实施。
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一)省人大代第458号表建议“关于请求立项解决黄河上游甘肃省广通河流域(北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资金的建议”。
该项目是广河县水务、水保部门于2015年谋划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编制项目可研报告。项目计划新增治理面积63.93平方公里,新建小型拦蓄工程混凝土谷坊155道,配套田间道路56.34公里,新修主干道11.04公里,提灌工程13处,新建200立方米蓄水池13座,项目估算总投资2.66亿元。
近年来,广河县通过实施坡改梯、人工造林、北山生态公园、提灌工程、道路硬化等项目,使北山生态得到明显改善。目前,广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020年项目区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坡改梯、人工造林、北山生态公园、提灌工程、道路硬化等工程正在有条不紊地实施。下一步,我们将和广河县水务局加强与省水利厅的衔接汇报,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对北山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确保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二)州人大代表第49号建议“关于对永靖县黄河干流刘盐段综合治理及清库保城项目给予大力支持的建议”。
该项目总投资3.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加高堤防4220米,加固现有堤防(护脚) 650米,并对小川水文站下游500米至兰永一级公路孔家寺黄河大桥下游约2千米范围河段进行清淤疏浚,清淤疏浚总量为409万立方米。人大代表建议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资金。
该项目已列入《黄河流域临夏州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专项规划》和《临夏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可研报告已批。我局和永靖县水务局将主动加强与省水利厅的衔接汇报,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三)州人大代表第55号建议和州政协委员第110号建议“关于协调确定兰州市第二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兰州市第二水源地位于刘家峡水库大坝上游4公里处,于2015年8月动工,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永靖县在项目前期规划、土地征用、矛盾化解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水源地安全。根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10号令)第二十五条“城镇公共供水按照实际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标准为:地表水0.20元/立方米,地下水0.30元/立方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协调确定兰州市第二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
根据《临夏州兰州市刘家峡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保护工作方案》《兰州市刘家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职责分工》(临州办法[2021]45号)职责分工:“由州发改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由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县、永靖县积极与兰州市对接,争取落实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及规范化建设、生态补偿、水资源费等资金;州财政局会同生态环境、水务、林草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落实横向生态补偿资金”。
2021年6月16日,我局负责人向刘长根副省长汇报了兰州市刘家峡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护有关工作情况,向刘副省长建议该工程水资源费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后,全额返还临夏州财政,用于刘家峡库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防护工作;建议兰州市帮助协调省上有关部门在项目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落实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及规范化建设、生态补偿、水资源费等资金。
(四)州人大代表第75号建议“关于立项建设积石山引水工程农业灌溉配套工程的建议”。
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6990.74万元,计划从引水工程总分水闸预留分水口分水,通过1条干渠,3条提水支渠,1条自流渠向大河家灌区供水,配套高效节水灌溉3万亩。工程设计流量1.23m3/s,加大流量1.6 m3/s,设计年取水量1169万m3。人大代表建议帮助立项解决项目建设资金。
该项目正在积极与省水利厅积极对接,争取列入2023—2024年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库中,以国家与省级配套资金予以解决。
(五)州政协委员第40号提案“关于请求对临夏县水利项目进行支持的提案”。
临夏县红水河营滩乡大荒地村至红台乡蒋家滩村段河道水旱灾害防御治理工程总投资13500万元。政协委员建议将该项目列入省州“十四五”规划,在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
该项目已于2020年1月完成勘察设计招投标,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各项工作。我局和临夏县水务局将积极与省水利厅汇报衔接,争取将该项目列入省、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和《甘肃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年)》项目库中,争取国家、省级资金予以支持。
(六)州政协委员第95号提案“关于提倡节约用水缓解用水压力的提案”。
政协委员建议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加快节水设施建设、加强科技保障、加大再生水利用率。
一是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州县水务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报道,引导全民不断增强节水意识,树立节水新风尚。在水利系统38家单位、25个行业部门、34所校园、17家企业、10个社区开展了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二是联合州教育局、共青团临夏州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节约用水知识大赛”暨第二届“节水在身边”全国短视频大赛的通知》,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在全社会普及节约用水知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是为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省、州水利工作会议关于节约用水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扎实做好2021年全州节约用水工作,结合全州节约用水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全州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印发了《临夏州2021年度—2022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七)州政协委员第98号提案“关于黄河流域临夏州段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建议”。
政协委员建议台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河道治理过程中砂石料合理开采;建议在河道治理时,对有村镇、有人居住的区域进行综合治理,借河道治理机遇,将沿河区域打造成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河道采砂实行许可证制度,河道采砂须经有关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因吹填固基、整治疏浚河道、航道和涉水工程进行河道采砂的,应当编制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依法整治疏浚河道、航道和涉水工程产生的砂石一般不得在市场经营销售,确需经营销售的,按经营性采砂管理,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经营管理。且根据《立法法》《甘肃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与上位法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故该建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法采纳。
二是在河道治理中,我局将按照《水利部规划计划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关于开展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精神,积极谋划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防控污染景观人文等,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省水利厅汇报衔接,争取建设资金,通过项目的实施,满足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生态等基本功能,河势、岸坡稳定、整洁,河流两岸自然人文景观良好,水质达标,使每一条河流成为造福人民群众的幸福河。
(八)州政协委员第105号提案“关于对和政县小南岔河流域河堤进行治理的建议”。
和政县小南岔河流域榆木段、奋斗段、腰套段、前进段约10公里河道尚未修建河堤,近年来由于降雨量不断增多,河水流量加大,长期对河道冲刷,导致河道两侧住房、农田、道路不同程度受损,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安全隐患。政协委员建议对该段河道进行治理,修建河堤,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和政县已谋划了和政县小南岔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政县农村河(沟)道防洪治理工程,列入了《和政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下一步,我局和和政县水务局加强与省水利厅的衔接汇报,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九)州政协委员第193号建议“关于对农村自来水管道及供水设施进行保险的提案”。
政协委员建议全州各县市按照“政府组织推动、保险公司运作、农户自愿参保”和“低保障、低保费、广覆盖”的基本原则,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责任保险。
按照“政府组织推动、保险市场运作、农户自愿参保”的原则,部分县市已积极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开展农村了饮水安全工程责任保险工作。其中:东乡县、永靖县全面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险承保工作,参保内容涉及管网及户内设施;临夏市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险承保工作,但参保内容主要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管道,对于户内设施由于资金问题尚未参保;康乐县在对全县农村饮水管道开展责任险的同时给全县农村自来水管理员和村级管理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使用水户财产和管理人员人身安全得到保障;广河县、临夏县于今年年初将参保事项上报县政府,并积极与商业保险机构进行了协商,但因保险方案还未确定,未能参保;和政县、积石山县在2021年已与商业保险机构协商,但由于保金问题,未达成协议,同时因为县上资金困难,今年无法实施参保工作也未列入年度计划。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纠正不足,力求办理工作出特色、出水平、出成效。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任务分解表,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具体承办人员。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积极协调解决人大代表提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关系,做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和水利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办理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改进方法,规范程序。坚持严把审核关,提升办理水平和质量。督促各承办单位、科室认真负责,精心安排办理工作,使每一件建议办理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在办理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建立起受理、交办、会办、督办、审核、答复、回访、座谈、归档等一整套规范的办理工作程序,认真抓好办前、办中、办后三个环节,使办理工作前后衔接、环环相扣,确保了各项建议办理的规范性。三是认真办理,确保质量。切实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高度出发,主动征询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制定工作计划,狠抓具体环节,提高了办理工作实效。坚持与水利、美丽乡村建设和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相结合,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效益,进一步推动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为建设美好新临夏奠定坚实的基础。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2020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要求汇聚众智促进做好政府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2020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要求汇聚众智促进做好政府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履职为民的内在要求,是凝聚共识做好政府工作的制度性安排。去年,面对建议提案数量增多、办理时间短等情况,国务院各部门克服疫情影响等多重困难,创新和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共牵头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8108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4115件,分别占建议提案总数的88.3%和84.9%。通过办理建议提案,各部门共采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约3700条,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约1500项,有力推动了“六稳”“六保”工作,促进了脱贫攻坚、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解决民生领域难题等相关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要求,对已采纳的意见建议要持续抓出成效。
会议指出,今年全国两会在即,要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把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建议提案作为政府工作重要内容,融入政府决策和政策措施落实中,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一是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有关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在参加列席旁听时,要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各部门要积极拓展网络、热线值班电话、视频连线等多种方式,与代表委员开展无障碍交流。二是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办理建议提案与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有的要吸收到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纲要修改中,有的要充实到今后的相关工作或政策储备中,将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吸收转化为做好政府工作的实招硬招。三是进一步提高办理建议提案的质量。研究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时要主动邀请相关代表委员参加,结合办理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代表性强、关注度高的建议提案,要集中力量研究办理、重点突破。对建议提案涉及的屡提难解的突出问题,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集中攻坚。对办理难度大、涉及地方的建议提案,要建立部门与代表委员、地方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办理。四是压实责任,建立办理台账,明确时限,及时办结。办理过程中要主动向代表委员介绍工作进展,及时反馈和解释答复内容。五是国办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监督。
政协甘肃省十二届四次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于1月27日下午和28日下午相继在兰州闭幕。我州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在圆满完成省“两会”各项议程和任务后,陆续返回临夏,奔赴各自工作岗位。
临夏代表团肩负着全州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政治热情,紧密联系临夏州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审议讨论各项报告和决议,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齐心协力完成了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树立了良好形象,充分展示了临夏州代表、委员的风采,提出了许多高质量的建议、意见和提案,集中反映了我州各族人民对临夏高质量发展的期待和愿景,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凝聚起强大正能量。
我州省人大代表共向大会提出书面建议35件,《关于请求设立临夏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面向“一带一路”进出口对外开放合作区的建议》《关于请求在临夏建设地下油气储备库项目的建议》《关于请求支持临夏州供水保障生态保护水源置换工程补助资金的建议》《关于请求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力量和单列编制的建议》等得到广泛共鸣,赢得了良好反响。
我州省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提案32件,内容涉及经济发展、道路交通、教育事业、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生态保护治理、饮水安全保障、乡村振兴等方面,聚焦全州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
省“两会”闭幕后,省人大代表虎文花说:“作为一名来自旅游行业的基层代表,‘十三五’期间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临夏州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和文化旅游产业取得的巨大成就。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关注民生感情真切,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情怀。报告中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也让我非常关注,回去以后我要把这些要求落实到自己的工作实际当中,做好本职工作。”
我州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省“两会”,进一步坚定了信心、鼓足了干劲,回到本职岗位后,将认真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省“两会”精神,在苦干实干上下功夫,努力以新气象新作为,合力谱写建设幸福美丽新甘肃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