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合规经营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更是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临夏税务部门立足税收职能,以政策引导为抓手、风险预警为防线、协同共治为支撑,持续引导企业依法纳税、合规经营,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政策引导“精准滴灌”助企懂政策享红利
9月17日,第21届马来西亚国际清真博览会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贸易展览中心盛大开幕。作为全球清真食品与用品领域的标杆性展会,本届博览会吸引了来自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参展。来自临夏州广河县的5家精深加工企业携100多种羊羔肉产品亮相展会,这是继去年首次参展后,临夏企业再度踏上国际舞台。此次广河羊羔肉组团参展,共接待各国客商1.7万人次,吸引来自新加坡、土耳其、迪拜、印尼等国的70余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
能在国际展会上站稳脚跟,离不开税务部门一路的‘政策护航’。”甘肃高原姑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马红斌说道。作为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供应链企业,公司凭借着优质生态牛羊肉资源和政策发展机遇,如今已成长为年产量突破3000吨、服务6000余家拉面店和餐饮创业者的供应链龙头,这背后离不开税惠政策的“助推力”。
“税务局的干部还主动打电话关心公司在海外市场中的困难,帮助我们算清涉税成本,让我们能更精准地制定国际市场价格”,马红斌补充道。正是这些“量身定制”的服务,让企业能安心投入生产和海外拓展。
事实上,高原姑娘的成长并非个例。近年来,临夏税务部门以政策引导为核心,聚焦牛羊养殖、清真食品加工等特色产业,通过“一对一”合规辅导,确保增值税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直达快享。开展国际清真认证涉税辅导,帮助企业降低合规成本,为企业注入税务动能,助力企业构建“从牧场到餐桌”产业生态。
风险预警“智能防控”护企防风险守底线
涉税中介机构作为连接税务部门与经营主体的重要纽带,其服务规范性和合规经营水平直接影响税收征管质效。推动涉税中介机构健康发展,既是加强税收监管与服务、拓展共治格局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临夏税务部门立足税收职能,聚焦企业实际,积极引导涉税中介依法执业、合规经营,营造涉税中介机构主动遵从税法的良好生态。
为持续做好涉税中介的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临夏税务部门组织开展了涉税中介执业检查专题培训会,重点围绕业务交付规范、工作底稿管理、档案留存、风险自查清单等关键环节进行详细讲解,并对近期发现的涉税中介典型违规案例进行深度剖析,使涉税中介机构直观理解日常工作和规范行为的重要性。“通过这次培训,我们对日常执业中的规范要求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对风险防范、档案管理和自查流程有了系统的了解。对企业来说,不仅能够有效规避潜在的执业风险,也提升了服务客户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临夏万泱财税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段春旭说道。
在此基础上,临夏税务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梳理企业享受优惠时可能存在的涉税疑点、农产品及特色产业涉税风险点等实际问题,结合相关案例,通过模拟操作、现场演练和操作手册发放,切实帮助中介机构及其服务企业提升风险识别和业务处理能力。临夏宁和会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王雁彬介绍说:“我们服务的一户企业因收购凭证不够规范,曾面临税前扣除难题,经税务部门辅导,我们及时指导企业补齐相关手续,规避了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可以说这次辅导对企业和我们中介机构都非常及时”。
协同共治“凝聚合力”优服务强保障促发展
临夏税务部门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围绕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通过“精准服务+协同共治”双轮驱动,着力将合规经营从外在要求转化为企业内在发展的核心动力,赋能地方经济健康成长。
针对民营企业涉税体系不完善、涉税风险高的特点,临夏税务部门积极发挥多部门联动作用,会同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系统梳理个体工商户、初创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等重点群体在市场主体登记、纳税申报、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合规性要求,编制并发布《新办企业合规经营指引》,采用“金字塔”+网格管理模式,针对政策落实情况定期开展上门走访调研,动态掌握企业税费需求,“一对一”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税费政策清单”,提升民营企业合规申报水平,引导民营企业规范享受税费优惠政策,赋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税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的涉税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遵守合规经营的要求最终收益的也是公司本身。公司在设备更新和研发费用方面投资巨大,税务部门借助从财政等部门获取的信息,为我们详细辅导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一次性扣除政策,同时就如何提高纳税信用等级、合规经营做了详细讲解。今年以来,公司已享受各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259.78万元,‘真金白银’的税惠红利为企业注入源源不断的发展动能。”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袁建华表示。
合规是企业立身之本,服务是税务部门应尽之责。临夏税务部门将持续深化服务举措,完善监管体系,推动企业合规经营、依法纳税,以更优的税收营商环境护航企业行稳致远,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离境退税服务迎来“升级版”。8月29日,全国首个离境退税“一键退税”快速服务在杭州试点落地,最快两分钟即可到账。这一举措大幅简化操作流程,进一步改善消费体验,对于持续扩大入境消费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离境退税是促消费的抓手之一。近年来,我国入境游市场呈现蓬勃活力。离境退税以真金白银的实惠,让入境流量变消费增量,进一步做大入境消费“蛋糕”。今年4月,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从试点推广至全国,入境消费便利化水平再提升,成为激发入境消费活力的一大实招。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离境退税商店超7200家,享受退税人数同比增长186%,退税商品销售额及退税金额同比分别增长94.6%和93.2%。
政策利好,还得把好事办好。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让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物时,只需提供信用卡预授权担保,即可即时取得退税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商家需手工录入护照信息作为发票抬头,还得逐一输入商品编码、单价、数量、金额等详细信息,退税效率有待提高。此次推出的“一键退税”服务,旅客自助申请、商户一键开单、业务自动流转,离境退税实现全链路智能化,真正达到“即买即退”。有条件的地方可借鉴杭州做法,推出移动端实时申报、电子发票数据互通、拓宽退税款支付渠道等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服务便捷性;还可探索跨区域、跨机构合作,在线下设立能跨区域办理的退税点,不断提高退税效率。
从“中国游”到“中国购”,入境消费增长可期。要放大离境退税政策红利,在国家政策扩容优化的同时,各地应同步推进退税便利化改革,以服务创新打造更加友好、高效、便捷的旅游消费环境;针对景区、文博场馆等境外游客集聚的区域,鼓励引导更多特色店铺备案成为离境退税商店。在政策释放利好之际,零售商家不妨根据旅游路线进行场景化布局,增加品质化供给,通过提供特色文化体验、语言服务等方式,打造差异化优势。
离境退税政策的持续优化,必将成为拉动入境消费的重要加分项,真正让“旅游热”带来“消费热”。
近日,临夏州在绿色金融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一家承担临夏市污水处理任务的企业,凭借创新的融资模式,成功从兰州银行临夏分行获得了5500万元的绿色贷款。这是全州首笔以“污水处理指标挂钩+收益权质押”为特色的绿色贷款,为企业解决了长期以来的融资难题,也为地区绿色低碳发展开辟了新路径。
该企业成立于2017年5月,随着临夏市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其现有污水处理能力已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为推进二期扩建项目,企业急需大量资金投入,但由于缺乏传统的实物抵押物,融资问题一直制约着项目的进展。兰州银行临夏分行在了解到企业的困境后,在人民银行临夏州分行的支持与指导下,创新推出了“污水处理指标挂钩+收益权质押”的融资模式。这一模式将污水处理厂未来的稳定收益转化为融资信用,有效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
在解决无形资产登记难题方面,人民银行临夏州分行积极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并推介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银行能够完成质押登记,既保障了信贷资金的安全,也解决了无形资产识别难、确权难的问题,进一步为企业融资提供了便利。
近期,永靖县税务局精准聚焦县域特色农企农户的涉税需求,以纳税服务为笔,税惠政策为墨,诚信纳税为纸,用心勾勒出县域特色农业好“丰”景,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优化利企营商业“好”环境。
永靖蜜桃产业已初具规模,本地多年种植的白凤、陇蜜9号、北京7号等新品种蜜桃产量大、品质高,在市场上十分畅销。但桃农在经营中却面临发票规范开具、纳税申报中政策如何享受等涉税难题。“以前听到‘开发票’‘报税’就头疼,生怕哪里弄错。”种植大户刘满仓道出了许多桃农的心声。正值蜜桃销售旺季,该局聚焦桃农涉税难题,组织业务骨干形成助农团队,走进县域各个桃园和农户中,深入了解蜜桃产销情况,向桃农宣传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及合规经营理念,辅导他们规范开具发票,精准享受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提高合规经营水平,为拓宽更广阔的市场夯实信用根基。
“合作社从初创到现在规模化运营,我们一直秉承既要扎根土地,更要扎根诚信的经营之道,用诚信经营赢得市场认可,赢得消费者信赖。”永靖县刘家峡镇城北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党仁元感慨道。“随着合作社发展壮大,面临的税务问题和税收风险也越来越复杂,税务部门组建专业团队主动上门问计问需,围绕我们合作社实际经营情况,常态化开展政策辅导与风险提示,帮助我们合作社吃透政策,及时纠正政策执行偏差,规范税费申报,规避涉税风险‘雷区’,合规经营、健康发展。并为我们送来‘政策大礼包’,将减税降费带来的‘政策红利’从‘纸上’落到我们合作社的‘账上’,为我们引进新品种培育出更加香甜可口的蜜桃提供了‘真金白银’的支持。”2024年至今,该合作社已累计享受各项税费优惠共计3.6万余元。
产业兴农,税惠助农,信用“施肥”,助力“甜蜜果”香飘满园。该局聚焦县域特色农企涉税需求,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对农企各类经营数据开展穿透式分析,精准识别潜在风险,围绕合规筑牢“防火墙”、夯实“基础柱”、拧紧“安全阀”,推动监管“无处不在、无事不扰”,进一步深化“政策找人”,将政策红利的甘霖洒向“田间地头”,以“税”助农、惠农、便农,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贡献税务力量,为乡村振兴增色添彩。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为企服务水平和服务质效,不断提高经营主体和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知晓率与参与度。近日,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开展“惠企政策送上门,服务企业零距离”政策宣传“进基层”系列活动。
活动中,该局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各中小微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耐心细致地讲解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认真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企业对营商环境建设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同时,工作人员还对走访的各经营主体发放了《甘肃省营商环境建设部门暖心服务卡》,进一步畅通了问题建议反映渠道,确保企业遇到问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决。
该局工作人员还深入商铺、社区广场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经营主体和群众宣传了《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营商环境及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倡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提高了惠企政策的知晓率和透明度,努力营造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此次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普及相关政策法规,对接企业发展诉求,让企业和群众进一步了解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容要求以及重要意义,进一步拉近了与企业及个体户之间的距离,为推动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永靖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入进行实地走访,常态化开展惠企政策上门活动,让企业充分享受到政策的福利、便利、红利,更好地为企业减负担、添动力、增信心。
关于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
为进一步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第一条中超豪华小汽车征收范围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含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63号)规定的超豪华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相应调整。
对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没有气缸容量(排气量)的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二、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第三条中的零售环节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与购车行为相关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以精品、配饰和服务等名义收取的价款。
四、上述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自2025年7月20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