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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政府规章

    截止2025年10月,永靖县未制定出台政府规章。

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委、县政府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男,汉族,198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中共党员。
主持县政府全盘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审计局。
县委常委
副县长
  • 孟帅临
    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
    孟帅临,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数字政府、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关事务管理、财政金融、税务、发展改革、县域经济、营商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调查、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协管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机关事务局、机关接待中心)、财政局(国资中心)、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局、运输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 联系单位:税务局、金融监管支局、公积金管理部、县属国有公司、国调队、消防大队、公路段、供电公司、省州在永企业、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远通公司、兴工公司、古典公司、驻永各金融和保险机构。 协管单位:审计局。
  • 侯颖超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侯颖超,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东西部协作工作服务中心。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赵俊岩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赵俊岩,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科技、地震、组团式帮扶、产业协会、产业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单位:科技局、地震局。 联系单位:科协。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招商局。
  • 马兆海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兆海,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民政、残疾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农技中心、畜牧中心)、水务局(水保局、库移中心、农饮中心)、民政局、残联。 联系单位:工会、团委、妇联、气象局、农发公司、畅源供水公司。
  • 赵建颖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赵建颖,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行政、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信访局。
  • 高国林
    副县长
    高国林,男,汉族,1978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文体广电和旅游、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黄河三峡大景区管委会、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管委会、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南山林场、龙汇山管理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中心)、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园林中心。 联系单位:炳灵寺文研所、旅投公司、城投公司。
  • 唐致富
    副县长
    唐致富,男,汉族,1983年6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民族、商务、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县医院、妇保院、中医院)、医疗保障局、招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商务局。 联系单位:人武部、驻永部队、工商联、红十字会、邮政公司、烟草专卖局(公司)。
  • 石大财
    副县长(挂职)
    石大财,男,汉族,198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
    负责驻村帮扶工作。协管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 分管单位:融媒体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单位:文联。 协管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李淑琴
    副县长
    李淑琴,女,汉族,1986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居保中心、劳务办)、教育局(职校)、县志办、供销社。 联系单位: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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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靖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靖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永靖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任务分工》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现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靖县环保局办公室(电话:0930-8835148)。
一、概述
2017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政务中心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在完善和规范上下功夫。
(一)建立工作领导机构
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17年,我局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各项制度,完善了多项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采取网上或当面受理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并对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使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我局积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务中心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和各种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条例》,积极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促进了政府信息工作的积极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共编发、报送《环保简报》25期,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环保各类信息69条,通过州环保局网站公开环保各类信息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进一步结合环保工作的实际,提高政务公开实效,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一)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局将全体工作人员为对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将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任务分工》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永靖县农牧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切实加强政务服务,根据《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17〕120号)要求,我局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建成永靖县农牧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7条,对强农惠农政策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行了及时公开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今年我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情况。目前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咨询等完全是无偿提供,不涉及收费事项。

(四)政务服务情况。按照权责清单和工作职责,今年我局承担行政审批事项14项,受理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3家,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7家,对未核发的养殖场(户)按程序进行了答复,更换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3家;受理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3家,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1家,对未核发的经营户按程序进行了答复,更换农药经营许可证89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永靖县农牧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由县农业信息中心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事项。二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有关信息的知情权,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站所、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参照县编办下发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充分发挥媒体等载体,主动公开有关公开信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今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需继续完善;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不能及时跟进;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方式不够灵活,政务公开载体传统、单一,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四是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县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公开栏目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拓展公开渠道,全面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凡是文件规定的公开内容一律要实行公开,不能公开的绝对保密,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的放矢。

4.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永靖县科技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由永靖县科技局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收取费用情况,行政复议数量,行政诉讼数量,举报投诉数量,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9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永靖县科技局联系(地址:永靖县新区统办楼1607室,电话:0930—8832256,电子邮箱:yjxkjjbgs@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各项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以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科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的决策,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督察等日常工作,保证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从而推进全县科技事业的发展。
(二)完善措施,注重落实
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职责、监督都进行了明确落实。
2、采取多种形式,服务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是我局各项工作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除了通过永靖县政府网站公开之外,我局还通过其他载体,介绍科技最新政策、动态等,为科技企业和百姓群众提供了优质、畅通、高效的服务渠道。一是通过会议,印发文件资料、简报等形式,及时将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向社会公众发布。二是把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等相关事项及时公布到“永靖县科技网”,扩大了企事业和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类:公开了我局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工作分工以及机构名称、内部机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2、政策法规公文类:公开了上级政策法规及我局制定的相关文件。如《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等。
3、工作信息类:公开了全县科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4、其他信息类:公开了我局相关工作信息。
(二)公开形式
2017年,公开信息23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9条。
1、政府网站:通过永靖县政府网站,集中公开了我局相关信息,全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条。
2、新闻媒体:通过简报、科技信息等渠道及时反映重大工作进展。2017年,我局通过新闻媒体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条。
3、其他形式:2017年,我局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
三、回应解读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回应解读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数量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事件。
六、行政诉讼数量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事件。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2人。2017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支出计500元。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7年,我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网站建设、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及时,部分信息没有做到充分公开;公开形式还不够便民,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2018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完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
2、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广大公众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以切实落实。进一步完善县科技信息网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上网内容。通过发挥媒体和县科技信息网的作用,不仅要对重要工作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增加服务透明度,而且充分借助这一平台发挥服务群众、指导生产的作用。
永靖县粮食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永靖县粮食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有效推进,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二、组织学习,切实增强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行为,我们坚持把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作为重点来抓,深入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提高粮食系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及业务素质。
三、突出重点,规范内容
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我局根据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依据等,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但还存在信息数量偏少、公开不全面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认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公开内容,制订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严格审查,注重实效。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进一步增加公开内容。将玉米、小麦的收购价格信息和面粉,食用油价格周报列入公开内容,方便群众及时掌握价格信息。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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